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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发布会”在深圳举行

广东省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发布

2017年12月21日14:16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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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12月21日讯 “中国(广东)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发布会”于今日在深圳举行,会上发布了2016年广东地区法律风险指数最低和最高的各10家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2016年广东地区法律风险指数最低和最高的10家国有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同时发布了2016年广东地区法律风险指数最低和最高的各5家房地产业、通信设备业、医药制造业和食品制造业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法制日报社副社长周秉键、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于喜峰、深圳市法学会秘书长郝治等出席会议。

据悉,相对于全国上市公司整体法律风险水平,广东地区上市公司法律风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广东地区国有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水平,优于全国上市公司整体水平,也优于广东地区整体水平。

周秉键表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意味着法治经济同步建成。法治经济的核心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资本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战场,上市公司是资源配置、占有、使用的主体。上市公司承担着国家经济建设的主力作用,上市公司的发展要从简单的存量财富的分配变为价值增量的创造。

于喜峰表示,随着金融消费与老百姓生活的日益紧密,且金融消费领域的纠纷不断上升,消费者在金融领域的合法权益亟需保障。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为证券消费者的信息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根据新消法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破解证券领域消费维权难题。

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课题负责人史志伟在解读本次指数时指出,广东地区上市公司法律风险指数下降动因,主要是上市公司经营性风险的下降,以及合规管理水平的改善。

据了解,与全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下降不同,广东地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有所上升,而且呈现趋势性上升态势。在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监管日趋严格态势下,此分项指标的上升,必须引起上市公司高度注意。受限资产风险有所上升,反应出上市公司资金需求压力日趋紧张,但在宏观经济发展趋缓,利率上升成为大概率事件的形势下,上市公司必须密切关注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以及货币紧缩政策,避免引发资金风险。

(责编:饶竹青(实习生)、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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