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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北极合作

钟  声

2013年03月22日05: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北极的和平、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深受北极变化影响,重视参与北极合作理所应当

               

  近年来,国际社会加大了对北极的关注,中国作为近北极国家,也在积极参与北极事务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北极变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北极陆地领土的主权属于北极国家,北极海域的绝大部分也是北极国家管辖海域,中国尊重北极国家在北极问题上的重要利益和主要作用。同时,北极问题也涉及跨区域或全球性问题。北极地区的自然变化会对北极以外地区产生影响;长远看,北极航道的开通和北极开发也将对全球航运、贸易甚至能源供应产生重要影响。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北极和非北极国家的利益,需要各方携手应对。

  由北极八国组成的北极理事会是关于北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的最重要区域政府间论坛。近年来,理事会通过成立常设秘书处、制定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强化工作机制,在北极事务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一些国际条约和机制也为非北极国家参与北极合作提供了依据。例如,1920年《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明确了缔约国(中国于1925年成为缔约国)国民自由进入、平等经营北极的权利;海洋法在确定各国关于北极海洋划界、海洋利用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地位得到各国普遍承认;此外,国际海事组织在北极航行有关规则制定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多年来,许多非北极国家都在加大对北极的关注与投入。例如,法国、英国、德国等6个国家早已成为北极理事会的观察员。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也较早开展北极研究、利用北极航道,印度、新加坡等远离北极的国家也在申请成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

  作为近北极国家,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深受北极变化影响,重视参与北极合作理所应当。中国积极参与北极国际科学委员会等多边机制的工作,并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开展了5次北冰洋科学考察,在斯匹次卑尔根群岛建立了科学考察站“黄河站”。中国已经参加并正在认真履行与北极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和文件,在控制温室气体和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取得了切实成绩。

  为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各方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于2006年申请成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自2007年起以临时观察员身份参加了历年理事会会议,并按要求及时提交和更新观察员申请材料,展现了对理事会的尊重以及为理事会工作做贡献的意愿和能力。许多北极国家对中国参与北极事务持欢迎和开放态度,并通过与中国签订合作协议、设立科研项目等方式深化与中国的北极合作。

  北极的和平、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依据国际法积极参与北极合作,在北极事务上发挥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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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楠、赵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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