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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如何监管商品安全?

——专访德国食品与农业部与德国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发言人

2016年01月12日20:4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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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柏林1月12日电(记者 冯雪珺 实习生 田媛媛)近日,记者就德国如何监管日常商品安全问题,采访了德国食品与农业部与德国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发言人。双方发言人分别就日常监管方面做出回答。

德国食品与农业部发言人珍妮弗?莱因哈特对记者表示,根据德国食品法相关规定,政府必须授权一个实验室负责定期测试各类食品质量。当实验室的测试分析结果证明,被测试的食品不安全,或者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时,必须及时告知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政府部门。这一措施确保了有关当局及时知晓食品的不安全信息。消费者权利保护组织也会委派第三方实验室对一些食品进行测试。然而这类实验室就没有义务将结果通知给政府部门,而是会通知到委派他们的机构的相关部门。

莱因哈特说,一旦政府有关部门知晓市场上售有不安全的食品,政府就会责令有关企业立即采取措施,以保护消费者健康。如果企业自身措施不得力,政府会进一步采取如向公众公开有关信息(不安全食品名称、具体测试结果、生产商等)、全面召回商品等措施。

莱因哈特强调,如果一个食品企业生产销售的食品有问题,有关当局将负责评测,该企业是该负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往往和罚款联系在一起,由主管监管机构认定发起。如果有迹象表明是人为犯罪,那么调查将被转送至检察机关,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届时对企业不仅仅是罚款那么简单,甚至会背叛入狱。

莱因哈特提到,市面上常会有消费者组织对一些食品的负面评价,但这不意味着该食品不符合德国或欧洲的相关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因为消费者组织常常有自己的一套评价标准,这一标准并不是依法设立,也不一定符合科学的评判标准。

莱因哈特介绍,随着互联网门户网站“食品警告”网(www.lebensmittelwarnung.de)的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中央信息平台也随之形成。消费者可以了解各种不安全食品的通告信息。各联邦州或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联邦办公室公布的通告,都能在上面找到。通常通告内容有主管部门的注意事项,公布赎回或召回食品制造商的信息。通告甚至能够具体到该食品的交付信息,例如在哪些市场上被销售,是否经由网站销售等。自网站成立以来,已有超过300万的浏览量,这对官方食品安全监控提高透明度,做出了重要贡献。

最后,莱因哈特表示,在德国,每一个消费者都有可以直接联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食品行业内的违规或者不安全隐私方面的证据。当局会对每个举报进行初步调查,并决定是否进一步调查样本,或对生产厂家进行突击检查。

德国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发言人朱利安?扎多告诉本报记者,德国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在对产品进行测试后,由于其独立性,他们没有义务通知政府或市场监管部门由其检测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其规定。但是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通常会和政府自愿交流相关情况。随后,得知情况的政府机构(通常是负责市场监督的主管部门),有权独立决定对于既得信息是否回应、如何回应。

扎多强调,联邦政府认为,事关食品和产品安全问题的相关测试均应该单独考虑,不受任何第三方机构及及其私人法规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方机构对产品进行比较测试时,其标准往往高于德国法律规定的产品要求,对产品进行了更为严苛的质量评估。政府只有在确认某产品违反了联邦法律规定时,才会对生产商进行召回、禁止销售、警告等惩罚措施。

扎多介绍,政府部门不会主动通知消费者任何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但是后者会通过市场监管机构告诉消费者有害产品信息。此外,消费者若怀疑有产品质量不达标,也可像市场监管机构进行举报。

(责编: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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