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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严格监管净化网络环境(各国依法监管互联网面面观)

本报驻波兰记者 李增伟

2013年01月06日08: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去年9月14日,一起广受波兰社会关注的网络犯罪案件最终尘埃落定。当天,波兰彼得库夫·特雷布纳尔斯基地方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当事人罗伯特有罪并处15个月监禁,此外,罗伯特每个月需从事至少40个小时的公益劳动,同时支付3000兹罗提(约合1000美元)诉讼费。

  现年26岁的罗伯特是一名网络工作者。因为不喜欢波兰现任总统科莫罗夫斯基,他在2010年波兰总统选举期间,创办了一个专门反对当时还是波兰众议院议长的科莫罗夫斯基的网站。在科莫罗夫斯基当选波兰总统后,罗伯特并没有关闭该网站,而是在网页上增加了针对科莫罗夫斯基个人的负面新闻和讽刺评论等内容,并在网页上增设了把科莫罗夫斯基肖像当作靶心的小游戏。波兰当地检察院在获悉情况后,迅速展开司法调查。2011年5月,当地警方受命查封了涉案网站,并没收了他的电脑和相关存储设备。之后,罗伯特居住地所在的地方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近年来,波兰网络信息产业发展迅猛。据波兰电子经济网公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截至2012年10月,波兰全国3850万人口中,网民数量为2183万,是10年前的3倍多,网络普及率为56.7%,其中18岁至39岁的年轻网民比例占66%。信息化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互联网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也迅速增加,促使波兰政府出台法规对网络进行监管。

  早在2008年9月19日,波兰议会就通过刑法修正案,将网络犯罪纳入其中,对损毁、修改或删除他人网络信息资料,以及破坏公共网络或通信系统安全的行为,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波兰警察总局也专门设立打击网络犯罪办公室。同年底,波兰议会再次完善惩处有关网络犯罪的条款,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情节和处罚力度进一步细化,如将未经本人同意打开他人电子信箱、窃取他人电子账户密码等定为犯罪行为,可处2年监禁。

  尽管如此,近两年来,以网络诈骗为主的网络犯罪行为还是在波兰愈演愈烈。针对这种情况,2011年波兰警方调集全国16个省的网络警力,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发动了代号分别为“旋转木马II”、“伊卡洛斯”和“克里斯蒂娜II”的三次专项治理行动,专门打击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活动,有效地打击了波兰境内的网络犯罪,使波兰的网络环境大为改善。

  波兰华沙大学法律系讲师亚当博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波兰政府针对网络安全采取的严格监管措施,虽然被部分人指责为侵犯了波兰公民的言论自由,但在网络信息泛滥的现代社会,严格的网络监管不仅可以有效保护大多数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还可以使普通人免受无时无处不在的网络犯罪侵害。

  (本报华沙1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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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牧、赵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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