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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人查房”可满足国家反腐需要

2014年06月04日10:41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6月4日电  中国国土资源部近日拟将《不动产登记条例》(简称《条例》)上报国务院,其中的“以人查房”内容再次引燃了舆论对反腐败的热烈期待。《条例》第6章第72条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取得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督机关等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登记资料。”

另外74条亦明确,查询服务“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也就是说,民间所期待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查询“房叔”、“房姐”的情况并不可能出现。

与现行规定相比,《条例》在“以人查房”上的进步主要有两点:一是打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这使查询某个居民在全国范围内的房产信息成为可能;二是将来建成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大体同步建成的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为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完整、准确掌握官员房产信息,提供了制度和技术条件。

不过,政府目前的目标是2020年前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在联网之前不动产统一登记难以有效实施。此前安邦曾分析,住房信息联网主要为政府内部服务,普通公民看不到官员统计信息,其反腐功能可能被大幅淡化。此次《条例》再度印证了这点。虽然政府职能部门今后可能全面掌握官员房产信息,这种震慑作用将令官员不敢再大肆购置、囤积房产,但这一漫长的时间表已足够现在的腐败官员处置名下房产。《条例》的规定满足了国家反腐的需要,但民间对“官员财产全透明”的期望,从法律层面看,即使在欧美国家也不现实,注定不可能在中国靠制度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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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红、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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