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海洋法公约》不是评判中国南海断续线的依据
人民网渥太华5月11日电(记者吴云)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著名海洋法专家傅崐成教授表示,不能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评判中国南海断续线的依据。
傅崐成是今天在渥太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举办的南海问题研讨会上发表演讲时做上述表示的。
他说,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为历届中国政府长期坚持。中国政府早在1948年就公布了南海断续线,重申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一些国家攻击南海断续线的真实目的是把领土争议和海洋划界争议混为一谈,企图否定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掩盖其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事实。美、菲等国指责南海断续线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毫无道理,两者诞生时间有先后,时代背景不同,适用的国际法体系也不同。《公约》本身并不排斥在它之前已经形成并被持续主张的历史性权利。南海断续线确认了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相关权益,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公约》调整的事项,不能将《公约》作为评判中国南海断续线的依据。
傅崐成在演讲中还介绍了南海问题的由来、中国政府在南海问题上的基本政策、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实质以及中国南沙岛礁建设问题。他强调南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经营南海诸岛,中国政府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管辖。历代中国政府通过行政设制、军事巡航、生产经营、海难救助等方式持续对南沙群岛及相关海域进行管辖。
他说,中国坚持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与邻国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问题。谈判协商最能体现国家主权平等原则,是最行之有效的解决争端方式。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通过谈判协商处理领土和海洋权益问题,践行国际法。
对于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傅崐成指出,菲律宾此举违背中菲在双边文件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达成的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协议,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滥用《公约》争端解决程序,侵犯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享有的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的权利,是非法、无效的。中国政府不接受、不参与,更不会承认所谓的“裁决”。
针对美国等对南沙岛礁建设问题的指责,傅崐成强调,南沙岛礁建设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不针对任何国家,不会对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造成任何影响,也不会对南海的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无可指责。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在自己的岛屿上进行建设活动合法、合理、合情。无论规模多大、速度多快均无可非议。
傅崐成在研讨会上还回答了与会者的提问。
加外交部官员、全球事务研究所、国际交流理事会、加中友协、BLG律师事务所等学者和工作人员以及渥太华大学和卡尔顿大学师生和华侨华人等共15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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