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英国高等法院对米兰达诉英国政府案作出临时裁决:除非出于国家安全考虑,政府或警方不得“监视、复制或分享”从米兰达处没收的数据资料。截至记者发稿时,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英国高等法院的裁决表明,政府如出于国家安全考虑可以查阅相关材料,并可调查米兰达是否企图、准备或已开始恐怖主义行动,但英国政府必须在7天内证明,确实存在对英国国家安全的威胁。
高等法院22日庭审后,米兰达的律师摩根女士称,米兰达赢得了“部分胜利”。然而在英国政府看来,当局也取得了部分胜利。内政部一位发言人对媒体表示:“我们很高兴高等法院同意警方为保卫国家安全查阅所没收的材料,这也是我们对此事件进行犯罪调查的一部分。”与此同时,英警方对高等法院的临时裁定也表示欢迎。出庭的英警方律师披露,当局在初步查阅了米兰达携带的部分材料后,已启动了相关恐怖犯罪调查,但没有透露任何具体内容。
英国《卫报》爆料记者格林沃尔德的伴侣大卫·米兰达于18日在伦敦希斯罗机场被警方扣押近9小时。米兰达在遭扣押期间,有9件物品被警方没收,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U盘、光盘、游戏机等。代表伦敦大都会警察局出庭的警官说,米兰达帮助《卫报》记者格林沃尔德带到巴西去的数千页材料含有高度敏感内容,这些材料如泄露,将会给英国公共安全及民众生命带来严重威胁。有媒体和专家还指出,英国是在为“盟友”出头,希望毁掉“棱镜门”的有关证据。
在扣押米兰达事件发生后,英国内政部态度一直强硬,称警方行动合理合法。22日当天,英内政大臣特蕾莎·梅再次声称,伦敦警方依据反恐怖法采取行动是正确的。格林沃尔德则说,当局并不是怀疑米兰达与恐怖组织有关,询问的都是关于报道美国国家安全局的事情、《卫报》供稿者的情况和所携带电子设备的内容。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胁迫”。
本报记者设法联系上了大卫·米兰达的辩护律师摩根女士,她告诉记者,米兰达的案件还在继续审理中,她正在去法院的路上,暂时不方便回答记者提问。伦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目前高等法院的最终裁决尚未作出,案件审理尚未终结,高等法院给了警方7天时间来证实确实存在对英国国家安全的威胁,因而政府与警方需要继续查阅米兰达帮格林沃尔德带到巴西去的大量材料。
目前看来,《卫报》及米兰达同英国政府与警方在法庭较量的焦点是警方是否滥用反恐怖法的权力。米兰达和《卫报》方面坚持认为,米兰达是为《卫报》记者工作,他所携带的材料都是新闻素材,他的行为是合法的新闻行为,警方滥用了反恐怖法权力,也侵犯了米兰达的言论自由权。而英国政府与警方则强调,不接受米兰达被警方没收的那些材料是新闻素材的说法,因为米兰达本人不是新闻记者,那些材料也不能被看作是新闻素材。双方较量尚未见分晓。
(本报伦敦8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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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晨(中国社科院欧洲研究所欧洲政治室副主任):米兰达被英国警方扣押,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被没收,这是“棱镜门”事件的延伸,标志着在反恐名义下,除个人通话和通信可被情报部门监听外,个人的身体和迁徙自由,以及财产权也可被侵犯。米兰达是巴西国籍,而非英国人,所以米兰达事件还牵涉到跨国管辖的国际法正义。
英国警方拘押米兰达8小时55分钟,不到英国2000年颁布的反恐怖法第七条规定的9个小时上限。但是在今天看来,反恐怖法本身的合法性很成问题。“9·11”事件后,制止恐怖主义、保证国土安全成为美英等国情报部门等强力机关扩张权力、争取预算的凭据。这种不惜以侵犯人权为代价的政府行为是否还有这么大的必要,令人颇为怀疑。
美英情报部门的权限已经达到惊人的程度。美国中央情报局在巴基斯坦和也门等地,任意使用无人机发射导弹攻击目标,造成大量平民伤亡,这些行径都是以“反恐”之名发动的。美英情报部门之间的合作一向紧密,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一位前高官说,中情局与英国秘密情报局(军情六处)的关系比与美国联邦调查局密切得多,美英等国情治机关通过相互监听对方公民绕开本国法律制约。这次英国警方对米兰达的拘押再次证明它们“亲密无间”的“手足之情”。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24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