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莫斯科2月20日电 (记者林雪丹)俄罗斯政府新闻局20日发布公告称,政府已就建立统一机构管理远东发展的意见达成一致,并确定了该机构的组成部分。关于机构运行和管理规定等具体内容计划于28日前公布。
本月5日,俄总理梅德韦杰夫在远东发展会议上提出,将大型国企和部分政府职能部门转移至远东,以带动地区发展。根据会议决定,俄政府责成远东发展部、经济发展部和财政部着手制定相关法律草案,成立统一机构协调远东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基本问题。
据悉,新成立的统一机构将包括远东股份公司、远东和贝加尔地区发展基金股份公司、独立非营利性组织远东招商引资和促进出口机构和人力资本发展机构。这些机构将在推动远东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并成为改善该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驱动力。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21日 2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