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海洋和谐利用
王芳
海洋是人类文明的摇篮,随着时代的进步,海洋对人类社会的重要作用和价值愈益凸显,战略地位更加重要。作为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最大发展中国家,中国在世界海洋有着广泛的战略利益。从地理条件看,中国是陆海兼备的国家,也是最大的发展中沿海国家;从经济结构发展看,中国经济是高度外向型经济,海洋运输对国家原材料、能源供给等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海洋可以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显著提升,域外大国对我崛起充满了敌意,岛礁主权、海域划界和资源争端等矛盾日益尖锐。为应对潜在的军事威胁和海洋权益争端,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和建成小康社会的需求,中国必须走向海洋,建设海洋强国。
海洋强国既是国家凭借海洋自然地理条件和物质基础、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海洋来实现国家富强,又指通过综合国力支撑而发展成为拥有强大海上综合力量的海洋国家,有能力利用海洋获得更多的国家利益。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应是在认知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等方面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国家,既要开发利用海洋来实现国家富强,又要通过发展强大的海洋综合力量来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
西方的海洋强国以“海权论”为理论基础,多数以发展海上武装力量为中心,取得制海权,进而控制海洋和世界。中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拥有和谐文化的优良传统、和平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建设“和谐世界”的国家战略。在目前和平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在新老海洋强国并存与共同发展时期,中国走向海洋将遵循和平发展方针政策,把“和谐”理念引入海洋开发,以确保国家安全和发展海洋经济为中心任务,全面发展海洋事业,谋求公平合理的海洋利益。坚持和平走向海洋、平衡发展、不谋求海洋霸权,建设“强而不霸”的新型海洋强国。(作者系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
2012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许,中国海监B—3837飞机抵达我钓鱼岛领空,与正在我钓鱼岛领海内巡航的中国海监50、46、66、137船编队会合,对我钓鱼岛开展海空立体巡航。期间,中国海监编队对日方进行了维权喊话,严正声明我国政府立场,要求日方船只立即离开中国领海。
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这种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引发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坚决反对和强烈抗议。中国渔政船只在钓鱼岛海域进行常态化执法巡航,中国海监船只也在该海域开展维权巡航,行使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管辖。中方一系列措施有力打击了日本侵占钓鱼岛的图谋。
然而,日本野田佳彦内阁拒不收回错误决定,继续公开散布钓鱼岛是日本领土的言论,中日关系因此迅速恶化,邦交正常化40周年官方纪念活动流产,两国高层交流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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