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最低消费标准(观点)
丁 刚
餐馆有没有最低消费标准只是一个提倡节约或鼓励奢侈的问题吗?当然不是。说小一点,它是“光盘”行动能否全面持续展开的必要条件,还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说大一点,它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关。
正是因为有这个“大一点”的因素,一些国外的经济学家在评论中国经济第一季度的表现时,也特别关注到了限制公款消费举措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不少专家认为,尽管中国经济增速受到了限制公款消费的影响,但这不过是“短期效应”而已。从长远看,这有利于培育更健康的消费市场,使中国经济的发展更具可持续性。
没有哪个经济学家会把公款消费视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相反,餐馆包间最低消费推动的公款消费,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尤其是它会造成餐馆变相提价,使餐饮价格不断上升,挤压老百姓的餐饮消费空间,制约经济发展真正需要的内需动力——大众消费。
因此,取消或限制最低消费,既有助于遏制公款消费,也有助于扩大更为广泛的大众消费。这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会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
从国外的情况看,餐饮业大多不设最低消费,还鼓励理性消费,不敢“宰客”冒歧视、欺诈消费者之不韪。有的国家设有专门法律、法规禁止设定“最低消费”来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要对最低消费加以有效管理,关键还在于要有一整套合理的法规。这些法规要以保证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为准则,同时也要能够照顾到餐馆不同的服务水平,不应搞一刀切。
经验告诉我们,遏止公款大吃大喝、减少餐饮浪费,只有依靠法律,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才能长期有效地管住餐馆借最低消费标准涨价的做法。
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不妨参照国外的一些做法,将管理奢侈消费的措施落实到法律上,并坚持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