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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领事协定》将于2015年4月12日生效

2015年03月17日18:13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3月17日电 (记者暨佩娟)在3月17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去年,中韩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领事协定》。据了解,该协定将于今年4月生效。请证实并介绍有关情况。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介绍说,2014年7月3日,外交部长王毅和韩国外交部长官尹炳世分别代表中韩两国在首尔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领事协定》。目前,中国和韩国已分别完成协定生效所需的国内法律程序。协定将于2015年4月12日生效。

洪磊表示,《中韩领事协定》是中国签署的第49个双边领事条约。作为规范双边人员交往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协定将为中韩两国人员交往提供更多法律保障,为双方更好地维护本国公民在对方国家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为深化中韩领事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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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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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煦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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