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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蓝皮书》:克服部门立法 防止拍脑袋“立法”

2015年03月18日14:28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3月18日电(常红 实习生赵雨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今日联合发布的2015年《法治蓝皮书》指出,2014年,立法机关共有10部立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行政诉讼法》的修正案草案更是两度征集意见。2015年,着力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机制,克服部门立法,防止“拍脑袋”立法,仍是立法机关的重要课题。

法治蓝皮书指出,近年来,中国立法与修法呈齐头并进的趋势,立法科学性稳步提升,为提升立法质量、积极为深化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4年,立法机关正在制定、修改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逐步解决那些政府管得过多、管得过死的问题。《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中国法治进程极为重要的法律,完成了修改工作,或者启动了修改进程。

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并修改了《保险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气象法》,为削减行政审批、下放管理权限等提供法律保障。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国务院颁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要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向社会公示,推动经营主体加强自律。

同时,立法机关还积极开展立法解释工作。分别对《刑法》多个条文,以及《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婚姻法》第22条作出立法解释。由此,逐步化解了部分过去法律解释令出多门、司法机关借司法解释自我授权的问题,更加符合法治的精神和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

立法机关征求公众意见更加主动规范,公众参与立法程度明显提高。2014年,立法机关共有10部立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行政诉讼法》的修正案草案更是两度征集意见。公众的广泛参与,对于提升立法质量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提升了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了社会进步。

2015年,着力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机制,克服部门立法,防止“拍脑袋”立法,仍是立法机关的重要课题。如何防止并纠正法律、法规、规章是否与上位法乃至《宪法》抵触,仍需要逐步探索相应的监督机制。立法者真正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实际情况,防止“拍脑袋”立法,越发显得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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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雨冰(实习生)、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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