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首尔11月11日电 (黄海燕)据韩联社报道,造成304人遇难“世越号”失事事故的核心责任人“世越号”船长李俊锡(音,68岁)获刑36年,一直被热议的“船长杀人罪名”并未成立,但轮机长朴某(53岁)的杀人罪名成立。
11日下午,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刑事11部对15名“世越号”乘务员进行公判,判定船长李某弃船致死、伤罪与违反船员法嫌疑成立,判其有期徒刑36年。裁判部判定其杀人罪与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嫌疑不成立。裁判部表示,船长在海警警备艇到达之际向航海师下达了“让乘客逃出船体”的指示。
裁判部判定轮机长朴某的杀人罪名成立,判其有期徒刑30年。裁判部表示,朴某未救眼前受重伤的2名乘务员而致其死亡,因而其“不作为致死”罪名成立。
裁判部还分别判1级航海师姜某与2级航海师金某有期徒刑20年和15年。事故当天值班航海师与舵手获刑10年。实习航海师获刑7年,其他舵手与乘务员均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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