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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领导人宣言
(2010年11月11日至12日)

2016年08月16日13:33 |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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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我们共同坚信只要我们携手努力,就能确保各国人民拥有一个更加繁荣的未来。

2、为应对我们这一代人所面临的最严重的全球经济衰退,我们在2008年11月首次相聚,承诺支持和稳定全球经济,同时为改革奠定基础,以确保动荡不再重演。

3、过去四次峰会中,我们展开了史无前例的合作,制止全球经济快速下滑,为复苏和新的增长奠定基础。

4、我们已采取的具体举措将帮助我们做好更充分的准备,防范并在必要时抵御未来危机。我们承诺继续通力合作,共同推动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

5、我们认识到解决最脆弱群体关切的重要性。为此,我们决心将就业置于经济复苏的中心地位,提供社会保障和体面工作,确保低收入国家的经济加速增长。

6、我们在过去两年坚定的合作努力已取得显著成效。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7、风险犹存。一些成员强劲增长,而另一些却面临高失业、慢复苏。不均衡的增长和不断加剧的失衡正助长各国从寻求全球性解决方案转向采取缺乏协调的行动的倾向。但是,缺乏协调的政策行动只能给各方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8、自2008年以来,我们确定了应对世界经济挑战的共同愿景、所需举措以及抵制保护主义的决心。所有这些使得我们能既解决导致危机的根源,又维护复苏的局面。今天,我们同意进一步发展我们的共同愿景,以迎接新挑战,寻求危机之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之路。

9、今天,首尔峰会提出:

《首尔行动计划》。该计划由全面性、合作性以及国别的政策行动组成,以使我们更加接近共同目标。该计划包括我们的如下承诺:

——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包括必要的财政整顿政策,以确保复苏和持续增长,加强金融市场稳定性,特别是向更多由市场决定的汇率体系迈进,提高汇率灵活性以反映经济基本面,避免竞争性货币贬值。发达经济体,包括拥有储备货币的发达经济体,将对汇率过度波动和无序变动保持警惕。这些行动将有助于减轻一些新兴市场国家面临的资本流动过度波动风险。

——实施一系列结构改革,提高和稳定全球需求,促进就业增长,提升增长潜力。

——加强相互评估进程以提高外部可持续性。我们将加强多边合作,提高外部可持续性,采取一系列政策推动减少过度失衡并将经常账户失衡控制在可持续的水平。如果根据有待财长和央行行长们认可的“参考性指南”确定出现持续大幅失衡,则有必要对失衡的本质和阻碍调整的根本原因进行评估,并作为相互评估工作的一部分。同时,应考虑国别和区域的情况,包括大宗商品生产大国的情况。这些“参考性指南”由一系列指标组成,将作为一种机制,以促进及时甄别需通过预防性和纠正性措施加以解决的大幅失衡。为支持我们兑现上述承诺的努力,我们要求“增长框架”工作组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技术性协助下,研拟“参考性指南”,并由财长和央行行长们在2011年上半年讨论其进展;在庆州会议上,财长和央行行长们已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实现外部可持续性和在保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金融政策、结构政策、汇率以及其他政策协调一致方面取得的进展进行评估,并作为相互评估工作的一部分。基于上述,并在形成“参考性指南”的基础上,在法国担任主席国期间可适时启动并开展首次这样的评估。

一个现代化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通过增加富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进一步反映世界经济的变化。首尔峰会文件所展示的份额和治理结构的全面改革将提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法性、可信度和有效性,使其成为推动全球金融稳定和增长的更强有力机构。

加强全球金融安全网的有关工具提供了克服国际资本流动突然逆转的实用性手段,有助于一些国家应对金融波动。

新的监管框架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银行资本和流动性标准,以及更好地监管和有效处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措施,并辅之以更有效的监督。这一新的框架,辅以首尔峰会文件所述的其他进展,将通过遏制金融部门的过度风险行为,更好地为经济需求服务,从而确保金融系统更具韧性。

我们在《关于共享增长的首尔发展共识》中承诺,将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的合作,帮助他们加强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发掘增长潜力,进而为世界经济再平衡作出贡献。《首尔共识》同我们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承诺形成补充,其重点在于我们在发展问题《跨年度行动计划》中所归纳的具体行动,以切实、显著改善民众生活水平,包括推动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

金融包容性行动计划、全球金融包容性伙伴计划以及灵活的中小企业融资框架都将对改善贫困家庭和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为其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做出重要贡献。

我们承诺将指示我们的谈判代表进行跨领域的谈判,在维护多哈发展回合授权、锁定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促使多哈回合谈判尽快取得成功、富有雄心、全面和平衡的结果。我们认识到,2011年是一个尽管狭窄但很关键的机会之窗,必须加强和扩大谈判代表的参与度。我们需要完成终期谈判。一旦谈判取得上述成果,我们承诺在各自体制内采取必要的批准措施。我们也承诺抵制一切形式的保护主义措施。

10、我们将继续以透明、客观方式监测和评估过去和今天所作承诺的落实情况。我们将对自己的承诺负责。凡所承诺,一定兑现。

11、基于已取得的成就,我们同意进一步加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在金融监管改革过程中更好地反映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呼声;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对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加强监管,改进市场诚信和效率,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全面推进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治理结构的改革;建立一个更稳定、更具韧性的国际货币体系,包括强化全球金融安全网。根据有待各方同意的“参考性指南”,我们还将拓展互评进程。

12、为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加就业、化解发展风险,我们将在《首尔共识》内把行动重点放在解决关键的瓶颈问题上,包括基础设施不足、粮食市场价格波动和金融服务的排他性。

13、为了在后危机时代的全球经济中发挥更广泛、更有前瞻性的领导力,我们也将继续携手,通过《反腐败行动计划》预防和消除腐败;在中期内规范和逐步取消低效的化石燃料补贴,减少化石能源价格的过度波动,保护全球海洋环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

14、诚如首尔峰会文件中所示,我们重申应对气候变化的坚定承诺。我们赞赏卡尔德龙总统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进展的通报,以及梅莱斯总理就提交给联合国秘书长的《气候变化融资高级别小组报告》所作的通报。我们将不遗余力地推动坎昆会议取得平衡、成功的结果。

15、我们换迎2011年分别在土耳其召开的联合国第四届最不发达国家峰会,以及在韩国召开的第四次援助有效性高级别论坛。

16、我们认识到私营企业在推动增长和增加就业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我们欢迎G20首尔工商峰会的召开,并期待今后继续举办G20工商峰会。

17、我们今天所同意的举措将有利于促进全球经济,增加就业,确保更加稳定的金融市场,弥合发展鸿沟,推动危机之后的共同增长。

18、我们期待2011年在法国相聚,以及2012年在墨西哥相聚。

19、我们感谢韩国作为二十国集团主席为成功举办首尔峰会所作努力。

20、我们同意的首尔峰会成果文件附后。

附件:

首尔峰会成果文件

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

1、我们史无前例且高度协调的财政与货币刺激计划使全球经济避免陷入大萧条,彰显出世界各国将从更加有效的国际合作中受益。我们在匹兹堡峰会上启动了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承诺共同开展工作,评估各国政策对全球增长和发展的总体影响,确定全球经济面临的潜在风险,并为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采取进一步行动。

2、此后,通过成员国主导和咨询性的相互评估进程,我们已取得重大进展:

已采取经济政策支持经济复苏和创造就业;

已做出明确承诺使公共财政回到可持续水平;

已采取并正在执行有力措施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

已启动或计划开展重要的结构改革,以扩大全球需求及潜在增长;

已采取重要行动提高国际金融机构在促进发展方面的能力

3、自我们上次会晤以来,全球经济继续复苏,但下行风险犹存。我们决心采取更多行动。通过加强合作并一致行动,我们将能够进一步巩固复苏势头,并为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的共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首尔行动计划

4、今天我们启动首尔行动计划。制定这一计划是为了实现以下共同目的:

确保对合作的坚定承诺;

勾画出以行动为导向的计划,包括各成员国的具体政策建议;

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三大增长目标。

5、我们承诺从以下五方面采取具体政策行动,G20成员国的具体承诺内容详见附件。

6、货币和汇率政策:我们重申中央银行承诺保持价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性。我们将向更多由市场决定的汇率制度迈进,提高汇率灵活性以反映经济基本面,避免竞争性货币贬值。发达经济体,包括拥有储备货币的发达经济体,将对汇率过度波动和无序变动保持警惕。这些行动将有助于减轻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面临的资本流动过度波动风险。但在有的国家面临不应有的调整负担的情况下,拥有足够储备和汇率不断高估但灵活的新兴市场经济体采取的政策措施应包括谨慎设计的宏观审慎措施。我们将继续共同努力,推动建立稳定且运作良好的国际货币体系,并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深化其在这些领域的工作。

7、贸易和发展政策:我们重申在自由贸易和投资方面的承诺,并认可其对全球经济复苏的重要性。我们将避免引入并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并认识到早日结束多哈回合谈判的重要性。我们重申关于避免金融保护主义的承诺,并保持警惕,防止破坏投资、损害全球经济增长前景的措施不断蔓延。随着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产出和贸易中的份额不断增加,全球经济增长、再平衡和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日益紧密。我们将重点解决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在实现包容、可持续、抗风险增长方面的重要瓶颈问题,包括基础设施投资、人力资源开发、贸易、私人投资和就业、粮食安全、抗风险增长、金融包容性、筹集国内资源、知识共享。此外,我们将采取具体行动增加资金和技术支持,包括发达国家兑现发展援助承诺。

8、财政政策:发达国家将按照多伦多峰会承诺,根据各自国情制定并实施明确、可信、富有雄心的增长友好型中期财政整顿计划。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各国同步调整给全球复苏带来的风险,以及未能及时实施财政整顿将对信心和经济增长造成的影响。

9、金融改革:我们承诺在国别和国际层面采取行动以提高标准,并确保各国政府实施统一的全球最新标准,保证公平竞争,力争上游,避免市场分割、保护主义和监管套利。特别是我们将充分实施银行资本及流动性新标准,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我们同意继续推进金融监管改革。

10、结构改革:我们将执行一系列结构改革措施以刺激并维持全球需求、增加就业、促进全球经济再平衡、提高增长潜力,并将在需要时:

进行产品市场改革以简化监管规则、减少监管壁垒,从而促进竞争并提高关键部门的生产率。

进行劳动力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改革,包括设定更高的福利体系改革目标以提高劳动参与率;通过发展教育和培训增加有质量的就业,进而提高生产率和潜在增长水平。

改革税制,通过消除扭曲并增强在工作、投资和创新方面的激励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

利用绿色增长和创新导向型政策措施,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推动可持续增长

在赤字国提高国民储蓄、增强出口竞争力的同时,盈余国应通过改革降低对外部需求的依赖并更注重寻找国内经济增长点。

加强社会保障网的改革,包括新兴盈余国通过改革公共医疗、养老金等制度,改革公司治理,发展金融市场,以降低预防性储蓄。

加强基础设施投资以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并扩大增长潜力。

在进行上述改革过程中,我们将参考经合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劳工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专业知识。

11、首尔峰会后相互评估进程:此外,我们将加强相互评估进程以提高外部可持续性。我们将加强多边合作,提高外部可持续性,采取一系列政策推动减少过度失衡并将经常账户失衡控制在可持续的水平。如果根据有待财长和央行行长们认可的“参考性指南”确定出现持续大幅失衡,则有必要对失衡的本质和阻碍调整的根本原因进行评估,并作为相互评估工作的一部分。同时,应考虑国别和区域的情况,包括大宗商品生产大国的情况。这些“参考性指南”由一系列指标组成,将作为一种机制,以促进及时甄别需通过预防性和纠正性措施加以解决的大幅失衡。为支持我们兑现上述承诺的努力,我们要求“增长框架”工作组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技术性协助下,研拟“参考性指南”,并由财长和央行行长们在2011年上半年讨论其进展;在庆州会议上,财长和央行行长们已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实现外部可持续性和在保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金融政策、结构政策、汇率以及其他政策协调一致方面取得的进展进行评估,并作为相互评估工作的一部分。基于上述,并在形成“参考性指南”的基础上,在法国担任主席国期间可适时启动并开展首次这样的评估。

12、我们应承担共同责任。持续、大幅赤字国承诺采取措施支持私人储蓄并视情在保持市场开放和增强出口的同时,采取财政整顿措施。持续、大幅盈余国承诺增强国内经济增长点。

13、我们认识到增长框架带来的益处,一致同意扩展并完善这一成员国主导的咨询性相互评估进程,包括对我们所做承诺的落实情况以及实现共同目标的进展进行评估。这一工作将在2011年法国担任主席国期间进行。

国际金融机构改革

14、当全世界陷入全球性金融危机时,我们相聚并同意为国际金融机构提供所需融资,支持全球经济复苏。由于我们同意大幅增加国际金融机构的资源并支持使用新的贷款工具,国际金融机构提供了关键性的融资,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多边发展银行分别提供了超过7500亿美元和2350亿美元资金。金融市场企稳,全球经济开始复苏。我们在危机期间就认识到,国际金融机构仍需进一步改革。

15、我们承诺从根本上促进国际金融机构的现代化,使其更好地反映世界经济的变化,在促进全球金融稳定方面发挥更有效的作用,推动发展和改善最贫困人口的生活。2010年6月,我们欢迎旨在增加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在世界银行投票权的改革。我们同时承诺通过份额转移和治理结构改革加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法性、信誉度和有效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结构的现代化改革

16、今天,我们欢迎财长和央行行长庆州会议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全面的、一揽子份额改革与治理结构改革方面取得的富有雄心的成果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随后的决定。改革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执董会组成更好地反映新的全球经济现实,巩固其以份额为基础的国际机构地位,有助于其拥有足够资源满足成员国需要,朝着更具合法性、信誉度和有效性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有关改革同我们在匹兹堡和多伦多峰会的承诺保持一致,甚至超越了在一些领域的承诺,包括:

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向富有活力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以及份额低估国转移6%以上,同时保护最贫困国家的投票权。我们承诺在2012年年会前完成上述工作。

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增加一倍,并在生效后相应调减“新借款安排”的规模。

在2013年1月前对份额公式进行全面检查以更好地反映经济格局变化,并在2014年1月前完成下一次份额定期检查,以继续推进增强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包括最贫困国家发言权与代表性的动态进程。

减少2个欧洲执董席位并探讨为所有多国选区增设第二位副执董的可能性,以增强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执董会中的代表性。

推动执董全部由选举产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全体成员承诺将执董会规模保持在24个席位,并承诺在完成第14次总检查后,对执董会的构成每8年进行一次审议。

17.我们重申尽快完成2008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和发言权改革的紧迫性。我们敦促所有参与扩大的新借款安排的G20成员加快完成加入程序。我们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已达成共识的时限内,在财长和央行行长G20阶段性会议上向其报告有效履行2010年份额和治理结构改革的进程。

1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调整和治理结构改革,与世界银行发言权改革一起,标志着在推动主要国际金融机构现代化进程中取得了重要成就。这些机构将在促进全球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方面发挥更有力的作用。我们要求财长和央行行长继续探讨关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改革的所有重要议题。

监督

19.我们认识到继续进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使命和职能改革、包括加强监督的重要性。

20.应提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系统性风险和金融脆弱性的监督能力。为此,我们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定在同拥有系统重要性金融部门的成员国开展第四条款磋商时,将金融部门评估规划中的金融稳定评估作为经常性和强制性部分。我们呼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一步将其监督职能和模式现代化。特别是,这应该涉及:加强在金融稳定、宏观经济、经济结构和汇率政策方面的双边和多边监督工作,更加关注系统性问题;加强监督工具的协调;帮助成员国加强监督能力;确保监督的公正、坦诚和独立;我们欢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评估具有系统重要性影响的经济体政策的广泛溢出效应。

多边发展银行

21. 我们重申致力于完成多边开发银行特别是国际开发协会优惠贷款资金的大幅增资,以确保低收入国家能够得到足够的优惠信贷资源。

加强全球金融安全网

22. 随着全球经济日益联系紧密和一体化,资本流动的规模和波动性也极大地加强。而这正是金融危机中的不稳定性来源之一。它甚至对基本面稳健的国家造成了负面影响,而且对于越开放的国家,其影响越大。这些问题将持续存在。资本流动的不确定性反映了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经济体复苏进程的不一致性。需要从国家、地区和多边层面合作加以应对。加强金融安全网能帮助各国应对金融波动,降低资本流动突然变化导致的经济混乱和过度储备需求。

23. 因此,为了在这次峰会上进行讨论,我们要求财长和央行行长们就加强全球金融安全网提出政策选择。

24. 我们欢迎以下成果:

改善灵活信贷安排,包括延长其期限和取消获得贷款额度的最高限额。具有强劲经济基本面和有力政策的国家将能获得修正后的更具可预见性和有效的灵活信贷安排。

设立预防性信贷安排作为一种新的防范工具。预防性信贷安排允许具有良好经济基本面和政策但又稍显脆弱的国家能够从基金的预防性流动性供给中获益。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近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球应对系统性冲击能力的决定,并澄清了同时批准多国使用灵活信贷安排的程序。在这种程序下,受同一冲击影响的多个国家能同时获得灵活信贷。

就加强区域融资安排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进行对话,认识到上述合作潜在的协同增效。

25.基于迄今为止在加强全球金融安全网方面取得的成绩,我们需要做进一步工作以增强我们应对未来危机的能力。因此,我们要求财长和央行行长们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道,寻求:

? 应对系统性冲击的结构性方法

在了解每一个区域融资安排具体区域情况和特征的前提下,在所有可能领域中探索提升区域融资安排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的方法,并增强区域融资安排防范危机的能力。

26.我们的目标是建立更加稳定和更具韧性的国际货币体系。虽然国际货币体系的抗风险能力得到了证实,但其承受的压力和脆弱性显而易见。我们同意探索进一步改进国际货币体系的方法,以确保全球经济实现系统性稳定。我们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深化关于国际货币体系各方面问题的研究,包括资本流动的波动性。我们期待下一年审议进一步的分析和建议。

金融部门改革

27、由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鲁莽且不负责任的风险承担行为和金融监管的重大失灵,导致全球金融体系2008年突然停滞。尽管起初我们的重点是迅速行动来稳定金融市场,恢复全球资本流动,但我们从未放弃从根源上解决金融危机。我们在华盛顿峰会上制定了落实金融部门改革原则的行动计划,迈出了第一步。从那时起,我们在伦敦、匹兹堡和多伦多峰会取得的进展基础上继续前进。在国际金融机构,特别是在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支持下,我们在修复金融体系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改革金融体系以解决金融危机根源

28、今天,我们确定了新的金融监管框架的核心要素,以改革全球金融体系。

29、我们支持巴塞尔委员会就新的银行资本和流动性框架达成的里程碑式的协议。该协议通过提高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的质量、数量和国际一致性,来增强全球银行体系的韧性,限制杠杆和期限错配的累积,并引入经济下行期可使用的最低资本要求以外的超额资本。该框架包括国际一致的杠杆率,作为以风险为本的资本手段的支柱。通过上述举措,我们在全球银行体系改革中取得了具有深远意义的成果。新标准将显著削弱银行过度承担风险的激励,降低未来发生危机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使银行在无需政府提供大量支持的前提下有能力承受近期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这将打造一个能更好地支持经济稳定发展的银行体系。我们承诺在商定的时间表内采用并全面实施新标准,既有利于经济复苏,又有利于金融稳定。各国将在新框架下制定各自的法律法规,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至2019年1月1日完成过渡期。

30、我们重申,任何机构都不能“大而不能倒”或“复杂到不能倒”,纳税人不应承担处置上述机构的成本。我们核准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的政策框架、工作进程和时间期限,以减少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并解决“大而不能倒”问题。这需要建立多分支的框架,包括通过建立处置框架和其他措施,确保所有金融机构能安全、快速地得到处置,而不至于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并使纳税人承受损失风险;要求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别是有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具备更强的吸收损失能力,以体现此类机构破产对全球金融体系会带来更大风险;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核心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单个银行倒闭事件带来的传染风险;其他国内部门决定的补充性审慎要求及其他要求,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包括提高流动性标准,采取更严格的大额敞口限制、税收和结构性措施等。在吸收损失方面,我们鼓励在采用应急资本和其他工具的基础上继续取得进展。我们鼓励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其他相关机构根据确定的工作进度和时间表,在2011年和2012年完成剩余工作。

31、此外,我们同意应针对具有全球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制定强制性的国际恢复和处置方案规划。这将是一个持续性的进程。我们同意通过国际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对此类机构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并在危机管理小组内针对各机构的危机合作协议展开谈判。金融稳定理事会应定期开展同行审议,评估此类机构执行国内政策措施的有效性和一致性。

32、我们重申多伦多峰会承诺,在国家层面执行巴塞尔委员会关于跨境处置方案的提议。为支持在国家层面落实有关提议,我们欢迎巴塞尔委员会对这些提议的总结性实践,我们呼吁金融稳定理事会以此为基础,在2011年前制定有效的处置机制。

33、为兑现多伦多峰会承诺,我们核可金融稳定理事会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商后提出的关于增强监管力度和有效性的政策建议。我们重申,新的金融监管框架必须辅以更有效的监督和监管。我们同意,监管者应有强有力和清晰的授权、足够的行动独立性、适当的资源和一整套主动甄别和解决风险的工具和权力,包括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和采取早期干预措施。

标准执行和国际评估,包括同行审议

34、但我们的改革努力是一个持续进程。我们有必要全面落实新的标准和原则,以确保公平竞争、力争上游,避免市场分割、保护主义和监管套利。我们也认识到各国起点不同。

35、我们今天重申对采取行动和落实共识的坚定承诺。

36、在国家层面,我们将把新标准和原则纳入相关的立法和政策中。在全球层面,应加大国际评估和同行审议的力度,以确保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具体执行时的一致性,确定需要进一步完善新标准和原则的领域。在这方面,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共同实施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以及金融稳定理事会组织开展的同行审议,作为保证不同国家执行国际标准时一致性的手段,我们认为是极具价值的。

37、我们也坚定地承诺,以一致的、非歧视性的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对对冲基金、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我们重申全面落实金融稳定理事会关于稳健薪酬的重要性。认识到公平环境的重要性,我们核可金融稳定理事会关于落实场外衍生品交易改革的有关提议,上述提议有助于以国际统一的标准全面落实此前的承诺。我们要求金融稳定理事会对该项工作进展定期进行监测。我们欢迎支付和清算系统委员会和国际证监会组织在中央交易对手方标准方面开展工作。对于金融稳定理事会减少对外部信用评级依赖的原则,我们同样表示认可。标准制定者、市场参与者、监管者以及中央银行都不应该机械地依赖外部信用评级。

38、我们再次强调建立一套更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的重要性,并呼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金融会计准则理事会在2011年底前完成趋同计划。我们还鼓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进一步提高利益相关方在制定全球标准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包括在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框架下,让新兴市场经济体参与其中或成为其成员。

39、另外,我们再次重申对于防范不合作辖区引发全球金融体系风险的承诺。我们欢迎来自金融稳定理事会、全球税收论坛以及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全面的、连续的和透明的评估基础上不断努力工作。我们达成了以下共识:

金融稳定理事会在2011年春季前确定有关不合作辖区名单。上述辖区在规定的时间框架内执行金融稳定理事会所建议采取的行动方面,或者未在评估进程中予以全面配合,或者在改善其执行国际公认的情报交换与合作标准方面未取得足够进展。

全球论坛加快推进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审议,以实现多伦多峰会上各国领导人所共同制定的目标,并在2011年11月报告进展。被评估的辖区特别是那些被认定为不具备实现有效情报交换要素的辖区,应迅速解决自身不足。我们敦促所有辖区时刻准备在相关方提出请求时完成税收情报交换协议的谈签。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继续识别不合作辖区,并定期更新和公布存在战略性缺陷的辖区。下一次更新在2011年2月进行。

40、我们重申金融稳定理事会在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稳定方面的作用,包括在国际层面协调各国金融当局和国际标准制定机构发展和推动监督、监管和其他金融部门有效落实相关政策。我们要求金融稳定理事会提交工作成果,交由财长和央行行长审议,在2011年峰会前提出有关加强能力、资源和治理水平的建议,以适应不断增长的需求。我们欢迎金融稳定理事会开展的外围对话。我们赞同设立区域咨询小组。我们欢迎金融稳定理事会报告G20增强金融稳定提议的落实进程,并期望在下次会议中再作进一步报告。

未来的工作:需要更多关注的问题

41、虽然我们在许多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更多关注:

完善现有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为在现有基础上,以全面综合手段处理金融部门的系统性风险,我们要求金融稳定理事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清算银行进一步研究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包括用来减轻过度资本流动影响的工具,并向下一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作报告。这些框架应充分考虑国家和区域的制度安排。我们期待详尽说明在甄别最佳实践方面进展的联合报告,这将在框架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为未来国际原则或准则的确立奠定基础。

解决监管改革问题,特别是有关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监管改革:我们同意采取措施维护金融稳定,尤其是解决关乎新兴市场经济体利益的问题,并呼吁金融稳定理事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在下次峰会前撰写并提交报告。这些问题可以包括:金融机构、公司和家庭的外汇风险管理;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监管能力,包括对在东道国有系统重要性的外国金融机构在当地分支机构的监管及其存款保险体制的发展情况;金融包容性;母国和东道国监管机构关于跨境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以及贸易融资。

加强对影子银行的规范和监管:随着银行新标准制定的完成,影子银行体系的存在有可能造成监管真空的出现。因此,我们呼吁金融稳定理事会与其他国际标准制定机构合作,在2011年中前就加强影子银行的监管和监督提出建议。

加强对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我们特别呼吁国际证监会组织框架下的商品期货市场工作组于2011年4月向金融稳定理事会报告下一步工作的考虑。

提高市场诚信和效率:我们呼吁国际证监会组织于2011年6月前就推动市场诚信和效率、通过最新技术进步减少金融系统风险问题向金融稳定理事会提出建议并报告。

加强消费者保护:我们要求金融稳定理事会与经合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协作,通过信息披露、增加透明度、教育投资者、在欺诈、滥用职权和过失方面采取保护措施、救助机制完善和辩护律师保障等有根据的可选方法,探讨建立进一步给予消费者金融保护的方法,并向下次峰会报告。

抵制贸易保护主义,促进贸易和投资

42、认识到自由贸易与投资对全球经济复苏的重要性,我们致力于保持市场开放、促进贸易与投资自由化,以促进各国经济增长并缩小发展差距。自由贸易与市场开放对就业及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在经合组织、国际劳工组织、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发布的报告中已有阐释。这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措施将有助于实现G20“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的目标,同时也要求我们毫不动摇地信守反对任何形式保护主义的承诺。鉴此,我们重申在多伦多作出的将不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共识延长至2013年底,并承诺纠正任何可能出现的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包括出口限制措施和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出口促进措施,并要求世界贸易组织、经合组织和联合国贸发会议继续监督有关承诺落实情况,每半年公开提交报告。

43、关于世贸组织多哈发展回合谈判,我们欢迎谈判代表们过去四个月在日内瓦进行的更广泛且更实质的讨论。考虑到2011年将是尽管狭窄但很关键的“机会之窗”,有关讨论应进一步扩展并深化。我们现在需要完成“终期谈判”。我们指示我们的谈判代表投入到跨领域的谈判中,在尊重多哈授权、锁定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尽快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取得成功、富有雄心、全面、平衡的成果。一旦谈判取得上述成果,我们承诺在各自体制内采取必要的批准措施。

44、我们深信贸易是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减贫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工具。为支持低收入国家贸易能力,我们欢迎通过发展问题跨年度行动计划。我们注意到我们承诺从2011年起至少保持促贸援助不低于2006年至2008年三年平均水平;承诺根据世贸组织香港部长会宣言,推进对最不发达国家出口产品的免关税、免配额待遇,但同时不干扰包括原产地优惠条款在内的其他谈判;呼吁相关国际机构在多边层面协调集体行动,支持贸易便利化;支持关于加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贸易融资可及性的有关举措。为此,我们也同意监督并评估支持发展中国家贸易融资的计划,特别是其覆盖范围和对低收入国家的影响,评估监管制度对贸易融资的影响。

45、我们认识到非洲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计划将释放其快速发展的潜力。为此,我们承诺支持非洲领导人促进区域一体化的努力,包括通过提高贸易便利化和区域基础设施水平来实现他们建立自贸区的愿景。我们呼吁多边开发银行和世贸组织与我们开展合作,支持上述努力。

共享增长的首尔发展共识

46、危机对最贫困国家中最脆弱人群的影响最大,并且迟滞了千年发展目标进程。作为主要经济论坛,我们认识到须加强并改进我们在发展领域所作努力以应对上述挑战。

47、同时,通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对全球经济再平衡作贡献,缩小发展差距和减贫对实现更广义的G20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目标不可或缺。因此,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快速提高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在全球经济增长和繁荣中的作用。

48、我们承诺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建立伙伴关系,帮助其加强能力建设,以实现和维持经济增长潜力的最大化。为此,我们根据多伦多授权,就G20应对全球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达成一项共识。

49、我们今天批准共享增长的首尔发展共识及其跨年度行动计划。

50、首尔共识及其跨年度行动计划基于以下6项核心原则:

第一,如果没有包容、可持续、抗风险的增长就无法实现长效和有意义的减贫。官方发展援助以及其他各种筹资来源对大多数低收入国家的发展依然非常重要。

第二,我们认识到,虽然存在一些共同因素,但没有单一的成功发展模式。我们必须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建立伙伴关系,尊重其制定本国政策的权利,这是其成功发展最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并有助于确保G20与低收入国家间强劲、负责、透明的发展伙伴关系。

第三,我们的行动必须优先考虑全球或地区的系统性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共同行动并具有传导效应的潜力。

第四,我们认识到私营部门对创造就业和财富的关键作用,需要营造有关政策环境,以支持私营部门主导的可持续的投资和增长。

第五,我们将致力于G20具有相对优势或能提高增长动力的领域,将我们的附加价值最大化,并同其他主要参与方在发展领域的努力形成补充。

最后,我们将致力于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排除障碍,改善其发展前景,并取得具有显著影响的具体成果。

51、首尔共识确定了9个关键领域,我们相信这些领域的行动是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实现包容、可持续、抗风险增长和解决最主要发展瓶颈所必需的,这些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开发、贸易、私营部门投资和就业、粮食安全、抗风险增长、金融包容性、筹集国内资源、知识共享。跨年度行动计划勾画出我们为解决上述领域瓶颈将采取的一系列专门的、具体的行动:

(a)促进公共、公私合营和私营部门增加投资促进落实与维护国家和地区瓶颈领域的基础设施项目。我们同意成立高级别专家小组,以便为筹集基础设施资金和审议多边开发银行政策框架提出措施建议。我们将于2010年12月宣布小组主席人选;

(b)促进适合雇主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就业技能开发,以提高吸引投资、创造体面就业和提升生产力的能力。我们将在G20培训战略的基础上,支持建立国际可比性技能指标,并加强国家技能发展战略;

(c)改善同发达经济体及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之间进行贸易的渠道和能力。我们在贸易方面的行动计划已在上文第【42】段和第【45】段讨论;

(d)确定、增加并促进价值链中负责任的私营部门投资,开发主要衡量指标,将私营部门对经济和就业的作用最大化;

(e)加强粮食安全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提高农业生产力,增加粮食来源,包括通过推动以成果为基础的创新型机制,促进负责任的农业投资,培育小规模农业发展,邀请相关国际组织为2011年法国峰会提出建议,以便更好地管理和降低粮食价格波动风险,避免扭曲市场行为。我们也欢迎全球农业和粮食安全基金和包括联合国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在内的其他双边、多边渠道所取得的进展,希望有关机构继续作出贡献;

(f)通过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进一步落实联合国“全球同心倡议”,及促进落实旨在量化降低汇款平均成本的倡议,提高收入安全性和抗风险能力;

(g)改善贫困人口和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渠道,我们在第【55】段和第【57】段讨论了金融包容性行动计划及其落实机制;

(h)通过改善发展中国家税收管理体制和政策,强调不合作辖区同发展的关系,为包容性增长和社会公平建立可持续的财政收入基础;

(i)加强并统筹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间的知识和经验交流,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能力,确保最大程度地使用有关经验,制定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政策。

52、我们承诺并优先考虑全面、及时和有效地落实跨年度行动计划。我们理解,通过各自和集体行动,及与全球发展利益相关方的合作,跨年度行动计划对民众生活水平具有较强的潜在积极传导作用。我们将继续同相关国际组织密切合作,以推进上述行动。

53、我们重申对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承诺,并将根据全球认可的可持续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原则调整我们的发展工作,作为对2010年9月在纽约举行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2011年在土耳其举行的第四届最不发达国家峰会和在韩国举行的第四届援助有效性高级别论坛的成果的补充。我们还重申根据蒙特雷共识以及此后其他论坛作出的承诺,提供官方发展援助、帮助最贫穷国家和筹集国内资源等。

54、我们进一步授权发展工作小组监督跨年度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利于我们审议工作进展,并考虑需在下一届法国峰会上采取的新步骤。因此,以首尔共识为基础的发展问题将成为以后G20峰会的长期议题。凡所承诺,一定兑现。

金融包容性

55、我们重申对金融包容性的强有力承诺,认识到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对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支持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大有裨益。我们欢迎关于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成功和大规模融资的研究报告。基于创新型金融包容性原则,我们已制定金融包容性行动计划并列入明年工作日程。

56、我们承诺与普惠金融联盟、援助贫困人口协商小组和国际金融公司一起,创立“金融包容性全球伙伴关系”,作为G20成员、感兴趣的非G20国家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在金融包容性方面开展合作的开放平台,包括落实金融包容性行动计划。“金融包容性全球伙伴关系”明年工作将包括帮助有关国家落实创新型金融包容性原则,强化金融包容性可测量数据、为愿意设定目标的国家开发模式。我们同意“金融包容性全球伙伴关系”应在2011年法国峰会上向我们汇报工作进展。

57、认识到中小企业对促进就业和提高收入的重要作用,我们欢迎各方对G20“中小企业融资挑战赛”和创新型融资模式的热烈响应,这些创新型融资模式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我们祝贺胜利者。我们将通过构建灵活的中小企业融资框架实现转让、风险资本和私营部门融资,利用现有资金机制和新的中小企业融资创新基金,为这些获奖项目和其他成功模式提供资助。我们欢迎加拿大、韩国、美国和泛美开发银行承诺通过转让和联合融资方式向上述融资框架提供5.28亿美元。

能源

化石燃料补贴

58、我们重申,根据各国国情制定时间表,致力于在中期内规范和逐步取消鼓励浪费的低效的化石燃料补贴,同时向贫困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我们指示财长和能源部长在下次法国峰会时报告在执行国别战略以及在落实匹兹堡峰会和多伦多峰会有关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

59、我们注意到国际能源署、世界银行和经合组织起草的初步报告,并要求这些机构和石油输出国组织一起进一步评估和审议落实匹兹堡峰会和多伦多峰会有关目标取得的进展并向2011年法国峰会报告。

60、我们认识到共享知识、专业技能和能力在实施逐步取消低效化石燃料补贴的项目和政策方面具有的重要意义。

化石燃料价格波动

61、我们认识到一个运转良好和透明的石油市场对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我们强烈支持 “联合石油数据倡议”,并要求国际能源论坛、国际能源署和石油输出国组织报告如何采取具体步骤以提高“联合石油数据倡议”数据库质量、及时性和可靠性。报告中应包括所提议的时间框架和实施策略,以探索在石油生产、消费、精炼和储备水平方面改进数据可获得性的方法。中期报告应向2011年2月财长会议提交,最终报告将向2011年4月财长会议提交。我们也要求国际能源论坛、国际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和国际证监会组织在2011年4月财长会议前完成联合报告,研究石油价格报告机构如何评估石油现货市场价格及其对石油市场透明度和运作的影响。

62、我们支持国际能源论坛通过宪章,以加强生产国和消费国对话,欢迎国际能源论坛计划同国际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一道,与主要相关机构就能源市场展望举行年度研讨会。我们呼吁国际能源论坛、国际能源署和石油输出国组织发表联合报告和共同声明,重点介绍他们各自对石油市场供应和需求的展望以及短、中、长期预测。我们欢迎国际能源论坛、国际能源署和石油输出国组织正在进行的研究石油实物市场和金融市场间关系的有关工作。

63、我们欢迎国际证监会组织2010年6月和11月发表的报告,并要求国际证监会组织进一步监督石油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向金融稳定理事会报告以考虑下一步工作,以供2011年4月财长和其他相关部长们在能源专家组支持下,考虑如何完善石油金融市场监管和加强透明度。作为第二步,我们要求能源专家组将工作拓展至其他化石燃料价格波动性上。

全球海洋环境保护

64、我们欢迎全球海洋环境保护倡议所取得的进展,该倡议的目标是在保护海洋环境、避免在近海勘探、开发和海上运输中发生事故以及事故处理等领域分享最佳做法。我们认识到全球海洋环境保护专家小组已做工作,注意到对海洋环境保护相关的近海油气勘探、生产和运输国际监管进行评估的进展。这是落实多伦多峰会授权的第一步。

65、全球海洋环境保护倡议的未来工作应受益于美国关于英国石油公司深水平台石油泄露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和澳大利亚蒙大拿调查委员会近期的相关调查结果。我们要求全球海洋环境保护专家小组,在国际海事组织、经合组织、国际能源署、石油输出国组织、国际监管者论坛和国际钻井承包商联合会的支持下,通过与相关利益方协商,提交进一步的报告,以便我们在下届峰会继续有效地分享最佳作法。

气候变化和绿色增长

66、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威胁是各国紧迫的任务。我们重申致力于采取强有力、面向行动的措施,继续全面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我们重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目标、条款和原则,包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及各自能力原则。我们感谢墨西哥于2010年11月底在坎昆举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谈判。已具名支持《哥本哈根协议》的国家重申支持该《协议》及其落实。我们致力于达成包括减缓、透明度、资金、技术、适应、森林保护等核心内容在内的成功、平衡的结果。为此,我们欢迎联合国秘书长气候变化融资高级别咨询小组有关工作,并要求财长们对其报告予以讨论。我们并支持和鼓励落实快速启动资金承诺。

67、目前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对全球环境和经济构成挑战。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缺失紧密相联。我们注意到全球关于生态经济学和生物多样性的研究结果。我们欢迎名古屋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会议胜利闭幕。

68、我们致力于支持各国主导的绿色增长政策,以同步实现环境可持续型全球增长和增加就业,同时确保穷人对能源的需求。我们认识到可持续绿色增长本身就是可持续发展的一部分,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种战略,将推动各国通过采用高能效、清洁能源技术在许多领域实现旧有技术的飞跃。为此,我们将采取必要步骤创造有利环境,促进高能效和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和使用,包括通过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在本国及国外推广有关政策和实践。为此,我们支持清洁能源部长正在进行的有关倡议,鼓励同企业界负责人进一步探讨有关研发与监管领域的合作。我们要求能源专家组在2011年法国峰会上监督并报告有关进展。我们承诺通过提供融资、设立明确和有延续性的标准、出台长期能源政策、支持教育、创业和研发、继续共同努力建立一个促进跨境合作和加强国家立法协调的全球框架等措施,鼓励清洁能源技术、能源和资源效率、绿色运输和绿色城市等领域的投资。

反腐败

69、认识到腐败问题严重阻碍经济增长和发展,我们支持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行动计划。在此前宣言基础上,我们认识到,作为主要贸易国领导人,我们在国际预防和打击腐败事业方面负有的特殊使命。我们承诺支持以共同方式建立有效的全球反腐败机制。

70、在这方面,我们将在行动计划有关关键领域内作出表率,包括:加入、批准和有效执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推动透明和全面的审议进程,通过和实施反对向外国官员行贿的法律,防止腐败官员进入全球金融体系,考虑建立对腐败官员拒绝入境、引渡、资产追回问题的合作框架,保护检举人及反腐败组织等。为了在商业领域及公共部门推进规范、诚实、透明的行为,我们承诺采取努力措施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以打击腐败。

71、G20将会对自己的承诺负责。除了参与现行国际反腐败标准同行审议机制,我们授权反腐败工作组向以后的峰会逐年报告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

工商峰会

72.认识到私人部门对带动经济增长及创造工作机会的重要性,我们欢迎11月10至11日召开G20工商峰会。工商峰会召集全球工商界领导人讨论“工商业在可持续和平衡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我们期待在以后的G20峰会期间继续召开工商峰会。

外围磋商

73. 考虑到G20决定的广泛影响,我们认识到在更广范围内同国际社会进行磋商的必要性。我们将努力以更系统性的方式加强G20对外磋商,与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地区性组织、民间社会、工会及学术界建立建设性的伙伴关系。

74. 考虑到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代表性和有效性很重要,我们对邀请非成员代表参加G20峰会的原则达成了广泛共识,包括每次峰会我们将邀请不超过5个非成员代表,其中至少两个是非洲国家。

附件一:

共享增长的“首尔发展共识”

“对于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并有效抵御冲击这一宏大目标,缩小发展鸿沟、消除贫困是不可或缺的。”

--《多伦多峰会宣言》,

2010年6月26日至27日

面对近期最严重的经济动荡,二十国集团(G20)有机会为重建世界经济并实现强劲、可持续、包容、抗风险的增长做出贡献。通过G20共享增长的“首尔发展共识”,我们希望体现G20附加价值并对已有的发展承诺,特别是对在近期举行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及其他论坛所作承诺予以补充。

为什么增长必须共享

在匹兹堡峰会上,我们同意共同致力于史无前例的相互评估进程,以确保国别经济政策有助于共同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这一框架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即世界经济要保持持续繁荣,就必须找到推动总需求的新增长点和拉动全球经济新的持续动力。我们认识到,加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的作用正是其中的关键一环,原因在于:

第一,经济繁荣唯有共享,才可持续。

第二,我们认识到近期的金融危机证明各国经济休戚相关,而最贫困国家的最脆弱群体受到的冲击最大。据估计,到2010年年底,危机将造成6400万人生活在赤贫线下(人均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因此,我们有责任履行承诺。

第三,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G20可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低收入国家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发挥作用,对捐助国、联合国系统、多边开发银行和其他机构的努力形成补充。我们的角色要同自身促进全球经济合作的职能相一致。我们认识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保持持续、高水平的包容性增长虽不足以消除赤贫问题,但对减贫事业极为必要。

第四,全球经济需要全球总需求动力和投资对象多元化,需要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低收入国家成为新的全球增长极,正如经济迅速增长的新兴市场国家在过去一段时期所起的作用。

我们帮助低收入国家提高和保持经济增长水平和质量,以实现减少贫困、改善人权和创造体面就业的总体目标,这需要加强高、中、低收入国家的合作关系,需要促进可持续的经济、社会、环境发展;保证现有的合作伙伴关系的平等性;在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和低收入国家间建立更牢固、更有效的合作伙伴关系;吸收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参与;重新确定我们的重点,努力解决低收入国家经济增长所面临的瓶颈。我们还认为,发展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成功模式,发展中国家必须在根据自身需要和国情来设计、实施发展战略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G20发展原则

因此,我们承诺通过跨年度行动计划实现上述目标。该计划建立在下列原则的基础上,以反映我们相关行动计划和政策的主要特点。

1、 关注经济增长。以经济增长为导向并与G20“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目标相一致,这需要缩小各国发展差距。低收入国家更强劲、更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有助于提高其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能力。相关行动和政策应能显著增加实现包容性、可持续和抗风险增长的机会。

2、 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作为平等合作伙伴,尊重其国家自主权,并认识到自行制定发展政策是一国成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确保G20同低收入国家建立强有力、负责任、可问责和透明的发展伙伴关系。

3、 全球或区域系统性问题。将解决区域一体化等全球或区域系统性问题作为行动重点,G20可在此方面促成有关行动,唤起各方对有关重大挑战的注意,并要求多边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作出反应。重点关注那些需要采取共同和协调行动才能解决的系统性问题,包括通过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等方式来形成合力。

4、 私营部门参与。推动私营部门的参与和创新,认识到私营部门在提供发展所需的丰富知识、技术和创造就业方面的独特作用。鼓励寻找具体方式,刺激和利用私营资本促进发展,包括降低风险、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市场规模。

5、 互补性。要同现有的发展努力相区别、相补充,避免重复劳动。要从战略上重视能发挥G20比较优势和体现附加价值的领域,彰显其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的核心职责。

6、 面向成果。重点采取可实现、可行、可问责的措施,以解决严重障碍性问题,显著改善发展中国家增长前景。这些措施要务实,效果要显著。应通过适当的问责框架,监督G20行动落实情况。

通过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及具有发展专长的相关国际和地区性组织的密切协商,我们确定了九个“领域”或称“重要支柱”,相信相关行动和政策对确保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实现包容、可持续、抗风险的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它们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私营部门投资和就业、人力资源开发、贸易、金融包容性、抗风险增长、粮食安全、筹集国内资源、知识共享。上述领域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为发展中国家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创造有利条件,需对上述领域进行改革和转型。

在G20发展原则的指导下,围绕上述九大领域,我们制定了下列跨年度行动计划,我们相信这些计划有利于解决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及抵御风险时所遇到的一些瓶颈问题,有潜力对民众生活产生结构性、决定性影响,有助于缩小发展差距,改善人权和促进性别平等。我们将全面、及时、有效监督上述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为此,我们将继续密切监督其进展,同其他进程形成合力,包括筹备2011年底在韩国举行的第四届援助有效性高级别论坛。

附件二:

发展问题跨年度行动计划

以下列举了中期内我们将采取的行动及要实现的成果。括号内的日期为兑现期限。发展工作组将继续工作,监督落实跨年度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并向协调人报告。

(一) 基础设施建设

能源、交通、通信、水利和区域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滞后,是制约诸多发展中国家促进和保持增长的主要瓶颈。我们承诺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消除基础设施投资障碍,建立项目执行通道,提高能力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便利。

行动1:制订全面的基础建设行动计划

我们责成区域开发银行和世行集团(以下统称多边开发银行)共同制订行动计划,增加公共、半官方和私营部门融资,加快落实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的能源、交通、通信和水利项目。多边开发银行将在以下五个领域采取行动:

信息和需求评估

确定基础设施特别是区域和农村基础设施的缺口、需求和融资要求和机会,推动公私合营、半官方伙伴关系发展(2011年6月);

借助现有倡议和举措例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筹备机制”、“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非洲水利基金”和“亚洲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倡议”的势头,同发展中国家和区域机构合作,实施易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增长的区域互联互通项目(2011年11月)。

内部实践

找出借贷指导方针、内部政策和实践方面有待完善的地方,克服制约基础设施贷款、拨款及项目实施进度的瓶颈(2011年6月);

评估内部资源是否足以应对项目筹备、机制性能力开发以及降低风险(2011年6月)。

改善国内基础建设投资环境

同低收入国家一道,以需求为基础,评估并找到低收入国家在机制、监管、政策和公共部门能力等方面妨碍公共、半官方及私营部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瓶颈,帮助他们以本国发展目标和战略为基础来制订行动计划,以便:

1、消除发展瓶颈,对基础设施建设新项目的投资、现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运营以及老化设施的修复自始至终给予资金和规划支持;

2、改善内部资源筹措方式,增加财政空间;

3、通过支持充分利用节约型和可再生能源等更可持续的方式,增加能源供给,促进能源保护并提高能效(2011年11月)。

区域一体化特别措施

为满足区域项目对材料和资金的需求,就国家政策和区域架构所需的机制、监管和政策调整提出建议(2011年11月);

筛选数个地区性倡议并制定行动计划,减少瓶颈并在上述领域取得具体成果(2011年11月);

找出多边开发银行不利于跨境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的机制性瓶颈(2011年11月)。

透明度和可持续性

结合已有项目,制订可迅速实施且能显著提高采购、建设和基础设施融资等各环节透明度的倡议(2011年11月);

评估如何以高效和节约的方式,将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2011年11月)。

多边开发银行行动计划成果应向法国峰会报告,同时由基础设施投资高级别小组核可并进行说明(2011年6月提交初期报告,11月提交最终报告)。

行动2:建立G20基础设施投资高级别小组

我们已建立一个基础设施投资高级别小组,寻求对基础设施融资的支持。小组授权为期一年,至2011年法国峰会结束。

组成:

将指定约12名成员,不设执行机构,成员应在以下领域具有专长或权威: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公共投资需求、公共财政和经济学、低收入国家面临的制约、主权财富基金投资标准、公私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融资、创新型融资和风险管理(2010年12月任命主席,2011年2月组成小组);

多边开发银行和私营部门相关专家将提供行政、技术支持和资源。

职能:

基础设施投资高级别小组将:

审议多边开发银行政策框架,就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融资和可负担的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包括公共、半官方和私营部门资源)的具体举措提出建议;

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私营和半官方部门融资风险承受能力限度、以往和现有项目的成功经验及失败教训、最佳实践、项目可持续性和全程费用、降低和转移风险以吸引资金的新途径;

审议多边开发银行行动计划,反复进行独立评估,确保可行性、成果最大化及对环境可持续性和透明度的关注;

基础设施投资高级别小组的最终成果需向财长会和法国峰会报告(2011年6月提交初期报告,11月提交最终报告)。

(二) 人力资源开发

开发人力资源是各国实现增长和消除贫困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除了千年发展目标关于教育领域的倡议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有必要继续开发就业相关技能,以更好地满足雇主和市场需求,从而吸引投资和体面工作。

行动1:创造国际可比性技能指标

我们号召世界银行、国际劳工组织、经合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制定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低收入国家的具有国际可比性的、现实的就业和生产技能指标,致力于:

在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将技能培训同雇主要求和未来劳动力市场机会相结合;

找出教育体系同基本就业技能间的差距;

找出教育、健康问题、性别差异和终身技能发展之间的关联;

各国间建立具有可比性数据库作为评估低收入国家就业能力发展水平的监测工具。

相关国际组织将在法国峰会前提供中期报告,2012年之前提交技能指标的最终研究报告,2014年下半年前提交可比性数据库的终期报告。

行动2:强化国家就业技能战略

世界银行、国际劳工组织、经合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相关地区性开发银行同意成立一个统一协调的小组,在发展技能、提高现有职位劳动生产率、促进新增就业投资等方面支持一组自荐的低收入试点国家增强国家战略。行动应当:

关注加强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和计划;

以提交多伦多峰会的G20培训战略为基础,确定低收入国家存在的阻碍技能开发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差距,包括研究性别差距、非传染性疾病等健康问题的影响;

审议已完成工作,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考虑在低收入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推广运用。(2012年)

(三) 贸易

如缺少市场准入机会且贸易能力不足,任何国家都无法脱贫和发展。意识到贸易能力和机会是促进经济增长和减贫的关键因素,我们承诺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加强贸易,并促进发展中国家内部贸易往来。

行动:提高贸易能力、增加市场准入

我们同意按照世贸组织部长香港会议共识,在给予最不发达国家产品“免关税、免配额”方面取得进展,同时不影响其他谈判,包括优惠原产地规则等。我们将同相关国际组织一道,探寻在“双免”问题上取得更多进展以及G20成员合作兑现这一承诺的空间。

我们承诺,2011年后把促贸援助至少保持在以往三年(2006年至2008年)的平均水平,同时我们决心加强南南贸易合作并让私营部门发挥更大作用。在践行这些承诺的同时,我们将确保维持对其他领域的援助(2011年及以后)。

我们将全面参与相关组织,特别是世贸组织、经合组织、世界银行及其他多边或区域开发机构的现有进程,监督承诺落实情况并评估其对低收入国家贸易能力的影响。我们将分析拟于2011年7月公布的全球促贸援助审议结果,并相应调整我们的跨年度发展行动计划(2011年)。

多伦多峰会宣言要求世行和其他多边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增强自身能力并支持贸易便利化。为此,我们呼吁这些机构发挥协调作用,在2011年全球促贸援助审议前推动多边机构集体作出反应(2011年7月)。

我们要求G20贸易融资专家组与世贸组织贸易融资专家组、经合组织出口信贷工作组一道,进一步评估低收入国家对贸易融资的需求现状。如发现贸易融资不足,将制定并支持增加低收入国家获得贸易融资的举措。我们呼吁世贸组织评估现有向低收入国家提供贸易融资项目的有效性,并于2011年2月通过G20发展工作组报告有关行动建议,供协调人考虑(2011年2月)。

为制定可在国家和区域层面实施的务实举措,以支持成功的区域贸易一体化,特别是非洲国家之间的贸易一体化,我们要求非洲开发银行与世贸组织和多边开发银行合作,在法国峰会前厘清目前非洲贸易一体化面临的障碍(2011年6月)。

(四)私人投资和创造就业

国内和外国私人投资是就业、财富和创新的重要源泉,进而有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减贫。该领域的决定和行动主要取决于投资者自身及发展中国家改善投资的政策环境。我们认识到私人投资对发展和创造就业的中枢作用,将支持和帮助投资者、发展中国家及主要发展合作伙伴(比如国际金融公司和国际开发协会),使其最大限度开发私人投资的经济价值并创造富有竞争力的全球企业。我们将与取得成功的现有倡议开展合作,包括“联合国全球契约”、“非洲投资环境机制”、“世行年度从业报告和指南”以及“落实千年发展目标行动倡议”。

行动:支持负责任的、创造附加值的私人投资和就业增长

在价值链中的负责任投资、投资者自愿遵守标准方面,我们将确定、按需提高并推广现行最高标准(发展、社会和环保)(2011年6月)。

我们要求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劳工组织、经合组织和世行按照负责任投资的最佳实践,评估并制定关键的经济和金融量化指标,对价值链中私人投资创造的经济附加值和就业进行衡量并予最大化。基于这些指标,上述国际组织应提出建议,帮助发展中国家吸引最具经济附加值的投资(2011年6月,2012年夏季)。

我们要求世行和相关机构同G20协商,设立“G20创新挑战赛”,为创新型解决方案搭建平台,展示旨在应对社会挑战的企业精神(例如为关注青年失业的商业战略提供创新型服务)。(2011年11月)

以这些成果为基础,我们将就如何与私营部门合作,以可持续的方式找到满足贫困人群需要的新型商业解决方案提出建议(2012年夏天)。

以此方面和其它工作成果为基础,G20、多边开发银行、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劳工组织和经合组织将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制定行动计划:强化金融市场并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改善商业投资环境,最大限度挖掘私人投资的附加值,支持国内外投资监管框架。加强G20成员和低收入国家之间的已有国际投资安排,以促进对低收入国家的投资。(2012年6月)

(五) 粮食安全

我们强调有必要增加对农业发展的投资和金融支持,欢迎八国集团“全球农业和粮食安全计划”和其他双边、多边渠道新承诺。我们鼓励私人部门、G20和非G20成员作出新贡献,以支持国家主导的计划,确保可预测的资金支持。我们核可罗马原则,强化全球政策一致性,降低可持续农业生产、粮食和营养可及性、预防危机等方面的风险。

行动1:加强政策一致性和协调性

为加强现行农业研究体系,我们要求粮农组织和世界银行审议和建议创新型、面向结果的机制,例如国际农业研究磋商小组所审议的机制和发达市场为提高农业生产力所作的承诺。(2011年3月)。

我们强调有必要兑现已有关于粮食安全、可持续的农业发展的承诺,我们将审议和监督G20承诺落实情况,要求粮农组织、世界银行和经合组织,与八国集团拉奎拉粮食安全倡议相合作,以监测进展并向法国峰会报告。(2011年3月提交初步报告,2011年6月提交最终报告)。

我们呼吁支持在热带农业技术和生产体系方面加强能力建设。(中期举措)

我们要求包括联合国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在内的重要国际机构根据罗马原则,甄别提高粮食安全政策一致性方面的困难和机遇。这项工作应侧重于提高农业部门发展潜能,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减贫,加强私营部门参与,提升南北合作、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水平。(2011年3月提交初步报告;2011年6月提交最终报告)

行动2:降低价格波动风险,保护最脆弱群体

我们要求粮农组织、国际农发基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合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与其他主要当事方为G20制定可选方案,研究如何在不扭曲市场行为的前提下,更好地减少和管理粮食和其他农业产品价格波动的相关风险,最终保护最脆弱人群免受冲击。我们要求世界银行同其他相关国际机构一道制定措施,改进国家和地区粮食存储和粮产量预测的信息搜集,为最脆弱人群提供营养补给,确保其获得人道主义粮食供应的渠道通畅。(2011年3月提交初步报告,2012年6月提交最终报告)

我们承诺推动增加采购小生产者的商品,加强其进入市场能力,并与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相一致。(中期)

我们鼓励所有国家和企业支持负责任农业投资的原则,要求联合国贸发会议、世界银行、国际农发基金、粮农组织和其他合适的国际机构制定可选方案,推动负责任的农业投资。(2011年3月份提交初步报告,2011年06月份提交最终报告)

(六) 抗风险增长

社会保障体系、国际汇款以及进一步改善获得金融服务的渠道,将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国家的贫困人群提供收入保障发挥主要作用。上述举措将为贫困人群抵御外部冲击提供缓冲,并为保持和扩大总需求作出贡献。从发展中国家在危急中实行的具体的社会保障机制中,我们可得出教训,并通过南南合作等方式适用于低收入国家。以这一领域的现行作法为基础,也可采取相应举措方便国际汇款并提高其效率。

行动1:支持发展中国家加强社会保障项目

认识到国际金融危机所暴露的弱点,我们呼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国际劳工组织、多边开发银行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协商:

总结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危机中和危机后实行社会保障机制的经验;

根据上述经验拟定最佳实践准则;

就如何消除跨国知识共享、项目复制或扩展方面的障碍提出建议。

此项工作的首要重点将集中于帮助脆弱群体建立抵御外部冲击的社会保障机制,以促进抗风险和包容性增长。这需通过进一步落实“全球同心倡议”等途径,提高贫困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此项工作的成果,包括G20成员间在南北合作、南南合作及三方合作安排下开展的所有相关项目都将向法国峰会汇报。(2011年3月份提交初步报告,2011年6月份提交最终报告)

行动2:国际汇款流动便利化

我们认识到国际汇款流动便利化及提高其效率的重要性,以增加对抗风险增长和减贫的贡献。我们责成世界银行、区域开发银行及其他相关组织,包括全球汇款工作组,与G20各成员国和非G20成员国一道,进一步落实国际汇款服务总则及相关国际倡议,以从数量上降低全球汇款的平均费用。这项工作的成果将向法国峰会报告。(2011年11月)

(七) 金融包容性

考虑到超过20亿成年人享受不到金融服务,数以百万中小、微型企业严重受限于金融可及性,金融包容性对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并成为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的引擎。

行动1:建立金融包容性全球伙伴关系

我们将发起建立金融包容性全球伙伴关系,作为落实G20金融包容性行动计划的系统架构,并与普惠金融联盟、扶贫咨询小组和国际金融公司密切合作。(2010年11月)

金融包容性全球伙伴关系将:(1)使高效、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更加便利;(2)协调各方面金融包容性安排形成合力;(3)对有关进展进行长期系统监督;(4)为必要的行动筹集金融支持;(5)发起并协调各种力量以解决具体的金融包容性问题(如金融包容性数据)。金融包容性全球伙伴关系将同亚太经合组织相关倡议及其他金融包容性倡议协同工作。

金融包容性全球伙伴关系进展和年度报告将提交法国峰会。

行动2:中小企业融资挑战赛和金融包容性融资框架

中小企业融资挑战赛

我们将宣布14项中小企业融资挑战赛的优胜方案,旨在为推动私营资本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创新模式。(2010年11月)

金融包容性融资框架

我们致力于建立一个融资框架以便为中小企业融资挑战赛中的优胜方案筹集捐助和风险资本,并拓展成功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该框架将使用现有的融资机制和中小企业融资创新基金这一新近创立的多边信托基金。

行动3:落实金融包容性行动计划

我们将采纳G20金融包容性行动计划,以促进创新型金融包容性原则和中小企业评估实践所得经验的应用。(2010年11月)

将要落实的行动包括:(1)通过G20每个成员至少承诺落实一项原则来促进创新型金融包容性原则的落实;(2)鼓励标准制定机构今后进一步将金融包容性目标纳入其工作范畴;(3)鼓励私营部门进一步开展行动以增加金融服务可及性;(4)强化和扩展用于测算金融包容性的可用数据和用于帮助愿设定金融包容性目标的国家的方法;(5)支持相互学习的能力建设和培训;(6)在国家和国际层面完善合作;(7)将金融包容性纳入金融评估规划。

金融包容性全球伙伴关系将向法国峰会提交关于落实情况的进展报告。(2011年11月)

(八) 筹集国内资源

有必要加强发展中国家税收体制和财政政策,以提供可持续的财税基础,确保包容性增长和社会平等,促进公共财政的透明和问责。

行动1:支持发展更有效的税收体系

我们责成扩大后的经合组织税务和发展行动组、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泛美税务管理中心和非洲税务管理论坛等地区组织及其他相关组织:

找到发展中国家税务体系中的关键薄弱环节,就以下领域的能力建设提出建议:一是提高税务当局的效率和透明度;二是加强税务政策,从而拓展税基并打击偷税漏税(2011年6月);

?开发知识管理平台,以支持发展中国家在加强税务政策和管理体系能力建设方面的南南合作(中期举措);

调查并宣传所有G20成员和有关国际组织在支持发展中国家税务体系方面所采取的行动(2011年6月);

制定跟踪低收入国家税务管理能力提高进度的客观措施(2011年6月);

通过有效的定价体系转让,寻求具体方式以帮助发展中国家税务跨国企业(2011年6月)。

上述结果将向法国峰会报告。(2011年11月)

行动2:支持预防国内偷税漏税的工作

我们责成全球税收论坛提高应对侵害发展中国家税基的工作能力,特别是在其报告中突出打击不合作辖区和促进发展之间关系的内容。(中期举措)

上述结果将向法国峰会报告。(2011年11月)

(九) 知识共享

通过南北合作、南南合作、三方合作来分享发展经验,对发展中国家借鉴和融合最为相关的、有效的发展方法具有重要贡献。我们鼓励联合国、世界银行、经合组织和地区性开发银行等已在运作知识共享平台的国际组织,继续加强和拓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知识资源。我们同意在跨年度行动计划中的每个领域都将知识共享倡议放在主要位置。

行动:增强知识共享的有效性和幅度

我们要求南南合作行动小组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紧密合作,就如何提升南北合作、南南合作、三方合作等知识共享工作提出建议。这些建议应包括扩展知识资源、改善协商功能、加强最佳实践的推广、扩大资金来源的相关措施。

附件三:

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行动计划

G20关于打击腐败、促进市场诚信以及支持廉洁市场环境的行动日程

腐败威胁市场廉洁,损害公平竞争,扰乱资源分配,破坏公共信任,妨碍法制建设。腐败严重阻碍经济发展,是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作为主要贸易国家的领导人,我们有特殊责任预防和打击腐败,建立促进廉洁商业环境的法律和政策框架,继续帮助G20成员在反腐败领域的能力建设。

基于领导人宣言,G20致力于采取共同举措,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此做出的原则性规定,在全球范围内有效打击腐败;在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中采取行动,展现集体领导力;让作为全球商业主要组成部分的私营领域直接参与各种创新型合作机制的发展与实施,以此建立廉洁商业环境。为此,G20在多伦多同意建立一个工作组,探讨G20如何继续为全球反腐败事业做出有价值的实质性贡献并发挥领导作用,同时为2010年11月韩国峰会提供相关建议。

我们认识到巩固和完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现有全球性机制的重要性,同时也包括其它国际机制,如经合组织《关于禁止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

为此,G20将在以下重点领域(但并不仅限于这些领域)发挥表率作用:

要求G20成员国在2012年前批准并全面执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邀请非G20国家批准或加入公约,根据公约履约审议工作组会议决议,加强国别审议机制,确保国别审议在新的履约机制下全面透明地开展,并努力提高透明度和包容性。

2、通过并执行打击跨国贿赂的法律和其他措施,比如对贿赂外国公职人员进行刑事定罪;在2012年前开展必要对话,以在自愿基础上更加积极地参与经合组织反贿赂工作组的活动并考虑《关于禁止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的相关标准,或考虑加入该公约。G20成员国也将有效执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十六条对于“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的相关规定。

3、为防止腐败官员通过全球金融体系对腐败所得进行洗钱,我们要求G20继续加强力量预防和打击洗钱行为;邀请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如我们在匹兹堡峰会上所敦促的那样,继续发挥其反腐败作用并在法国任主席国期间向我们汇报相关工作,如继续识别在反洗钱方面存在不足的国家和地区,更新并实施关于跨国电汇透明度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标准,受益所有权、客户信息识别、以及“政治公众人物” 信息识别等。

4、为防止腐败官员利用豁免权潜逃国外,G20成员国将考虑建立一个合作机制,在管辖权范围内拒绝为腐败官员和向腐败官员行贿的人员提供入境许可和避风港。因此,G20的专家将考虑现行措施和困难,探讨建立“拒绝腐败人员入境许可”统一国家标准的可能性,为双边合作提供框架性建议。

5、为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并在联合打击腐败与贿赂等方面发挥领导作用,G20将推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尤其是引渡、司法协助和资产返还等条款的使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援助,并鼓励签署引渡、双边司法协助和资产返还双边和多边条约的签署。对于在开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工作方面存在困难的国家,我们将努力为其提供技术援助,从而推进公约的履行。

6、为支持对藏匿于境外的腐败资产的返还,所有G20国家应采取相关措施,尤其是在预防和侦查资产转移,直接返还资产,通过资产追踪、冻结和没收的国际合作返还资产,建立自愿信息披露机制,以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五章所强调的资产归还和处置等方面。为此,在法国峰会前,所有G20成员国将建立并明确开展双边司法协助、反腐败和资产追回国际合作的有效渠道;尤其是,如果其尚未建立,应指定一个中央机构负责腐败和资产返还的国际司法协助请求,确定执法和反腐败国际合作的联络人,并提升相应机构在资产返还方面的专业技能。

7、为防止对腐败行为举报人的歧视和打击,G20成员国将于2012年底前制定并执行举报人保护相关规定。为此,在经合组织和世界银行等机构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G20专家将研究并总结现有的举报人保护立法情况和执行机制,提供保护人举报立法方面的最佳实践。

8、为加强反腐败机构或执行部门在预防和打击腐败领域的有效职能,保证其在工作中不受外界的不当影响,G20成员国将于2012年前采取必要行动,执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六条第二段(预防性反腐败机构)和第三十六条(专职机关)的规定。

9、在公共领域,包括公共财政管理方面,促进廉洁、透明、问责和预防腐败。

G20将为国际组织的管理提供建议,鼓励其透明运行,遵守严格的道德标准和廉洁标准,并采取有效内部保障机制。为此,我们呼吁国际组织和各国继续保持对话,为实现上述目标出谋划策。

商界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参与是必要的。G20将鼓励公私领域合作,制定和实施私营部门参与全球反腐败事业的行动计划,并为此提供机会。

为此,G20将:

加强企业的作用。在法国任G20轮值主席国期间将举办私营部门会议,寻求最佳实践或以其它形式参与反腐败斗争,并探讨G20企业如何分享各自的反腐败经验。

具体行业的反腐败。通过与工业和公民社会的合作,确定具体行业商业交易过程中的腐败易发环节,在2011年底前提出提高廉洁度和透明度的多边行动计划建议,提交峰会审议并视情执行。

G20将发挥模范和引领作用,履行其做出的承诺。除了参与现行反腐败审议机制外,我们将在工作组成员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在工作组任期内每年向领导人峰会提交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报告。

反腐败工作组将在法国峰会期间提交第一次工作进展报告。 

(责编:覃博雅、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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