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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完成自贸协定谈判需注意三方面问题

董向荣

2014年07月04日16:08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手机看新闻

建交短短22年,中韩经济合作逐步加深,人文交流日益密切,政治和安全合作取得进展,几乎超出了所有人建交之时最乐观的估计,这不能不说是国际关系历史上的一个奇迹。

中韩两国,民相近、心相通,经济贸易和人员交流的需求很大。在官方,提高双边贸易水平,成为双方政府的重要关切,也是历次首脑会晤的重要议题。

从量上来讲,两国间贸易额增长迅速,在建交后第18年超过2000亿美元,发展速度明显快于中日和中美贸易,而且要考虑到韩国这个经济体远小于美国和日本。迄今,中国已经连续多年成为韩国最大贸易伙伴,韩国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

从合作的机制化程度上来讲,中韩双方签订了《贸易协定》、《渔业协定》等一系列政府间协定,表明双方的制度性合作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这是双方签署FTA、进一步深化经济合作、构筑利益共同体的坚实基础。应该说,中韩两国签署一个高水平的、全面的FTA,是进一步深化双边关系的需要,也是既往22年来经济合作水到渠成的结果。

应该说,中韩FTA的可行性调研、官产学研究,及至启动正式谈判,进展并不是非常快,其中的困难也可想而知。此次习主席访韩,中韩双方就尽快结束双边FTA谈判达成一致。这是非常重要的外交成果。越是在谈判的最后阶段,我们越要坚守达成一个互利共赢的FTA,要运用高度的政治智慧和谈判技巧达成目标。

我们需要引起注意的至少有三点:第一,从历史经验来看,韩国从拉美国家智利开始入手,艰难拿下美国、欧盟等重要经济伙伴,谈判经验相当丰富。这个谈判对手绝对值得重视;第二,签署协定前后,韩国农民的抗议活动会很激烈。韩国的农民令世界印象深刻。2003年农民李京海在墨西哥坎昆抗议WTO开放农产品市场,自杀身亡;2006年韩国农民在香港举行大规模暴力示威,反对世贸。即便是恢复进口盟国美国的牛肉,也引发了大规模市民街头抗议,给李明博政府造成很大压力;第三,FTA签署之后,还需要经过国会的批准。以2007年6月签署的韩美FTA为例,因双方对某些条款出现分歧,于2011年2月签署补充协定,后经双方国会批准,于2012年3月15日正式生效。

在未来两年内,韩国执政党新国家党仍可能只占微弱过半优势,一些重大议题,如中韩FTA,要获得通过,都需要与在野党进行协调。韩国的在野党是名副其实的“反对党”,要获得通过仍需努力。

(董向荣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院亚太政治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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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牧、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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