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税改今实施 政策待进一步细化
人民网4月8日讯 4月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及行邮税调整将正式开始实施,同时行邮税政策也同期调整。这意味着很多跨境电商一直享受的“税收优待”将终结,电商们将与其他进口贸易企业开始接受平等的税收政策。
和原来相比,跨境电商将按照货物征收关税,按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同时取消免征税额(原来有50元以下免征税额)。专家表示,国内跨境电商行业无疑将迎来一轮洗牌,而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细则也亟待完善出台。
进口商品综合税率有涨有降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这意味着,如果单次交易超过2000元、个人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将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分析人士认为,“海淘”红火是由于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商品,即使缴税也比实体店便宜,原因是目前针对跨境电商征收的是行邮税,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本次税收新政对于不同品类的商品造成的影响大不相同,其中母婴、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类过去几乎免征,今后所缴税额必然增加,而化妆品类的浮动则最大。实际上这些品类正是国内跨境电商的聚焦点。
不过,税改并非涨声一片,具体到不同品类商品,税负也有下降的,化妆品、电器类根据价格不同,税负可能不升反降。“新政对2000元以下并且原来行邮税超50元的商品,比如中型电器、250元以上服装、高单价化妆品是利好。”业内人士指出,比如,一款税前200元的化妆水,按照行邮税征收,税费是100元(200×50%);如果按照综合税征收,税费是65.8元(200×32.9%),税改后便宜了34.2元。
政策待进一步完善细化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形成了不公平竞争。”财政部关税司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政策调整正是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专家认为,随着税收新政的实施,未来跨境电商平台的竞争优势在于服务和货源,尤其是对平台服务的要求将提高。另外,产品类型多元化也是未来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趋势。
不过,目前围绕税收新政,也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犹待完善。“如果要说此次新政最大的悬念和拷问,那就是提高税率,如何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已经有观点认为此次新政可能有利于水货渠道,但这种担忧想必早在政府预期范围内。”曾碧波称。
征税新政落定之后,C2C平台个人网店、微商成“漏网之鱼”。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迄今为止,还没有纳入征税范畴的只剩下C2C平台上的一些中小卖家、个人网店(尚无工商行政注册要求)和部分个人C2C模式的微商等,其余电商业态均要求工商注册、正常纳税。预计未来对这部分商家的征税将有所规范。(李警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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