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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英烈尊严 弘扬浩然正气

中国拟立法保护英烈

2017年12月25日08:1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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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上编造谣言抹黑英雄、诋毁先烈的现象不时出现,甚至有人打着“还原历史”“探究细节”等旗号,歪曲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历史,肆意曲解英烈事迹,引起社会各界愤慨谴责。

12月22日,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在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对英雄烈士的历史功勋及纪念缅怀活动、纪念场所及其维护要求、烈士褒扬和遗属抚恤优待等作出明确规定,用立法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捍卫英烈尊严。

● 立法呼声高涨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96年来不懈奋斗伟大历程、可歌可泣英雄史诗的缩影和代表,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我们要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们,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

近年来,对于立法保护英雄烈士的呼声不断高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251人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一些群众来信提出,建议通过立法加强英雄烈士保护。

英雄烈士保护立法工作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今年4月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 英烈不容诋毁

“一些人丑化、诋毁、贬损、质疑我党我军历史上的英雄烈士,其实质是动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根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这些行为必须在法律上明确予以禁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表示。

“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明确提出,禁止歪曲、丑化、诋毁、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网信、民政、工商等部门在监管工作中有保护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职责。

草案还进一步作出规定:网络运营者发现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网络信息时,负有及时处置的义务;建立对侵害烈士名誉荣誉案件的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对实施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行为依法追究治安和刑事责任。

● 保护传承并重

为英雄烈士保护立法的意义,并不止于为英烈“护名”。从草案条款中可以看出,在保护英烈的同时,同样注重传承英烈精神、弘扬浩然正气。

草案专门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研究,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认识和记述历史;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网信等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以英雄烈士事迹为题材、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优秀文学艺术、影视作品以及出版物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

此外,为增强纪念缅怀英雄烈士的规范性、仪式性,草案还对设立烈士纪念日、举行纪念活动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 世界各国共识

近年来,中国对于保护英雄烈士名誉的相关立法正在逐步完善。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特别明确,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事实上,立法保护英烈权益,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针对英烈权益保护,许多国家都有着相应的管理、立法与司法的实践经验。

如俄罗斯先后颁布了《卫国烈士纪念法》《关于俄罗斯军人荣誉日和纪念日》等多部法律文件,并于2015年7月成立了“与以危害俄罗斯利益而篡改历史行为斗争委员会”,普京签署法案,把否定歪曲历史事实认定为违法行为;美国则颁布了《爱国者法案》《尊重美国阵亡英雄法案》等,规定要对亵渎英雄烈士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本报记者 孙 懿)

(责编:饶竹青(实习生)、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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