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国家档案局网站(http://www.saac.gov.cn/)《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专题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韩旭 京华时报制图汪春才
1935年3月上旬前后,(我)援助高木大佐“于上板城附近烧掉了两个共有300户的村庄,并杀害了很多中国人民”。1941年,在安徽巢县设置慰安所,并诱拐了20名“中国妇女及朝鲜妇女做为慰安妇”。1942年1月,在唐山一带命令田浦大佐“扫荡,烧毁了约有800户的房屋,并屠杀了1千名中国的农民”。
您看到的以上文字,是一份记录于50多年前的审判笔录,其中提及被残害的中国人有数千之众,残害的方式包括枪杀、刺杀、烧杀、妊妇剖腹、强奸妇女、诱拐数百名妇女做慰安妇。“只我个人的记忆即杀害了5470名中国人民,烧毁和破坏中国人民的房屋18229户,其实际数字很(可)能还多”。这份笔录的“主角”就是曾任侵华日军陆军中将、第117师团长的战犯铃木启久。
不仅是铃木启久,从昨天开始,在未来的44天里,中央档案馆将在网上连续公布日本侵华战犯的罪行自供,每天一名战犯,共45人。这些罪行直供均为战犯笔供原貌,不做任何材料整编和删节处理。
□档战后最高法审判45名战犯案
由来
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介绍,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根据《波茨坦公告》,中、美、英、苏等11个国家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发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负有战争责任的东条英机等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
1956年,根据《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决定以人道主义精神对在押的日本战犯实行区别对待、宽大处理的方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56年先后分三批对在押的1017名罪行相对较轻、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侵华战犯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
对45名日本侵华战犯,向最高法特别军事法庭提起诉讼,1956年6至7月,最高法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太原根据被起诉的45名战犯的犯罪性质,分成四案,进行了公开审判。最终,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分别判处了他们8年至20年的有期徒刑。到1964年3月,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战犯中,除了一人亡故外,其余全部释放回日本。
此次公布的就是这些罪行相对较重的45名日本侵华战犯的笔供原貌。
□档涉四大案数十项反人类罪名案
内容
从笔供内容看,45名日本战犯在中国犯下的主要罪行包括策划、推行侵略政策,制造细菌武器、施放毒气,进行人体活体试验,屠杀掠夺资财,毁灭城镇,强征慰安妇、强奸妇女,驱逐和平居民等一系列违反国际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的令人发指的罪行。
其中,第一案为日本侵华陆军军人案,包括铃木启久、藤田茂等8名战犯。于1956年6月9日-19日在沈阳北公审,他们分别犯有积极执行侵略战争、指挥命令部下残杀、强奸、抓捕、掳劫中国人民和掠夺、强占、焚烧、破坏中国公共财产,施放毒气、制造细菌武器等罪行。
第二案为富永顺太郎案,他曾是日本特务机关主事,1956年6月10日-19日在太原公审,被判战争罪和特务间谍罪。
第三案为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犯有罪行,又在日本投降后参加国民党军队和特务组织,并犯有其他罪行的日本军政人员案。
第四案为操纵伪满傀儡政权的日籍高级官吏和宪兵军官案,包括武部六藏、古海忠之等28名战犯,他们于1956年7月1日-20日公审,被判战争罪。他们都是操纵伪满政权,制定和推行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种侵略政策的首要分子,犯有屠杀、逮捕、刑讯、毒害、烧毁房屋、制造“无人区”等各种罪行。
□专家解读
1为何公布笔供而非文字整编?
仅遮挡受害人姓名原样不容否认
李明华表示,用扫描仪扫描日本战犯笔供原貌公布,未经加工、编辑,仅对笔供中涉及的受性侵犯女子的姓名进行虚化处理。“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这样处理既不影响档案的真实,也保护了当事人及其后代的权益。图像是原来的样子,就是要表明这些笔供是这些战犯本人写的,经过他本人签字的”,是不容否认的。
李明华强调,每名战犯的罪行不仅是依靠他的口供、笔供,还通过检举材料、控诉材料、赴犯罪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听取被害人和目击者的证词等等,进行广泛而细致的调查认证。
“此次公布的战犯罪行自供与之前公开的大量客观史料有很大不同,是这些战犯经过思想改造、良心发现而主动供述的罪行记录,是从人的角度还原历史原貌,能让更多的人包括日本民众有机会了解到一个真实的历史。”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前所长蒋立峰说。
2选择此时公布档案有何用意?
敢于直视民族痛苦并让世人铭记
再过4天就是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战争肇始的“卢沟桥事变”77周年纪念日。就在2天前,日本安倍内阁突击解禁了集体自卫权,开启了再次发动战争的“可能性”之门。
“中方在这样一个时间点、采取互联网的方式公布了战犯本人写的笔录原文,一方面透过战犯本人写的笔录表明侵华事实不容置疑,一方面警告安倍政府解禁集体自卫权可能给本国和世界人民带来的灾难,而用互联网的方式则可以更大范围地扩大影响力。”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副馆长李宗远说。
李宗远表示,世界上任何国家如果忘记历史,必然会遭到历史的惩罚。中国如今敢于直视惨痛的历史伤疤,将民族痛苦记忆公布于世,正是为了让世人从中汲取教训,为维护和平而努力。
3还原历史未来还有哪些计划?
今后还将公布更多日军侵华档案
李明华介绍,除笔供外,中央档案馆收藏的侦查、审查、处理日本战犯的档案,主要包括纸质、照片、实物、录音、电影这五种。主要分为侦讯日本战犯的案件、日本战犯罪证和实物案卷,日本战犯回国后活动档案等这几部分。其中侦讯日本战犯案卷,一犯一案组卷,包括日本战犯1109名档案3000多卷。每名案犯的档案包括:追究犯罪分子的受理书,侦查罪犯的总结意见书、罪犯的口供和笔供及其中文译文,罪行摘要记录、检举材料、控诉材料、罪行调查表等。
目前,中央档案馆正着手对1017名免予起诉的日本战犯的笔供档案进行整理。待公布完45名受审战犯的笔供档案后,将在适当时间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我们的档案部门一直在对日军侵华档案进行发掘、整理、编目、抢救、数字化等工作。今后还将有更多反映日本侵华罪行的档案公之于众,证实日本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
□战犯笔录
战犯姓名铃木启久
出生籍贯1890年日本福岛县
战犯经历1934年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任步兵第28联队长辅佐, 1945年4月任陆军中将,第117师团长。同年8月31日在吉林被俘。
笔录日期1954年7月
>>部分罪行
滦县1280名农民被集体屠杀
1935年3月上旬前后援助高木大佐“于上板城附近烧掉了两个共有300户的村庄,并杀害了很多中国人民”。
1941年在安徽巢县设置慰安所,并诱拐了20名“中国妇女及朝鲜妇女做为慰安妇”。
1941年11月在河北枣强攻击八路军,“杀害了10人,并烧毁约有600户两个村庄,同时屠杀了100名中国农民”。
1941年12月“强制居于长城线附近2公里以内的”“居民迁移,使之成为无人区”。
1942年1月在唐山一带命令田浦大佐“扫荡,烧毁了约有800户的房屋,并屠杀了1千名中国的农民”。
1942年4月在河北丰润田官营“大力的虐杀了八路军,在鲁家峪攻击洞穴时使用毒瓦斯惨杀了八路军干部以下约一百人,”又将“逃至鲁家峪附近村庄避难的235名中国农民用野蛮的办法惨杀了(将其中的妊妇剖腹了),烧毁房屋约800户,将往玉田送交的俘虏中杀害了5人,强奸妇女达百名之多”。
1942年9月—12月为把迁安、遵化等地“变为无人地带,即强制该区的居民全部迁移。”“在该地区烧毁的房屋达一万户以上,强迫搬走的人民达数万以上,被惨杀者也甚多。”
1942年10月“对滦县潘家戴庄1280名农民采取了枪杀、刺杀、斩杀及活埋等野蛮办法进行了集体屠杀,并烧毁了全村800户的房屋”。
1944年5月在河南新乡“向抗日军游击队进行攻击并杀害约10人,同时将战场附近的村庄烧毁约300户,杀害约100名的中国农民”。
1944年7月在河南封丘“杀害了约40名抗日军游击队,并在附近烧毁了一个约有400户的村庄,杀害了约100名的中国农民”。
1944年8月向河南怀庆抗日军队“进行攻击,并杀害约10人,将农民的房屋烧掉了约400户,虐杀了约30名的中国人民”。
1944年11月“我命令步兵部队侵略林县南部地区后,在撤出该地区之同时,由防疫给水班在三、四个村庄散布霍乱菌,因此后来我接到‘在林县内有100名以上的中国人民患霍乱病,死亡人数也很多’的报告”。之后,又在长路县某村“将该村约300户的房屋烧毁,并将该村的660名中国农民以极野蛮的办法虐杀了,即枪杀、刺杀、烧杀等极惨暴的方法”。“另外,在此侵略中,我的部下又共杀害了30名俘虏”。
1945年春为了试验以空气注射杀人的方法,在怀庆的师团野战病院命令进行试验,即给予当时住院的1名中国伪县警备队员极高的代价进行了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