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国际

 “三股势力”已合成一体 

当前恐怖活动新特点新动向

2014年06月06日13:21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手机看新闻

    杨  恕

    一年多来,国内恐怖活动规模和频度的增加,有国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其中,国际环境中一些因素直接刺激了新疆的暴力恐怖活动

    一年多来,我国的暴力恐怖活动规模和频度都明显增加,尽管也有一些具体原因,但总体来讲,它是国际恐怖主义在全球范围加强活动的一个表现。根据美国国务院近期发布的《2013年度反恐国别报告》, 2013年全球恐怖威胁发展迅猛,恐怖袭击事件较2012年增加了近一半,全世界大约发生了9707起恐怖袭击,造成17800人死亡。在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任何国家在面对恐怖主义威胁时要想独善其身都是不可能的。

    当前我国的恐怖主义活动特点

    一年多来,我国的恐怖主义活动表现出了如下的特点:

    规模和频度明显增加。这里所说的规模,主要是指恐怖分子参与的人数、制造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活动地域的大小。

    恐怖活动表现出从新疆扩大到疆外的趋势。如2013年10月28日北京金水桥事件,2014年3月1日昆明火车站事件等。

    作案方式出现一些变化。如,使用自杀式爆炸的频度增加;不乘用公共交通工具,而采取自驾车跨地区活动等。

    对同一地点重复攻击。典型案例是,巴楚县色力布亚镇在2013年3月23日受到攻击,目标是镇政府,8个月之后,11月16日,色力布亚镇派出所又遭到攻击,两处地点相距仅100余米。同一地点在短时间内被重复攻击,尚属首次。

    恐怖活动的政治目的更加明显。金水桥事件,色力布亚镇事件,鄯善鲁克沁镇事件等突出显示了这一特征。

    伊斯兰极端主义影响增加。伊斯兰极端主义的一个特征是教派认同很强,而民族、国家、地域认同较差,思想和行为强烈排他。去年造成人员伤亡最大的两起事件是色力布亚镇第一次被袭击和鲁克沁镇被袭击,在这两次袭击中,伤亡最多的是维族群众和干警,这在相当程度上表明了伊斯兰极端主义的特点。

    与境外联系增加。这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恐怖分子越来越多地利用信息技术直接从国外获取从事极端-恐怖活动的宣传品、教材,用作自身意识形态宣传和行动的资源;第二,与境外同类人员的直接交流。已发现多名在境外参加过极端-恐怖活动的人员回到国内。

    宗教极端、民族极端、分裂主义三股势力越来越多地融为一体,成为极端-恐怖分子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

    国内恐怖活动规模和频度增加的原因

    一年多来国内恐怖活动规模和频度的增加,有国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其中,国际环境中一些因素直接刺激了新疆的暴力恐怖活动,这些因素是:

    政治伊斯兰和伊斯兰极端主义的迅速扩大,国际恐怖势力的蔓延。“阿拉伯之春”以来,西亚、北非地区政治伊斯兰非常活跃,各种派别的伊斯兰极端主义组织、团体更如潮水般涌来。北非、西亚、中亚等地区的恐怖活动迅速增加。

    中东地区的内战。叙利亚、南苏丹、利比亚、马里等国的内战一直没有停息,而且吸引了越来越多其它国家的武装分子参与。历史表明,伊斯兰地区的战争都会留下恐怖势力这个特殊“遗产”,而这种“遗产”几乎毫无例外地都增加了事发国暴力-恐怖势力的外溢效应。

    埃及、也门、巴基斯坦等国家的政局不稳。这些国家一直是伊斯兰教派斗争、宗教势力与政府矛盾冲突严重的地方。政局动荡使经济衰退,民生艰难,扩大了极端-恐怖主义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致使许多民众、特别是青年人加入其间,增加了极端-恐怖势力的后备力量,并使其不断向境外扩大。

    暴力分裂主义的活动日趋活跃。多年来,穆斯林地区暴力分裂活动一直十分猖獗,并且有了成功的例子,最典型的就是科索沃,在它之后是苏丹的分裂。穆斯林国家或地区的武装分裂,不管它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如车臣),对于新疆的暴力恐怖势力都是精神上的鼓励。

    另外还要看到,在信息技术日益发展的当代世界,国内恐怖势力可以很方便地获取各类用于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扩散以及恐怖活动的信息和技术。对此,各国政府都以各种方式加以防范,包括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但很难将其彻底抑制。

    国际因素之外,一些国内因素,如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不公平感和挫折感、语言障碍导致的沟通障碍,以及极端宗教宣传产生的认知失调等,也是恐怖活动增强的原因,需要我们重视并采取相应对策。

    当前反恐斗争需做的重点工作

    我国恐怖主义的思想来源是分裂主义、民族极端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三股势力已合为一体,但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打击的重点也应有所差别。根据我国反恐斗争的形势需要,应该抓紧下面几项工作:

    第一,伊斯兰极端主义是当前我国恐怖活动最主要的推动力,因此,反恐斗争中的去极端化应该成为首要任务。其中的核心,是培训去极端化的队伍和找出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替代物。只有做好这两项工作,才会取得成绩。

    第二,尽快颁布《反恐法》。反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有持续而稳定的法律支撑。不谈别的,上海合作组织六个成员国中,只有中国还未颁布《反恐法》,这已影响到上合组织的反恐合作。仅从这一点考虑,《反恐法》就应尽快出台。

    第三,在当前的反恐斗争中,我们不缺队伍,也不缺手段,但是缺情报。掌握了情报,就掌握了主动。为此,要抓好情报工作的方方面面,包括人员、技术、信息、资料等。

    第四,扩大和加强反恐国际合作。如前所说,西亚、北非地区已经成为世界恐怖活动的高发区,其影响不可避免地会波及到中国,而我们与这个地区的反恐合作以前并不多,在此情况下,加强与西亚、北非国家的反恐合作就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反恐不仅是政府和强力部门的事,它需要各民族群众的参与。如果各族群众都认识到恐怖主义的危害,积极抵制极端主义的侵蚀,识别可能的恐怖活动,帮助政府获取有用的信息,在恐怖事件发生时冷静应对,配合强力部门的工作,这样就会大大降低恐怖事件造成的危害,甚至可以事先制止恐怖事件的发生。我们应该向这个目标努力。

    (作者为兰州大学中亚研究所所长、教授)

分享到:
(责编:郑青亭、常红)

相关专题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