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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劫案人质称劫匪安装4枚炸弹 2枚不在咖啡厅

2014年12月16日02:02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警方突击 悉尼人质获救

12月15日,在澳大利亚悉尼,一名被劫持的女子从咖啡厅逃出。 新华/美联

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警方当地时间16日2时30分突击悉尼马丁广场附近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的咖啡馆,与劫持者交火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交火发生前,有数名人质成功逃出。当地警方发言人称,突击行动已经结束。据《澳大利亚人报》报道,劫持者名叫莫尼斯,现年49岁,1996年他作为难民从伊朗来到澳大利亚,现居住在悉尼西南区。

事发

男子包里藏枪

事发地位于悉尼中央商务区,是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及澳大利大两家最大商业银行总部所在地,邻近新南威尔士州议会大楼。临近圣诞节,通常会有不少人到这里购物。咖啡厅位于银行区和商场区交界处。

《悉尼先驱晨报》报道,一名妇女首先在这家“林特巧克力”咖啡厅门前看到一名男子拿着一个蓝色运动包,里面藏有一支枪,于当地时间9时44分(北京时间6时44分)报警。

当地媒体“第七频道”编辑部办公地点邻近咖啡厅,最初对劫持事件进行现场直播,但被当局以安全原因要求中止直播。办公地点实施疏散,中央商务区上方空域被关闭。

当地电视台播出的画面显示,数名人质被迫举双手按到临街的窗户玻璃上,一面印有宗教口号、与疑似“伊斯兰国”相关的白字黑色旗帜清晰可见。

关于人质数量,外界尚没有确切数字。《悉尼先驱晨报》报道,事发时,咖啡厅内有大约20名顾客和店员,武装人员至少1人,也有报道称有2人。

要求

曾想电台直播

当地电台主持人雷伊·哈德利声称曾接到一名男性人质的电话,当地时间下午1时(北京时间10时)左右,这名人质在劫持者要求下用手机给哈德利打电话,转达劫持者希望让人质通过电台直播讲话的要求,但遭到哈德利拒绝。

哈德利说,这名人质从声音判断“异常冷静”。通话中,他可以听到劫持者在旁边提出要求,“我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因为我不是专业谈判者,没有这方面经验……会有人专门同人质以及劫持者对话,他们知道该怎么做”。

按照哈德利的说法,劫持者当时似乎是在谈论“参与其中的其他行动人员”。

哈德利接完电话后已将情况通报新南威尔士州警察部门主管安德鲁·西皮奥内。西皮奥内说,他认同哈德利的做法,不应该让人质通过电台讲话。

警方

发起突击行动

事件发生大约6小时后,3名男性人质突然从咖啡厅的消防出口出现,逃向警方。不久,两名女性人质先后从咖啡厅逃出。她们身穿围裙,应该是咖啡厅服务员。

新南威尔士州警察部门高官凯瑟琳·伯恩说,警方没有获得任何有关人质遭到伤害的信息。

澳当地媒体“第十频道”晚些时候通过微博客网站“推特”发布消息,称已经与两名人质取得联系。他们证实,劫持者在店内提出两项要求,分别是要当局送一面“伊斯兰国”旗帜到咖啡厅,以及与澳总理阿博特对话。

“他们(人质)还说,劫持者安置了4枚炸弹……两枚在咖啡厅,两枚在悉尼中央商务区,”消息说。

警方于当地时间2时10分(北京时间23时10分)左右发动突击,劫匪与警方交火,一名警员在行动中受伤。直播画面显示,多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冲入建筑,现场继而接连显现剧烈闪光,可听见巨大声响。救护人员用担架抬出几人,似乎有两人受伤;一些人质自行逃离,被警方带离现场。一名身穿防护服的拆弹人员和一个拆弹机器人准备拆除劫匪声称安放的炸弹。

问悉尼劫持事件

疑问1 劫持者是谁?

警方根据现有线索确认劫持者为1人,排除先前认为有同伙参与作案的可能。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这名男性劫持者当时拿着一个运动包,里面藏有一支枪,进门后要求所有人员举起手来。澳媒播出的画面显示,劫持者是名中年男子,留有白色短胡须,身穿白色T恤、黑色背心,背深色背包,前额系着的一条黑色手帕上印有阿拉伯文。有媒体称劫持者名叫莫尼斯,现年49岁,1996年他作为难民从伊朗来到澳大利亚。

疑问2 为何选此地?

关于劫持者选择的作案地点,不少媒体注意到与这家咖啡厅所处位置的几大特点。

首先,悉尼是美国反恐盟友澳大利亚的最大城市,也是该国金融中心。 其次,这家咖啡厅位于悉尼中央商务区金融办公和购物商场的交界处,邻近新南威尔士州议会大楼。由于临近圣诞节,通常会有不少人到这里购物。第三,与咖啡厅一街之隔的地方是当地媒体“第七频道”编辑部办公楼。事件发生后,“第七频道”一度进行了直播。

疑问3 有何动机?

媒体报道中,人质在窗前被迫举着一面黑色旗帜的照片异常醒目,这一旗帜与极端组织“伊斯兰国”所用旗帜相似。

《悉尼先驱晨报》援引墨尔本莫纳什大学反恐专家格雷格·巴顿的话报道,劫持事件中的黑色旗帜事实上并非“伊斯兰国”旗帜,而其他极端组织也可能会使用类似旗帜。

这意味着,这面旗帜无法提供有力参考,帮助警方证实或者排除劫持者是否可能参与或支持“伊斯兰国”或其他极端组织。

徐超(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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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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