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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

2018年10月09日10:14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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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10月11日至12日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会议将讨论如何强化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经贸与人文合作。

  2001年9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议。与会六个成员国总理一致决定启动六国多边经贸合作进程,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并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总理第一次会晤新闻公报》。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非常设机构之一,其地位仅次于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总理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也可以根据规定召开非例行会议。

  总理会议的职能在于贯彻和落实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的精神和决议;研究本组织框架内发展多边合作的战略、前景和优先方向;解决在宪章确定的现实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发展合作的原则问题,包括在本组织框架内缔结相关政府间多边条约和文件。

  自2001年以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共举行了16次会议。会议先后通过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2017-2021年上合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等多项指导性文件,确定了成员国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批准成立了银行联合体、实业家委员会等。

  上合组织成员国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印度、巴基斯坦8个国家。(记者 周良)

(责编:陶稳(实习生)、樊海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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