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孟签署经济工业园区联营公司股东协议
2017年06月17日04:54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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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达卡6月16日电 (记者刘春涛)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港湾)15日在达卡与孟加拉国孟加拉经济区管理局签署联营公司股东协议,共同开发经营孟加拉国吉大港地区(中国)经济工业园区。
孟加拉经济区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及合作方,以土地租赁、特许经营权、政府行政服务折股形式,与中国港湾成立项目管理联营公司共同开发经营,项目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50年,并可续期50年。中国港湾占股比例为70%,孟方为30%。
《 人民日报 》( 2017年06月17日 03 版)
(责编:王政淇、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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