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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日本战犯纪实:中国人的宽容让世界惊叹【8】

2014年08月29日16:06    来源:北京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改造日本战犯纪实:中国人的宽容让世界惊叹

一个不杀

用“罄竹难书”形容日本对中国犯下的罪恶,恰如其分。

195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日本战犯做出了“追究犯罪处分”的决定。此后两年时间里,700人组成的侦讯工作团分赴抚顺、太原两处战犯管理所,对全部日本战犯的罪行进行审查、侦讯、核实。

即便是把这一千多名战犯的罪行简单汇总,也足以让人瞠目:被他们直接杀害的中国平民和战俘有857000人,烧毁、破坏房屋78000处,掠夺粮食3700万吨,煤炭2.22亿吨……

曾经被视为“勇武”“忠勇”的行为,现在成了对良知的拷问和煎熬。一些罪孽深重的日本战犯也觉得自己“不死不足以谢罪”,有28人向侦讯工作团递交了处决请罪书,主动申请死刑。

藤田茂是自认必死无疑的日本战犯之一。他在回忆录中记录当时的内心活动:“按《波茨坦宣言》,虐待俘虏要被处以重刑。在国际法庭的审判中,已经有1200多名日本军官因此被处决。而我自己,仅‘秀岭一号’作战一战,就杀害了86名俘虏。我明白,单凭这一点就可以判死刑。”

血债血偿,于情于法都是这些日本战犯应得的下场。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是依据他们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采取了从宽处理的原则。最初给中央汇报的公诉方案中,绝大多数日本战犯被免于起诉,准备起诉的战犯是105名,其中70名罪行严重者足以被处以极刑。

这个已经是宽大处理的公诉方案却被中央否定了。周恩来在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时作了指示:“日本战犯的处理,不判处一个死刑,也不判一个无期徒刑,判有期徒刑的也要极少数。起诉书要把基本罪行搞清楚,罪行确定后才能起诉,对犯一般罪行的不起诉。”

依据“不杀少判”的中央决策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反复斟酌缩减,最后确定的起诉人数只有45人。

1956年6月19日,审判战犯的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开庭了,铃木启久第一个走上被告席。他是所有战犯中罪行最重的一人,曾指挥制造6起屠杀惨案,每次屠杀都几乎全村灭门,这些惨案的幸存者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铃木启久当庭跪地认罪。

当年7月1日,是岛村三郎走上被告席的日子。在《从中国归来的战犯》一书中,他写道:“从开始悔罪时起,我等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希望能在法庭上以死刑的方式终结自己的人生。”

夏天闷热的法庭中虽然预备了冰块降温,但岛村衣服都已汗透,他全程神情严肃,从未动手擦去汗水。

审判长宣读完公诉书,轮到岛村三郎自我陈述,他忽然双膝跪地,泣不成声:“在镇压抗日行动中,我命令警察严刑拷问,刑罚无所不用其极……我无动于衷地听着这些惨叫,甚至把这当成一种乐趣……我当年是一个魔鬼,一个不通人性的魔鬼,我残杀了那么多善良人的儿女,却从未落过一滴眼泪……”

二战之后,在世界范围对战犯进行审判的有几十个国际法庭、军事法庭,庭审数千次,从来没有过的一幕出现在了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上。45名战犯,对法庭指认的所有罪行全部承认,没有辩解,没有推脱。被告席上的很多战犯痛哭流涕,当庭下跪,跪向审判席,又跪向旁听的中国民众。

参加旁听的外国记者评论:“中国的审判,虽然检察官与战犯、受害者与战犯、证人和法官与战犯、审判者与被审判者各自的立场不同,但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战犯和所有人异口同声地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暴行。这在国际审判史上绝无先例。”

到7月20日,设在沈阳和太原的两个特别法庭,分四次对45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宣判。出乎这些准备以死谢罪的战犯预料的是,中国法官没有判决一个人死刑。铃木启久、武部六藏、藤田茂等罪行最重者,也仅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而且刑期从他们被苏联红军俘获时便开始计算。更让战犯们意外的是,除此45人之外,其他战犯全部免予起诉,先后分两批释放,遣送回日本。

宣判之后,被判刑的战犯被集中到抚顺战犯管理所服刑改造,这里从此改称抚顺战犯监狱。他们之中,武部六藏因为身患重病,在宣判后不久即假释回国。另有一人在狱中病故。

到1964年3月,最后3名战犯被提前释放。此时,他们被新中国关押改造的时间总共有14年。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日本投降,日本侵略中国的时间也是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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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覃博雅、郑青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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