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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大数据

外交部发言人谈涉新疆西藏问题

2014年12月26日08:56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手机看新闻

东突东伊运

1 2014年1月2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美国国防部和国务院日前宣布,向斯洛伐克移交在关塔纳摩监狱关押的3名中国籍维吾尔族嫌犯。中方对此有何评论?中方是否会要求将他们移交中国?

答:中方一贯要求美国将关押在关塔那摩监狱的中国籍嫌犯移交中国,并坚决反对美国将上述嫌犯移交第三国安置,也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名义接收他们。上述嫌犯是联合国安理会认定的恐怖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成员,是地地道道的恐怖分子。他们不仅严重威胁中国国家安全,而且对接收国自身安全也将构成威胁。中方希望有关国家认真履行国际义务,不给犯下恐怖罪行的人员提供安全庇护,早日将嫌犯移交中国。

2 2014年1月2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美国务院副发言人日前在回答新疆莎车暴恐案件时称,美方呼吁中方允许公民自由表达不满,希望中国公安部门保持克制。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新疆自治区公安部门已就有关案件发布了情况。我想强调的是,这是一起暴力恐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恐怖主义就是犯罪,是反社会、反人类的国际公害。在打击恐怖主义这个问题上,国际社会是有共识的,认识也应该是统一的。我们一贯坚决反对个别国家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美国务院副发言人的表态罔顾事实,苍白无力,根本无法自圆其说。美国人民也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家可以设想,如果类似的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在美国,别的国家也做出类似美国国务院那位副发言人那样的表态,美国人民会作何感想,美国政府又将作何反应。我们敦促美方在反恐问题上摒弃“双重标准”,立即停止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避免向暴力恐怖势力发出错误信号,以实际行动维护国际社会反恐合作。

3 2014年3月3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有报道称“3·01”事件与境外势力有关,请介绍中方立场。境外势力具体指谁?

答:关于上周末发生在云南昆明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中国警方正在抓紧进行侦破。我们也注意到,根据中国警方初步公布的有关情况,在现场确实发现了“东突”恐怖势力旗帜等证据。有关调查还在进一步进行中,我相信有关部门会及时公布结果。

我想强调,对于严重暴力恐怖分子,不管他是谁,属于哪个组织,与谁有牵连,暴恐行为发生在何时、何地,中国政府都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4 2014年3月3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有的外国政府对昆明事件发表的声明没有将其称之为恐怖事件,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血淋淋的事实已经摆在世人面前。暴力恐怖分子灭绝人性,惨无人道。但是世界上所有主持正义的人们是有良知的。我们希望,国际社会在对待这样的暴力恐怖分子时,应该发出同一个声音,采取同一个行动,因为他们是人类共同的敌人。

5 2014年3月3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中方是否认为“3·01”事件与境外伊斯兰运动有关?

答:我刚才已经回答了有关问题。我想重申,对于这起事件的侦破和调查还在进行中,相信有关结果会水落石出,大白于天下。你在这里提到了有关宗教,我也想指出,这样的灭绝人性、滥杀无辜的暴力恐怖分子,他们站在了任何一个民族的对立面,站在了任何一个宗教的对立面,是全世界、全人类共同的敌人。

6 2014年3月3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中方是否认为有的外国政府对云南昆明“3·01”暴力恐怖事件的表态中未提及恐怖袭击是“双重标准”?

答:我已经回答了类似问题。我想提醒你注意的是,现在国际社会,不管是外国政府还是国际组织,都纷纷对这一残暴的恐怖主义行径予以强烈谴责。一直到现在,国际社会以各种方式不断向中方表达对这起暴恐事件的强烈愤慨与谴责,以及对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特别是遇难者家属和受伤者的诚挚慰问。这代表着国际社会的主流,代表着人性的声音,代表着人类的良知。

7 2014年3月3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称,昆明“3·01”事件是一次恐怖袭击,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想强调指出,恐怖主义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类似昆明发生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无论发生在哪里,针对的对象是谁,国际社会都应该毫不含糊、毫无保留地予以谴责,共同坚决打击。

8 2014年3月19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据报道,“东伊运”组织在网站发布视频,宣称支持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注意到有关报道。

“东伊运”发布视频,公然宣称支持昆明“3.01”暴力恐怖袭击,充分暴露了该组织的恐怖主义本质。

恐怖主义是人类公敌。打击“东伊运”恐怖组织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方希望国际社会认清以“东伊运”为代表的“东突”势力的恐怖主义本质和严重危害,理解和支持中国的反恐政策立场。

9 2014年5月6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广州火车站今天发生持刀伤人事件,是否有幕后主使?对于暴力袭击案件,中国政府将采取什么应对措施?

答:你提到的广州火车站发生持刀伤人案件,我也刚刚看到报道。目前中国警方正在对案件展开调查,将及时公布调查进展。我想强调的是,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任何人用暴力方式伤害无辜民众都是不可接受的,也是应该受到法律惩罚的犯罪行为。

对于暴力袭击案件,中国政府已经并将继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0 2014年5月14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据报道,某极端组织在网站上发布了视频,声称对新疆乌鲁木齐火车南站“4.30”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负责。你对此有何评论?

答:你提到的这个视频有待核实。有一些极端暴力恐怖组织千方百计内外勾连,企图在新疆或者中国其他地区制造暴恐事件,以达到破坏中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目的。希望大家认清有关暴力恐怖组织的本质和意图,支持中国政府在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

11 2014年5月22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今天早上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一起爆炸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请介绍具体情况。伤亡者中是否有外国人?

答:今早7时50分许,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发生一起爆炸案。暴徒在人员密集的早市驾车冲撞碾压人群,引爆爆炸装置,造成31人死亡,94人受伤。新疆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调集最强医疗力量救治伤员。

这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再次说明暴力恐怖分子反社会、反人类、反文明的本质,应当受到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

事件发生以后,习近平主席立即要求迅速侦破案件,从严惩处暴恐分子,及时组织救治受伤群众,安抚受害者家属,全面加强社会面巡控和重点部位防控,严防发生连锁反应。对暴恐活动和恐怖分子,必须警钟长鸣,重拳出击,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中国政府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打击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不论他们制造恐怖案件的目的是什么,都绝对不会得逞。

我尚未看到外国人在事件中伤亡报告。

12 2014年5月23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关于在新疆发生的乌鲁木齐“5·22”暴恐案,中方是否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信息?

答:现场的证据表明,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策划制造这起案件的暴恐分子残害无辜生命,惨无人道,丧尽天良,充分暴露了其反社会、反人类的本质,应该遭到国际社会的同声谴责。中方将集中力量,查清案情,依法严惩暴恐分子,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一定要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3 2014年5月23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第一,你是否认为制造乌鲁木齐“5·22”暴恐案的犯罪分子是受了境外组织的怂恿,是哪些组织?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暴恐分子就是要通过破坏新疆稳定,达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但中国13亿人民绝对不会容忍这种行径。我们将坚决打击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法律尊严。

14 2014年5月23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第二,关于乌鲁木齐“5·22”暴恐案,中方是否有证据显示“东突”势力参与了这起案件?

关于第二个问题,中国公安机关正组织力量加紧侦破有关案件,相信公安机关将及时发布有关案情。

15 2014年6月9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一些中国媒体把近期在新疆发生的暴恐案件归结于宗教极端思想在互联网上的传播,您认为互联网在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方面起到了什么作用,这些宗教极端思想源自哪里?此外,有人认为中国政府对宗教活动的高压限制导致了新疆最近一些暴恐事件的发生,你对这种看法有何评论?

答: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仔细跟踪中国公安部门所披露的“4.30”乌鲁木齐火车南站暴恐袭击案细节。根据新疆警方披露的情况,这是一起境外指挥、境内实施的严重暴力恐怖性质的爆炸袭击案,是由“东伊运”成员在境外策划,指使其在境内的同伙具体分工实施的。已经查明,这个团伙主要成员从2005年以来鼓吹宗教极端思想,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最近几年“东伊运”大肆运用网络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和恐怖手段,甚至直接策划、煽动、组织实施在中国境内的暴恐活动。这方面的证据是确凿的。

至于你说有人认为中国对于宗教活动的高压限制导致了有关暴恐案件,我想指出,有关言论是极其错误的。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各族信教群众依法享有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充分自由。我们反对将恐怖主义与特定的民族和宗教相联系。恐怖主义是人类公敌,国际社会应摒弃双重标准,合力予以打击。希望国际社会理解和支持中方打击“东突”等恐怖势力的努力。

16 2014年6月17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据报道,巴基斯坦近日展开反恐军事行动,击毙了包括“东伊运”成员在内的数十名恐怖分子。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巴基斯坦是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受害国,为国际反恐斗争付出了巨大牺牲,也作出了积极贡献。作为巴基斯坦的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和友好邻邦,中方一向坚定支持巴基斯坦政府根据本国国情实施和推进反恐安全战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巴政府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打击恐怖主义所做的努力。

我要强调的是,“东伊运”是联合国安理会认定的国际恐怖组织,是国际社会的公害。打击“东伊运”恐怖势力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巴在反恐领域开展了良好的交流合作,中方愿继续与巴方加强在反恐领域的交流合作,为维护两国和地区的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17 2014年6月19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日前,第68届联大进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第四次评审并通过决议,要求各国关注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煽动、招募、资助或策划恐怖活动,各国、国际组织及私营部门等应合作应对。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支持第68届联大评审《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并参加了相关决议的协商一致。根据中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该决议首次在全球反恐战略的框架内写入了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内容。

当前,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已成为恐怖势力开展活动的重要工具。越来越多的恐怖极端组织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招募人员,传播暴恐思想,传授暴恐技术,筹集恐怖活动资金,策划恐怖袭击活动。网络恐怖主义的危害性日益突出。

此次第68届联大进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第四次评审并通过决议,要求各国关注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煽动、招募、资助或者策划恐怖活动,表明国际社会对网络恐怖主义危害和合作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共识日益广泛。希望国际社会根据联合国有关决议要求,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加强合作,携手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共同维护国际社会安全与稳定。

我想强调的是,中国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近年来,中国境内发生多起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中国警方对有关案件侦破结果显示,绝大部分暴恐分子都曾受“东伊运”恐怖组织通过互联网发布的恐怖音视频煽动、蛊惑。“东伊运”利用互联网大肆宣扬恐怖极端思想,不仅助长了中国境内恐怖极端势力的发展,也助推了国际和地区恐怖极端思想的蔓延,危害严重。

“东伊运”是联合国安理会认定的恐怖组织,打击“东伊运”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方希望国际社会理解和支持中方打击“东伊运”的努力,合力打击各种恐怖势力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的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

18 2014年6月23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据报道,上周六一伙暴徒袭击了新疆的一个公安机关,造成多名民警受伤,你能否证实?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关于6月21日在新疆叶城发生的暴恐案件,新华社已经发布了消息,请查阅。我想强调,暴恐分子将基层执法机关作为袭击对象,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是对国家公权力的公然挑衅。目前,中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法律尊严,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希望各位理解和支持中国政府的有关努力。

19 2014年9月17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有报道称,印尼警方日前逮捕了涉嫌恐怖活动的4名中国维族人。能否提供相关信息?中方是否就此与印尼方进行了接触?

答: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正在核实有关情况。

我要指出的是,“东伊运”恐怖组织不仅在中国国内制造恐怖袭击,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也勾连国际恐怖势力,对地区乃至世界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打击“东伊运”是国际反恐斗争的组成部分,中方感谢国际社会理解和支持中方打击“东伊运”恐怖势力,愿同国际社会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恐怖势力,维护地区和世界安全稳定。

20 2014年9月22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据报道,4名持土耳其假护照试图前往恐怖主义训练营的维族人在印尼被逮捕。中方是否了解有关情况?是否要求印尼遣返他们?

答: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报道,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核实中。我想强调的是,中方一贯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打击恐怖极端主义,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

21 2014年9月23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有报道称,有来自新疆的极端分子进入伊拉克、叙利亚和东南亚参加恐怖主义训练活动。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报道,目前还不掌握报道提及的具体情况。

我们之前也讲过,“东突”恐怖势力派人赴战乱地区参加所谓“圣战”,与国际恐怖势力勾连,对地区乃至国际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中方愿同国际社会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恐怖势力,维护地区及世界安全与稳定。

22 2014年11月13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

问:第一,报道称有“东伊运”武装分子在叙利亚境内进行活动。中方是否注意到上述报道?对此有何评论?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一直指出,“东伊运”不仅对中国造成恐怖威胁,也对整个世界构成威胁。打击以“东伊运”为首的“东突”恐怖主义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希望继续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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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覃博雅、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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