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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蓝皮书:“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报告(2016)》指出

“一带一路”金融合作须妥善处理各项关系

2016年07月15日15:00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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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15日电 今天,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一带一路”蓝皮书:“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报告(2016)》下称(蓝皮书)发布会”在京举行。

蓝皮书称,“一带一路”金融合作是政府推动、民间跟进,并且与人民币国际化相辅相成的系统性工程,须妥善处理各项关系。

一、政策性、开发性与商业性的关系。

中国在投融资合作中应谨慎处理好经济援助、共赢合作和本国利益等不同层次的关系,明确政策性、开发性和商业金融的边界。对于商业金融机构的金融合作,应从商业金融的全球战略出发,避免以政府信用为担保,出现背离商业性运作的金融合作;与此同时,商业金融机构应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及时反馈合作中的问题,推动国际金融合作的进一步完善。

二、风险与创新的关系。

“一带一路”国家金融市场相对落后,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并伴有金融抑制的现象。当前,无论是亚投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的筹建与运营,还是各国金融机构之间的多边金融合作,都需要采用更多的创新手段来拓宽投融资渠道,以实现区域金融合作的升级与发展。在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应遵循市场规律,加强对金融风险的识别与管理。

三、国际利益和国内利益的关系。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我国存在区域合作程度和外交关系的差异、工业化程度以及资源禀赋的差异。一方面,从我国能源、大宗商品、产业重组、经济互补、军事安全等相关战略出发,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合作机制,选择若干重点合作的区域,以点带面,实现共赢;另一方面,区域公共政策、制度中,应建立包容性的对话机制、清晰的制度框架,并保证实施的可行性和公平性。(康登慧)

(责编:康登慧(实习生)、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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