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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裤禁令与妇女解放(环球走笔)

王远

2013年02月25日08:5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前不久,法国妇女权利部部长娜贾·瓦洛—贝勒卡西姆发表一份政府公报,以“有违法国《宪法》及法国对欧洲承诺书中男女平等原则”为由,正式宣布废除“巴黎女性不许穿裤子”的法令。该法令规定,女性若要像男人一样穿裤子,需获得巴黎警察局批准,否则将有锒铛入狱的风险。一时间舆论哗然。人们不解的是,在西方女权运动起源的巴黎,如此保守的法令怎能存在了200多年?

  这条荒唐的法令签署于1800年。法国大革命时期,被称为“无套裤汉”的城市平民穿着长裤走上街头与统治阶级划清界限,妇女们也希望换上长裤成为革命者的一员,却遭到反对。当时的女性既无权穿男士的裤装,也无权参与政治。

  时过境迁,这条远远落后于时代的法令在现实生活中早已没有任何意义。200多年来,也先后有多名议员提议废除这项歧视意味明显的法令,但均未成功。巴黎警察局及相关部门的回应五花八门:要么说修改法令并非明智之举,因为社会风尚随时可能复古,优先处理这样的“古董”条文实属浪费时间;要么说与其针对不断变化的风俗修改旧法,倒不如任其过时来的有效。巴黎当局曾两次对这一法令进行修改,先后允许骑单车或骑马的女性着裤装。除此以外,这条荒诞不经的法令可谓雷打不动。在既不废除也未真正严格执行的矛盾中,法国舆论对国家立法与行政机构的职能履行与办事效率打了一个问号。

  法国女权运动创始人之一西蒙娜·德·波伏娃指出,男性社会赋予了女性相对于“第一性”的从属地位。她们被动地成为“主体”之外的“他者”,从经济政治领域到社会生活层面,都无奈“屈从”,甚至连“像男人一样穿裤子”都需要得到警方许可。比“不能穿裤子”更深一层的权利剥夺,是对于女性从事某些职业、担任某些岗位的限制。姗姗来迟的废止声明似乎也在传达着鼓励女性参加工作提振经济的信号。

  当法国设计师伊夫·圣·罗兰先于女权启蒙设计出第一件中性风格的女性吸烟装,当世界顶级时装周吸引全球目光,巴黎人便开始拥有引以为傲的时尚品位与潮流引领力。无数高挑迷人的模特在T台展示做工精良、样式考究的裤装,以无声而直接的方式,给予这一迟迟没有废除的法令莫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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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牧、赵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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