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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对金砖国家务实合作的积极影响逐渐扩大

2017年08月31日10:05 |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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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 《新兴经济体蓝皮书:金砖国家发展报告(2017)》今天上午在京发布。蓝皮书指出,逐渐健全的合作机制对合作实践产生的支持保障和激励作用日益显现。如历次峰会宣言形成的银行、金融及货币政策合作,推进全球金融治理共识及相关决议等促成了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基金的建成和运行以及亚投行的成立,为促成金砖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的份额权和投票权的增加提供了强大支撑;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的成立及深度合作促进了金砖国家贸易便利化以及经贸投资活动的活跃和繁荣等。

尽管金砖国家合作机制逐渐完善和对金砖国家各项合作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现有的合作机制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第一,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尚不够完整和健全。虽然金砖国家合作不断拓展、深化和稳定化,但迄今金砖国家合作机制还是主要涉及经贸、金融、全球治理协调等少数领域的立场协调的松散合作机制。同时,缺乏常设机构和统一的约束性规范文件。目前金砖国家建立起来的经济合作机制主要是领导人峰会主导下的多论坛式的态度交流,各成员国就双边或多边的合作内容达成协议后签订合作文件,合作事项由金砖国家事务协调人和副协调人(各国设定一名协调人和一名副协调人,一般由外交部副部长或部长助理担任)负责督办,没有像其他经济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欧洲联盟等)设立各类委员会和秘书处等专门的常设机构用以统一协调各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事务,也没有签订统一的对违约方所设定的约束性规范文件,没有签署诸如《北美贸易协定》那样的约束性文件。由于五个成员国规模实力差距较大,对合作机制的投入以及所愿意分担的权利平等之间难以达到均衡。如中国愿意分担更多的应急储备基金等的份额,但其他成员国不愿意承担更多,又不愿意中国出资更多。这不利于个别成员自愿做出更大投入。金砖合作机制的治理结构也不够合理,基本由政府主导,企业、团体、民间组织及智库等其他非政府主体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尚有欠缺,不利于利用集体智慧探索并完善高效可行的合作机制。

第二,合作机制对于全面务实合作的支持维护功能不足。金砖国家间的合作还缺乏稳定的激励机制与保障机制,各成员方对合作决议的执行积极性和力度缺乏一致的要求以及考评奖惩措施,只能依靠各成员自觉。金砖国家合作机制迄今还只是一种对话、磋商层面的松散软机制,尚未形成协商一致的指导性规范,缺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缺乏日常事务处理沟通协调机构以及信息交换机制,对在合作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摩擦和争端缺乏权威争端仲裁机构,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第三,合作机制的代表性、广泛性及稳定性不够。目前,金砖国家成员经过2010年12月扩员之后其成员也只有5个,其成员数量与欧盟、东盟、南美国家共同体以及环印度洋联盟等相比偏少;在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的代表性不强,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土耳其、尼日利亚等重要新兴大国没有被纳入其中;与其他一些多边组织相比,综合实力也不够,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自然受到限制。迄今,金砖国家还没有明确表示有接纳其他新兴经济体成员的计划及制度。在没有明确成员国的加入和退出程序的条件以及形成纲领性文件之前,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组织及运行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仍然存疑。

第四,金砖国家各自与其他合作机制的复杂关系制约着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完善。金砖国家各成员国分属于不同大洲,出于经济与其他利益考量均参与了不同区域合作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这些机制有些是排他性合作机制,对于其参与金砖合作机制形成复杂关系,有些甚至是对冲关系。巴西是2004年12月8日成立的南方国家共同体、美洲开发银行的成员国。美洲开发银行和南方国家共同体具有成立时间早、有地域文化共性、组织机构完善的优势,巴西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压力,会把更多精力和资源用于这些经济合作组织的运作上,因此也会影响其参加金砖国家自贸区建设的考量。俄罗斯是上合组织成员以及欧亚经济联盟成员等,特别是俄罗斯正大力推进欧亚经济联盟一体化进程,可能会分散其深度参与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精力。印度和南非同属环印度洋联盟成员国,不排除印、南两国在对外政策上更加注重发展环印度洋联盟内的合作关系。南非还是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的成员国,南非参与的两个经济合作组织更符合其内部需要和地区利益,机构设置和宗旨都比金砖国家更有凝聚力。中国是亚太经合组织、中日韩合作两个经济合作组织以及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国,这三个组织都有常设机构和秘书处,其中上合组织还设有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行联合体。可见,各成员国会根据世界经济发展的态势和自身利益的侧重点来选择经济合作对象,如果不理清和适当处理金砖国家各成员国这种与其他区域性多边合作组织错综复杂的关系,势必会弱化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的作用,通过其他经济合作组织获得从金砖国家机制内可以获得的资源、利益,会对金砖国家机制产生替代、竞争作用,会阻碍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本身的深化与效能提升。

第五,合作机制的严肃性和执行力亟待加强。现有的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建基于会晤、商谈的意向、宣言,以及具体事项的合作备忘录等,具有原则性、意向性、协商性等特点,而缺乏规范合同、法律条约等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准,因而其权威性、严肃性、约束性不高。这些决定了金砖国家达成的合作决议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得不到稳定、持续的保证。

第六,健全合作机制的自觉性和能动性不强。金砖国家各方在对待合作机制的态度以及在相关利益层面存在一定差异,如印度媒体关于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的建立意味着印度协助中国创建一个中国主宰的世界等论调会影响各方对合作机制建设的认同。金砖国家价值观和政治体制等差异较大。金砖国家内部凝聚力不足,尚未形成一个权威的龙头和核心,印度和俄罗斯大国抱负炽烈,特别是印度和中国存在领土争端,互信度较低。金砖国家共同推进机制建设的愿望和决心不足。有些成员害怕合作机制的固化、完善和强制化可能给成员带来较多的约束,降低自主性和灵活性,如有关成立秘书处的提议早已提出,但各方因其设置地点、人员组成、职责等一系列问题难以协调,一直未做出政治决定。

第七,合作机制建设能力不够强。一种合作机制的创新、完善和强劲有力、高效,需要较强战略投入保障,包括物质、设施、人力、资金等的投入,也包括合作倡议、战略规划、制度建设、运行经验等层面的能力。金砖国家在建设、完善金砖合作机制方面时间不长,目标共识和经验不足,制度建设能力不强,创新精神不足,高层次复合人才缺乏,物质投入方面也不够齐心,因而,合作机制建设进度不够快。此外,强化合作机制建设还需要解决合作国家相距遥远不够聚集的地缘不利因素。

(责编:贾文婷、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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