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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举行首次高级别安全对话 澳方承诺推动批准《引渡条约》

2017年04月24日10:26 | 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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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中澳首次高级别安全对话于2017年4月21日在悉尼举行。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澳大利亚外长毕晓普、总检察长乔治·布兰迪斯共同启动对话机制并出席首次对话开幕式。对话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与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秘书长孙芳安、总检察长部秘书长克里斯·莫雷蒂斯共同主持。《环球时报》了解到,双方就两国领导人确认的反恐、打击网络犯罪、打击跨国犯罪等重要议题进行了讨论。澳方重申并承诺推动批准中澳《引渡条约》。

  澳方重申并承诺推动批准中澳《引渡条约》

  双方同意加强在司法和法律事务领域的合作。通过双边高级别安全对话、法律对话、互派团组和培训交流,双方将进行经常性磋商。此外,双方还将加强刑事司法协助和移管条约框架下务实合作,提高合作效率和质量。澳方重申并承诺推动批准中澳《引渡条约》。

  据澳大利亚广播电视台报道,3月28日,原定提交澳议会审议的中澳引渡条约因遭到反对党工党和独立议员的明确反对,澳总理特恩布尔不得不临时决定撤回提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谈到此事时表示,《中澳引渡条约》在10年前,即2007年就已签署。中方已经于2008年4月批准了这一条约,澳大利亚方面迄未批约。中方已经公开表明过,《中澳引渡条约》早日生效,将为中澳两国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提供制度保障,也有利于促进两国司法执法合作,这符合中澳双方共同利益。

  网络安全合作:不从事或者支持网络窃密行为

  在网络安全合作领域,双方重申致力于创建一个和平、安全、开放和合作的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双方一致同意支持联合国政府专家组的工作,并采取符合专家组报告的具体行动。在中澳高级别安全对话机制下,建立打击和防范网络犯罪信息分享的机制,讨论打击网络犯罪及网络安全相关事项,交流相关情报和经验,防止两国在网络案事件领域出现冲突和危机。双方将合作打击网络恶意行为、网络传播儿童淫秽色情、电子邮件诈骗等跨国网络犯罪,协商确定重点案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根据联合声明,双方还将互派网络安全团组,通过工作会议、个案交流等方式,交换相关法律法规文本,了解对方法律环境、执法程序等相关情况,增进双方的友谊和互信。同时,双方同意不从事或者支持网络窃取知识产权、贸易机密和商业秘密以获得竞争优势。

  将就“涉恐人员回流”问题加强情报交流

  考虑到国际社会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面临的挑战,双方一致认为,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反恐怖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双方将通过双边高级别安全对话、中澳部级反恐和打击跨国犯罪机制和反恐对话等就恐怖威胁开展务实合作。双方同意就包括涉恐人员回流等恐怖威胁及趋势加强情报信息交流,及时通过双边合作机制分享反恐对策和经验。双方同意探索加强反恐合作,包括打击利用网络的恐怖活动。

  加强跨国腐败犯罪资产进行调查、冻结和追缴

  《环球时报》获悉,在打击跨国犯罪领域,中澳双方同意进一步密切打击经济犯罪合作,双方同意在《中国公安部和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关于打击跨国犯罪和发展警务合作的议定书》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双方在禁毒、非法移民、反洗钱、诈骗以及其他双方共同关切领域的务实合作。双方将强化现有合作框架,加强对腐败犯罪等跨国犯罪分子调查,以及对犯罪资产冻结和追缴等方面的执法合作。

  双方同意,继续开展第三阶段中澳联合缉毒行动,并逐步将联合行动转变为常态化合作机制。双方将借鉴中澳联合缉毒行动成功经验,指定牵头业务部门,建立联合工作组,讨论、确定并实施具体合作,加强业务部门对接和效率。第二次中澳高级别安全对话将于2018年上半年在中国举行。高级别安全对话将继续由双方高级别官员共同主持。

  《环球时报》记者注意到,2014年至今,中方已与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德国、印度、白俄罗斯就安全领域建立的对话或协议机制,其中中俄、中美对话已经举办三次,中英对话已经举办两次。相关领域人士认为,这表明政法工作在服务国家安全和外交大局日益凸显重要作用,我国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及其制度成果日益引起国际关注。【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范凌志】

(责编:唐萌(实习生)、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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