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方案推进全球人权治理(钟声)
6月14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期间,中方在日内瓦举办“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人权”国际研讨会,吸引世界聚焦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的人权内涵,领悟其为全球人权治理注入的新动力。
人们重温今年1月从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出的响亮声音——“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习近平主席的重要演讲,放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未来,赋予人权发展事业以智慧启迪和精神动力。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世界人权事业面临严峻挑战。全球7亿多人仍在极端贫困线上挣扎,超过1.28亿人急需人道援助,战乱、冲突和地区动荡,导致大规模侵犯人权现象时有发生,国际人权领域的“治理赤字”顽疾阻碍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少数国家把持人权话语权,将人权政治化、狭隘化、工具化,片面强调个人政治权利而忽视生存权和发展权,双重标准大行其道。
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所强调的,人权的概念是一个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的整体,国际社会应给予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同等的重视。一幕幕“人权乱象”的背后,是传统的人权观和人权治理无法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时代迫切需要国际集体人权维度的有效治理,呼唤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理念、新路径。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在新世纪提出的世界发展愿景,反映了当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人类利益格局从输赢分化到休戚与共的变化趋势。“国际社会要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方面作出努力。”习近平主席指明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行动的关键所在。
今年以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理念相继被载入联合国决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议题。人们日益认识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人权主体上强调人类整体,在人权内容上强调共同安全与共同发展,在人权本质上强调共同利益与共同价值,在人权实现上强调共同义务与共建共赢,对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人权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荷兰跨文化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汤姆·茨瓦特认为,国际人权体系正在经历一段艰难时期,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引入人权领域是一个及时的做法,将会通过改革来拯救国际人权体系,使一个摇摇欲坠的体系重新焕发生机。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长期以来,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民生存权、发展权显著提高。7亿多人脱贫,率先实现贫困人口减半的千年发展目标,“中国式减贫”成为世界减贫史上最光辉的一笔。
中国不仅是人权发展道路的探索者,更是全球人权治理的参与者和助力者。中国4次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同近40个国家举行人权对话与交流,同联合国人权机构开展建设性合作。截至2016年,中国累计对外提供援款4000多亿元人民币,向69个国家提供医疗援助,派遣60多万援助人员,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落实千年发展目标提供帮助。中国不断提出人权领域的公共产品,“一带一路”倡议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有力推动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使当地人民充分享受发展权,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示范和表率。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世界各国视为平等发展、互相尊重的主体,契合了国际社会谋和平、求发展、促合作的共同愿望。着眼于人类集体命运的中国智慧,为全球人权治理发展提供了指引,为增进人类共同福祉注入了宝贵的正能量。
《 人民日报 》( 2017年06月16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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