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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丝蓝皮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报告(2017)》发布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重在三大合作机制和五大举措

2018年03月07日14:02 |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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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讯 近日,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海丝蓝皮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报告(2017)》。

该研究报告分为总报告,东南亚篇,南亚、西亚及其他地区篇,专题篇四部分。总报告指出“一带一路”是中国中央政府统揽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基于国家主权安全和经济发展利益需要,在周边和国际环境趋于复杂的背景下,提出的一个重大的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战略构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基本路径是:以国际经贸合作为核心,以海上运输通道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骨架,以沿线的重点港口、中心城市、资源区块、产业园区为支撑体系,以互联互通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为手段,以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为战略方向,推动以南海和战略通道为主的海上合作和共同开发,实现海上的联通便利化,同时推动丝路经济融合,形成开放式国际经济合作带,打造具有强大产业聚集效能的经济走廊,以利益交融、互利共赢的一体化伙伴关系,重构丝路经贸合作新格局,参与和引领全球经济治理,拓展国际合作发展新空间。

东南亚篇重点分析了中国同东盟尤其是印尼和马来西亚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上的合作潜力。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东盟地区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点和优先地区,各成员已成为中国构建新的区域合作模式的首选对象,双边在经贸合作、能源合作等领域面临更大的机遇。当前东南亚国家对加深与中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均表示出较强的意愿,相关的项目和工程也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但当前中国-东盟合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和问题,这些挑战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在建设中需要针对性克服的,双方应在共建过程中积累经验,突破双边合作所面临的瓶颈,将东南亚建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示范区。在“一带一路”对接“全球海洋支点”中,中国—印尼合作取得积极进展。马来西亚是历史上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同时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构想提出后习近平主席出访的第一批国家之一,中国与马来西亚在地域上接近,双边关系稳定,因此两国共建海上丝路具有重要的历史与现实意义。南亚、西亚及其他地区篇分析了斯里兰卡、澳大利亚、埃及等国家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认识及合作进展。斯里兰卡C. Krishan M. Deheragoda教授指出:斯里兰卡位于“海上丝路”倡议版图上印度洋的中心地带,自古以来一直是远东航海者们前往西方、东非、中东和地中海沿岸的必经之地,也是中世纪甚至更早时期亚欧大陆的海上军事要道中心。斯中两国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互动与联系。近年来,中国人民和政府始终走在对斯里兰卡援助的前列,尤其是对斯里兰卡战后重建与发展的援助。由于中国人民的及时援助,斯里兰卡才有能力在海上丝绸之路开发出急需的全新海港,落实好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和国家道路的建设。中国在国际上坚定支持斯里兰卡。如今正是支持中国提出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计划的最佳时机,因为它能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国家和亚洲落后国家提供加入计划、共享繁荣的重要条件和平等机会,让它们能够在这个属于亚洲的世纪舞台上,以令人自豪的姿态重新登场,连接起古代海上丝路中缺失的节点,大刀阔斧地重建世界版图上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国与澳大利亚是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两国互为主要的经济合作伙伴,在区域和全球的和平与繁荣中有着许多共同利益。

专题篇研究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南海问题、渔业涉外事件、能源安全以及海外华商的产业布局。南海争端是中国-东盟关系的短板,已经影响了“一带一路”在东南亚的落实。未来几年是中国调整南海应对策略的时间窗口。中国有必要调整应对思路,从“维权维稳”转向“设计多边共赢方案并主导争端解决进程”,即协调制定出一套能为各个声索国接受的南海争端解决方案。这样,中国可望在主导解决南海争端的过程中,推进东南亚海上丝路枢纽建设。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中国与相关国家的渔业涉外事件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中国应通过采取强化和完善渔业权行政保护机制、积极主动地运用渔业权国际法保护机制、寻求与相关国家构建和完善国际渔业合作机制等系列对策,来有效应对渔业涉外事件,顺利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推动与沿线国家的能源合作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现实需要,这需要完善的法制保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而基建、航运和电信业担负着实现各国互联互通的主要任务。沿线许多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发展愿望强烈,但是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亟待提高。海外华商在沿线国家的基建、航运和电信等基础设施领域实力雄厚,具有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势。

蓝皮书指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应当致力于以下三大合作机制的建立、五大战略举措的实施。

三大合作机制

1.外交与安全合作机制

任何一个国际经济决策都伴随着外交决策,尤其是在政经博弈复杂的“海丝”沿线。要重视外交工作的高层引领作用,将经济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形成经济和外交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要与“海丝”沿线国家加强沟通协调,加紧商签投资保护、交通运输、贸易便利化、金融合作、司法协助等相关的一些协议,推动海上国际合作,共同保护海上航道安全,打击海上跨国犯罪,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谈判。整合现有多边协商机制,建立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参与的战略平台,共同商讨、解决事关“海丝”建设的经济、外交和安全问题。提高国家领导人、经济和外交高级官员互访和相互交流的频率,增进了解和战略互信。

2.海洋、港口与城市合作机制

首先要用好现有合作机制,在与印尼、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签署双边海洋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协议的基础上,继续推动与更多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海洋合作机制,探索建立海洋部门的多边联席制度,共同开展海洋经济、环保、科技和渔业等各个领域的合作。

其次要根据各个省市的比较优势和在“一带一路”中的定位,建立各省市与“海丝”沿线重点地区的城市合作机制。以对方首都、港口、地方首府和经济发达城市为重点,通过产业园区共建、友好城市协作、“海丝”世界文化遗产联合申报等多种形式建立合作关系。

还要建立“海丝”港口合作机制。以上海、天津、宁波-舟山、广州、深圳、湛江、汕头、青岛、烟台、大连、福州、厦门、泉州、海口、三亚等沿海港口城市为主,与东盟、南亚和中东各主要港口建立港口城市联盟和“一对一”的港口合作关系,建立大陆、台湾和香港合作开发与运营重要港口的机制。

3.经贸合作机制

经贸合作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主渠道和优先领域。不同于其他区域贸易协定,“海丝”既不是一个制度性的安排,也不是一个架构性的组织,更不是一个排他性的区域组织。 “海丝”经贸机制要吸收和整合现有亚太经贸合作机制,融入中国元素,形成独特的多元化合作机制。要大力推动中国-东盟“10+1”升级版,更好地发挥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作用,积极做好亚欧会议(ASEM)、亚洲合作对话(ACD)、亚信会议(CICA)、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等多边合作平台。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各类境内外投资贸易博览会、国际论坛等区域和次区域平台的作用。

五大建设举措

1.打造建设支点体系

海上丝绸之路涉及境外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境内众多省市,而我国国内改革攻坚和各项建设的任务依然繁重,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一定要突出国家的总体设计,明确需求导向,确定“海丝”建设的核心区域、重点对象、优先领域、重大项目以及关键节点,按照轻重缓急有序谋篇布局,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在区域层面,重点选择周边国家、资源丰富型国家、通道型国家等不同类型的国家(地区)作为支撑点。在次区域层面,着眼于中南半岛和马六甲海峡,打通陆海两条战略通道,突破贸易和能源运输网络的运输瓶颈。大力支持“泛亚铁路计划”,推动高铁“走出去”,建立连接中国西南地区和中南半岛直达孟加拉湾、安达曼海和马六甲海峡的铁路、管道运输网络。争取在马六甲海峡及其周边区域的港口进行联合开发和运营。

2.提升互联互通水平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海丝”建设的优先领域,也是将其红利惠及沿线地区最直接有效的手段。要在战略支点体系选择的基础上,打造陆海空一体化的互联互通网络。

一是海上互联互通,涉及港口及航线、物流集散和交易设施,重点是打造东南亚重要港口与西南陆地的通道,对接西南陆上丝绸之路。

二是陆上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油气管道互联互通。主要是加快中国与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缅甸6国的陆路通道建设;重点推动GMS公路和铁路运输通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以“高铁换大米”为样板,推进“泛亚铁路计划”;建设和运营好中缅油气管道并研究发展至其他国家的支线。

三是空中互联互通。以北京、上海和广州的枢纽港为主,包括沿海各个主要航空港,积极开通至东南亚和中东地区的航线,研究加快加密航班,大力发展航空货运业务。

四是信息和电网联通。研究发展与越南、缅甸和老挝等国的电信基础设施互通、电力资源共享以及水利开发合作。

3.推进“海丝”经贸合作

一是大力推进自由贸易区战略。要顺应第一代国际贸易规则向第二代升级的趋势,保持同美国推动的TPP谈判的某种沟通和互动,同时加快启动和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争取在TPP达成协议之前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CP)协定的谈判同时争取与“海丝”重要支点国家完成双边自贸协定的签订。

二是参与重构东亚生产分工体系。东亚地区独特的垂直分工制造网络是其全球竞争力的主要来源。随着中国“劳动力”红利的结束和产业转型的推进,东南亚国家正在承接相应的产业转移。中国要加快向东南亚“走出去”的步伐,引导建立以中国为中心的生产分工体系。

三是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应发挥中国在建筑、咨询、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优势,以及新加坡在金融服务,其他东盟国家在旅游、运输服务方面的优势,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

四是加快境外经贸区建设。在战略支点国家和地区、重要港口、铁路沿线,以中国-马来西亚“两国双园”模式为样板,进行境外经贸区建设,重点发展资源开发型、港口服务型、国内产业配套型三种园区。比如在中缅油气管道沿线建设石化基地,在印尼纺织服装重要产区万隆建设工业园区以承接国内产业转移。

五是创新亚太金融合作。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为杠杆,进一步推动亚太金融合作格局的改革和创新;推动人民币由周边化到区域化进而到国际化的发展步伐;加强与东南亚各国金融市场开放和货币政策的协调。

4.加强海洋开发与合作

海洋开发与合作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应有之义。要推动与“海丝”沿线国家在渔业捕捞、能源开发、海洋船舶、海洋工程设备和海洋科技研发等领域的跨国合作。以水产品为例,我国水产品总量、出口量和远洋捕捞量均为世界第一,对于发展农产品贸易、促进就业等具有重要作用,但随着远洋捕捞活动的增加,也出现了很多跨国渔业纠纷和环保问题。因此要进一步推动与“海丝”国家签订渔业合作协议,共同进行渔业资源开发和利用。还要大力发展跨国海洋产业价值链,鼓励在印尼、缅甸等重要支点国家建立远洋渔业基地,同时发展与远洋渔业相关的渔业资源调查、渔场探测、冷库、物流、水产品深加工、海洋食品开发、远洋渔船检测服务等,建立国际性的海洋全产业链。

5.大力推进人文交流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民心相通是“海丝”五大合作重点之一。首先要充分发挥“海丝”历史文化的天然纽带作用,同时赋予“亲、诚、惠、容”的新内涵,同沿线国家加强人文交流,增设友好城市和协调机制,共同打造世界遗产和风景旅游区,联合举办各类文化节事活动。还要积极开展各类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合作,深入实施人脉工程,加强教育、智库、媒体、非政府组织等的交流。

此外,要积极发挥华侨华人在“海丝”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华侨华人是丝路建设的天然合作者、积极贡献者和努力推动者,在参与建设、协助公关、舆论宣传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要以“侨”为示范,发扬“丝路精神”,讲好丝路大故事,传播中国好声音;以“侨”为中介,借助华商经济金融实力,实施境外自贸区战略;以“侨”为伙伴,互利合作,助力海上运输通道和陆上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与中国-东盟经济合作。

(责编:贾文婷、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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