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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加拿大尤为关注性工作者的安全问题,特别是2007年养猪场主罗伯特·皮克顿针对妓女的连环杀人案结案后,加拿大司法界开始讨论如何修改法律,一方面控制性交易,另一方面保护性工作者的安全。
路透社说,加拿大这部新法案实际上套用了北欧模式。瑞典1999年推出“买春犯罪”的概念,禁“买”而不禁“卖”。此后,这套法律被挪威引入,又被芬兰模仿。但芬兰的规定范围更窄,只禁止从被贩卖或被皮条客包养的性工作者处“买春”。
在美国除内华达州以外地区,性“买卖”被双向禁止。在欧洲和拉美大部分地区,卖淫本身并不被法律禁绝。荷兰、德国和瑞士等国都有合法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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