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首尔2月27日电 (黄海燕)2月26日,韩国宪法法院宣布废除刑法中一项涉及处罚通奸者的法条,认定实行62年的通奸罪违反宪法,侵犯公民个人权利。通奸罪的废除引起了韩国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界褒贬不一。
依据韩国刑法第241条规定,有配偶而通奸者及其通奸对象应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是否废除这一法条,宪法法院9名法官投票表决,7人支持,2人反对。由此,这条实行62年的法条失效。
支持废除通奸罪的法官们认为,通奸罪过度限制了宪法上所保障的公民个体选择性伴侣的自由及个人隐私权,因而违反宪法。通奸罪欲保护的良好社会风气与婚姻制度,可通过申请离婚或索要损害赔偿等途径来解决。其中两名法官还认为,通奸就算入刑,鉴于这一问题的复杂特性,也应视具体情况量刑,不应一律处以入狱刑。
反对废除通奸罪的两名法官则担心,通奸罪的废除可能招致性道德紊乱,加速家庭解体。
《朝鲜日报》27日的头条为《通奸,在法律上无罪》,并另刊载了3版相关内容。报道称,韩国宪法法院曾分别在1990年、1993年、2001年、2008年决定通奸罪符合宪法,虽然在2008年的表决中认为通奸罪违宪的法官较多,但因不足法定人数而告终。报道中还提到,2008年10月30日韩国宪法法院宣布通奸罪符合宪法,根据韩国宪法规定,从2008年10月31日开始受到通奸指控或因通奸罪成立而获刑者有望通过重审免于法律制裁。韩国大检察厅数据显示,从2008年10月31日至2015年1月期间,共有3278人的通奸罪在1审中成立。
对于通奸罪的废除,韩国社会各界褒贬不一。
韩国家庭法律咨询处的相关人士认为,应继续实行通奸罪,此前四次表决都认为通奸罪符合宪法,相信那是在充分考虑到社会变化后所做出的慎重决定。成均馆大学学者也对废除通奸罪表示反对,“之前为了让人们坚守道德而制定了法律,但现在连法律的限制都没有了。即使依据法理废除了通奸罪,大家也不能忘记三纲五伦的道德伦理思想”。
但也有部分韩国网友表示支持通奸罪的废除。网友们表示,“虽然通奸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国家通过刑事处罚来管理通奸的确是侵害了人权”、“我并不认为一个人喜欢谁或不喜欢谁是抵触宪法的事”、“如果说通奸对夫妻间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那么可以像外国一样,将民事上的损害赔偿金额现实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