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国际

火烧靖国神社者:外婆临终前告知是慰安妇

2014年07月08日14:16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手机看新闻

 

日前,刘强来到日本驻广州总领馆后脱下外套,亮出自己花4小时文出的“精忠报国”四字。

人民网7月8日电 综合北京青年报等媒体报道,每个星期三,刘强会定期出现在日本驻广州总领馆门前进行“文艺表演”,最近一次展示的新作是“日本谢罪”。他于2013年1月重获自由——由于在2012年1月8日向日本驻韩大使馆前投掷燃烧瓶,刘强被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放火未遂罪”被判刑10个月。

据悉,刘强由外婆带大,后者临终前将自己的慰安妇身世透露。他也因此得知,自己的外曾祖父由于在日占领朝鲜半岛期间坚持在首尔中学教授朝鲜语,被日军监禁并拷打致死。

刘强于2011年赴日本参加震后志愿服务。在此期间,他去和歌山县YMCA学校短训日文。他在课堂上造句练习时提及“我们消灭了一小队日本鬼子。”,在学校联欢会上讲述南京大屠杀,最终被强行逐出学校。之后他开始“自由行”,自行到福岛为灾民进行心理疏导,并参加义务献血。他说,“与土地接近的人民”有着不避讳历史问题的朴实,“但那些在大城市的人们,他们与右翼势力接触的机会多,就不一样了。”

当刘强看到时任韩国总统李明博向日本郑重提出解决慰安妇问题的要求,遭到时任日本首相野田佳彦的强硬拒绝后,便于2011年12月25日凌晨,携带自制燃烧瓶,潜入靖国神社,焚烧其神门基座和国徽。

之后,刘强逃到韩国,开启了“追根寻源”之旅——去了外婆生活过的木浦、大邱,还探访了外曾祖父牺牲的地方——首尔西大门监狱博物馆。2012年1月8日,他来到日本驻韩大使馆前,再次投掷燃烧瓶,后被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放火未遂罪”判刑10个月。

日方通过首尔高等检察厅向韩方提出引渡申请,就“火烧靖国神社”接受审判。在刘强服刑期满后,是否引渡刘强一案曾三次在首尔开庭审理。韩方派出10人律师团队为其辩护。庭审期间刘强母亲当庭出示了刘强爷爷刘别生的历史资料,并哭诉了刘强外婆的经历,令人动容。首尔高等法院最终作出了“不允许将罪犯引渡至日本”的裁定,认为动机是由日本政府就慰安妇等历史事实的认识及相关政策的愤怒引起的,同时“犯罪行为”是为了政治大义而实施的,属于政治犯罪,不具备引渡条件,不允许引渡至日本。

2013年1月,刘强自由了。在东洋漂泊了15个月后重回祖国的怀抱。据媒体报道,日本政府对此大为光火,安倍晋三发表声明称“非常遗憾”。中国外交人员研判形势,决定让刘强在第二天一早就搭乘首尔飞往上海的航班。刘强刚刚登机,日本派出的行动小组就抵达机场,扑了个空。

2014年新年刚过,刘强和他的朋友们决定放弃“暴力”的形式,改为“文艺演出”,“用侧面的方法来表达情绪”。

分享到:
(责编:覃博雅、常红)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