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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外国人签证延期或改签必须提交居住地证明

2013年10月24日09:27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首尔10月24日电(周玉波、邹泺铱)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法务部23日公布,法务部修改并开始施行《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新的规则规定,在韩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或改签时,必须提交可以证明确切居住地的书面资料。

    过去,法务部对于外国人居住地证明没有明确规定,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在实际操作中认为居住地不明时才要求提交书面证明,因此时有外国人假报居住地或不报居住地的事情发生。但今后,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或改签时,必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宿舍使用证明、通知滞留期限到期的邮件、水电费缴纳收据等可证明居住地的资料。

    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核实外国人居住地,整顿秩序,制定了上述法律规定。

    法务部认为,新的措施将给通知滞留期限到期等移民行政服务和提供各种社会保障、赋予地方选举参政权等相关工作带来便利。此外,发生外国人犯罪事件时,可迅速核实身份,更快检举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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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青亭、邓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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