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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猎狐行动”成功从韩国引渡5名经济犯罪嫌疑人回国

2018年05月04日21:09 |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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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首尔5月4日电(张悦)在我驻韩国大使馆警务联络官与韩国执法部门的积极配合下,5月4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成功将5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国。

据我驻韩使馆警务联络官介绍称,此次抓捕、引渡工作是中韩两国执法部门首次配合将潜逃至韩国境内的多名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引渡回国并接受司法处理的成功案例,也是我公安部“猎狐行动”一次性引渡逃犯最多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例。

据了解,此次引渡回国的犯罪嫌疑人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等人2012年1月起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许可、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掌握的黑石环球有限公司等名义,以年收益率18%的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每月支付资产收益、到期支付本金等,共向不特定公众387人非法吸收资金1.4亿元人民币,未兑付资金9744万余元。姬某等人的非法集资活动,被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于2015年7月10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案发后,姬某等人陆续逃往韩国,并在济州岛获得了永久居留身份。2016年12月19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姬某、温某、李某、董某、马某批准逮捕。随后,姬某等人被我公安部“猎狐行动”办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申请发布了红色通报。

我驻韩使馆警务联络官表示,2017年6月,公安部通过外交渠道就上述5名逃犯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供了扎实完备的犯罪证据,并提起引渡请求。在我驻韩使馆警务联络官与韩方的积极协调配合下,韩国警方于今年2月27日将姬某等5人抓获,并随即启动引渡审理程序,5月1日韩国法院批准将姬某等5人引渡回中国。5月3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办会同河南公安机关立即派出工作组来韩,5月4日成功将5名潜逃至韩国的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

警务联络官称,我驻外警务联络官是我公安部打击违法犯罪的海外延伸,犯罪嫌疑人一旦被立案侦查,即使逃往境外,也会在我驻外警务联络官与驻在国司法部门协调联合下,把犯罪嫌疑人逐一缉拿归案。姬某等5人今日从韩国被成功引渡回国,既表明了我公安部“猎狐行动”向纵深发展,全力执行境外追逃工作的决心,也体现了中韩执法部门共同打击犯罪的坚决态度,同时也反映了中国公安机关与世界各国执法机关的合作日益紧密。

(责编:刘洁妍、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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