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府为自动驾驶订新规
人民网洛杉矶9月21日电 (记者 廖政军)美国交通运输部9月20日颁布了最新的“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首次将自动驾驶安全监管纳入到联邦法律框架内。舆论认为,此举无疑将解决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性问题,也必然会对未来自动驾驶技术乃至整个汽车行业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当然,新政策能否顺利实施,仍有待美国国会最后批准通过。
自第一辆自动驾驶汽车上路以来,其合法性问题饱受争议。此前,一般由美国各州政府自行设立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交通法规,包括内华达、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密歇根、路易斯安那和华盛顿特区等多个地方政府自2011年以来纷纷出台相关法规。然而,绝大多数的州政府仍不允许自动驾驶汽车上路使用,甚至仅仅是进行道路测试。为避免因监管标准不一而阻碍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旨在明确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的职责权限的新政策在期待多年后终于面世。
新政策的法律文本厚达116页,强调安全性为第一准则,并详细列载了自动驾驶汽车的测试、操作、安全评估等细则。具体而言,它首先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设计和研发提出了15项安全规范,包括自动驾驶系统如何检测障碍物,道路信息如何展示给司机,自动驾驶汽车如何应对技术失灵等紧急情况,以及如何保证联网系统的网络安全等。新规定还呼吁各州政府应当参照联邦政策,统一相关法规,并在明确现有法律是否适用于自动驾驶汽车领域的同时,也提出立法部门将对未来的新情况、新规则保持开放度。
此外,新政策特别突出了美国交通运输部下属的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作用,它将承担新政主要监管部门的角色。该机构也宣布将放弃原有对于自动驾驶技术阶段的划分标准,改而采用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制订的共分为五个级别的统一标准。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新政策主要针对的是这一标准中第三级水平以上的自动驾驶车型,也就是说,在高速公路等特定路况下,拥有无需人工干预的完全自动驾驶能力的汽车,但前提是仍要求配备能够随时接管的司机。由于该机构目前并不具备汽车上市前的审批权,因此对于已经上市销售的自动驾驶车型,特别是那些处于第二级甚至以下,即属于自动辅助驾驶或部分自动驾驶的车型,该机构则希望车商能够递交尽可能全面的安全评估报告,并保有召回的权力。
不过,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托马斯在回复本报记者的采访邮件中表示,联邦政府的最终目标是“未来真正实现自动驾驶技术或汽车上市前的审批权”,因为目前的规定仍是允许车商自觉保证车辆符合安全标准。
当天,美国交通运输部长安东尼·福克斯在华盛顿的发布会上强调了此次颁布的新政策仍是一份“征求意见稿”,其公示期为60天内,并且今后每年都可能根据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及产业出现的新问题对政策进行修订。不过,他指出,它无疑将是“全球第一个由国家颁布最完整的自动驾驶车法规”,其目的是要让美国的交通更安全、更方便、更高效、更环保。
奥巴马政府一直是自动驾驶技术的积极推动者。就在新政策颁布的前一天,奥巴马本人在《匹兹堡邮报》上发表文章,称美国政府将大力支持自动驾驶汽车上路,但前提是要确保民众安全。他写道,“在我总统任期的七年半时间里,自动驾驶汽车已从科幻小说中的幻想演变成正在兴起的现实,并有潜力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他曾承诺,会从2017年度的预算中专门拨款40亿美元,用于未来十年自动驾驶和汽车安全技术的开发。
眼下,自动驾驶技术领域的竞争依然十分激烈。各大科技巨头纷纷投入巨大精力进行研发,其中特斯拉的电动汽车已推出自动辅助驾驶功能,谷歌的母公司也已对无人驾驶车进行路试,而苹果则表示重新思考其战略。而福特、通用和克莱斯勒等传统汽车制造商均表示,希望在五年或更短时间内让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除此之外,像优步、Lyft这样的约车平台公司也开始盯上自动驾驶这块蛋糕,纷纷开始测试自家的产品。
然而,能否让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上路或是让乘客安心选乘无人驾驶汽车,其安全性能仍是一大挑战。美国密歇根大学日前公布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约23%的受访者明确表示自己不会乘坐无人驾驶汽车。包括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教授拉杰库马尔在内的许多专家均表示,“这项技术必须相当可靠才能让人真正放心”,毫无疑问,此次出台的新政策能够从监管层面为技术创新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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