三井公司纠纷
1 2014年4月22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关于中国有关法院对日本商船三井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中方表示,这是一起商事合同纠纷案。那么这是一起个案,还是会成为在类似案件中扣押日本企业资产的先例?在华日本企业是否应为此感到担忧?
答:关于你提到的这起案件,其实是一起普通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中国法院依法处理。昨天我也说过,本案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这也正体现了中国依法治国,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经营提供公平、公开、透明的环境。
至于你提到的是否会成为先例,我们认为这是一起个案,今后的案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2 2014年4月24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中方在日本商船三井公司支付有关款项后解除了对日方船舶的扣押。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关于你提到的日本公司船舶被扣的事情,中国法院依法作出了裁决,该公司也按照中国法院裁决缴纳了有关款项,这个事件依法得到妥善处理,中国法院已发布了有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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