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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网站:最高法曾公审45名日本二战战犯

2014年07月03日13:58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7月3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介绍中央档案馆在互联网上公布《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与此同时,国家档案局网站也刊发了相关史料。

国家档案局网站发布的资料显示,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裕仁发表停战诏书,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根据《波茨坦公告》,中、美、英、苏等11个国家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发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负有战争责任的东条英机等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

新中国诞生后,接管和关押的日本侵华战犯达1109名,分别关押在抚顺、太原两地。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日本侵华战犯的侦查、起诉工作,对他们在侵略中国战争中侵夺中国主权,策划、推行侵略政策,进行特务间谍活动,制造细菌武器,施放毒气,屠杀、抓捕、奴役和毒化中国人民,强奸妇女,掠夺物资财物,毁灭城镇乡村,驱逐和平居民,违反国际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等各种罪行进行了审讯。

根据1956年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56年先后分三批对在押的1017名罪行相对较轻、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侵华战犯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同时,对职务较高、罪行较重的45名日本侵华战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提起公诉(其余47名战犯在关押期间死亡)。

1956年6月至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太原对铃木启久等45名战犯进行了公开审判,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实行从宽处理,分别判处了二十年至八年有期徒刑。

在卢沟桥事变77周年之际,中央档案馆从馆藏档案中选取了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45名日本战犯的亲笔供词,包括笔供原文、补充、更正、附言等以及当时的中文译文并附提要,一并向社会公布,揭露日本侵华期间的反人道、反人类、反文明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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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覃博雅、郑青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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