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打击盗版力度,俄罗斯文化部12月3日向政府提交了《反盗版法》修正案,对互联网上传播的一切非法上传内容,包括盗版电视节目、电影、软件、书籍等予以封杀。此举是俄政府继上月提出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局后,再度出重拳打击盗版。
俄罗斯对盗版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主要源于国内盗版问题屡禁不止,特别是在社交网络如此火爆的今天,盗版内容传播之快让互联网内容提供商难以控制。根据国际数据公司一项关于俄罗斯软件市场盗版现状及相关风险的调查,俄非法软件程序的主要来源是互联网,46%的用户直接从网站或者通过网络资源交换免费获得软件。在首都莫斯科,仅有1/10的零售商出售合法软件,而其他地区的情况则更不乐观。据统计,俄每年因盗版软件导致的商业损失高达40亿美元(约合243亿元人民币),相当于俄正版软件的销售总额。
与此同时,随着电子书产业的不断壮大,针对出版物的盗版行为也越发猖獗。受此影响,俄罗斯电子书市场面临着每年高达1.2亿美元的损失。据《俄罗斯报》报道,全俄仅有15%的电子书使用者付费购买电子书,大部分人仍选择下载免费和盗版书籍。俄罗斯相关出版管理机构曾采取措施打击非法电子书,鼓励公众合法获取电子书文件。
俄罗斯政治研究中心国际信息安全项目部主任杰米多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俄罗斯缺乏成熟的网络商城向互联网用户提供合法的网络资源。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和运营商应当建立合法的运营规范,打造类似亚马逊等专业网络商城,整合优质资源。只有这样,软件和电子书市场才能逐步摆脱盗版,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捍卫创作者权益,今年8月俄罗斯颁布了《反盗版法》,人们形象地将其称为反盗版“新型武器”。该法规定,从8月1日起,各类提供免费下载影视作品的网站都将被严格监控,任何知识产权拥有者如发现自己的作品被盗版侵权,可以向莫斯科市法院提出申诉,市法院有权在正式诉讼前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删除或者屏蔽有侵权内容的相关网页。如果内容提供商未采取相应措施,法院则根据申诉人的诉讼申请向有关服务提供商下达传票。一旦法院判决盗版行为属实,相关网站和内容提供商则须依法删除相关资源。此外,法律还规定如果盗版行为危害到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权益,将对侵权人处以5万卢布(约合9157元人民币)的罚款;如果是企业或公司违法,罚款则达100万卢布(约合18.3万元人民币)。由于8月出台的《反盗版法》仅适用于网络上传播的影视剧等视频资源,为加大打击力度,目前正在政府审议的修正案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包括图片、软件和电子书等互联网资源均被列入其中。此外,修正案还进一步细化了申诉过程,以减少诉讼纠纷。
为配合法律的执行,俄政府还提出了建立俄联邦知识产权保护局的方案。据俄经济发展部副部长克列帕奇透露,新部门将在原有的俄联邦专利署基础上组建,计划于2014年7月前运行,致力于监督专利版权保护并受理相关法律协调问题。俄科学院远东研究所研究员洛马诺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部门的成立将与《反盗版法》形成策应,并且该部门将对总理直接负责,其执行力将更强。而俄罗斯共和国知识产权科学研究所所长拉帕金则对本报记者表示,万事开头难,新机构若要快速步入正轨,需要培养大量版权和专利保护方面的专业人才。只有具备了人才优势,再配合法律规范,新部门才能在打击盗版侵权行为方面取得积极成果。
(本报莫斯科12月3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04日 2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