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曼谷3月18日电 (记者孙广勇)泰国看守内阁18日在曼谷北部的佛统府召开例行内阁会议,决定从19日起停止实施曼谷及其周边地区的紧急状态法,转而实施管制程度相对较低的国内安全法。
国内安全法将实施至4月30日,旨在维护上述地区的安全局势,保证议会选举的顺利进行。看守内阁在国内安全法下成立了一个新的维护安全稳定中心,仍由劳工部长差林担任主任,负责协调军人、警察和行政人员维护国内局势,但军方设置在曼谷街头的掩体将被移除。
此前的紧急状态法于1月22日开始实施,范围为曼谷以及周边的暖武里府、北榄府和巴吞他尼府的部分地区,为期60天。虽然紧急状态法对缓和政治冲突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对泰国经济支柱之一的旅游业影响巨大。泰国看守内阁和安全部门认为,目前曼谷等地局势已经趋缓,反政府示威者仅在伦披尼公园一处进行集会,为了使曼谷等地恢复更好的商业和旅游环境,决定解除紧急状态法。
本报记者在曼谷注意到,近来暴力事件有所减少,但针对司法机构的威胁和恐吓依然时有发生。泰国国家警察总署署长阿伦表示,警方仍须密切监测可能的暴力袭击事件。
目前,泰国看守政府与反政府示威者的对立仍未缓解,政府要求示威者结束集会,而示威者要求政府下台,双方立场相差甚远。泰国空军司令巴津18日表示,如果各界认为需要军方作为中间人进行调解,军方随时可以出面。
《 人民日报 》( 2014年03月19日 2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