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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正式踏上轨道

2014年08月18日15:36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8月18日电  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终于姗姗来迟。8月15日,中国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标志着这一“跳票”一个多月的顶层设计正式面世。

据悉,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登记机构信息纳入统一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其中,外界传闻已久的“以人查房”字眼并未出现在意见稿中,但强调,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关国家机关可依规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国务院法制办介绍,征求意见稿根据2013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要求,贯彻国务院确定的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精神,主要遵循4条原则:一是整合职责,二是物权稳定,三是方便群众,四是严格管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关信息与住建、农林、海洋等部门实时互通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可互通共享;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簿继续有效。本着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充分尊重申请人的意愿,允许申请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单方提出登记申请,在登记机构登记前还可以自愿撤回登记申请。

有分析认为,在过去的政策流程中,不动产登记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先决条件,现在相关条例正式出台,意味着全国性的不动产登记已经正式踏上轨道,开征房地产税的行动也必然会一步一步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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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红、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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