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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少女遭强奸 众少年围观拍照

惠晓霜

2013年03月19日09:44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美国一家法院17日认定两名中学生强奸一名未成年少女,判处他们监禁。

  司法当局说,强奸案发生时,在场其他学生非但不制止,反而围观拍照,一些成年人涉嫌知情不报。

  “玩具”

  被告特伦特·梅斯和马利克·里士满是中学生,分别为17岁和16岁。控方说,他们和同学去年8月11日在俄亥俄州斯托本维尔市举行一场饮酒派对,两人在一辆汽车的后座侵害一名16岁醉酒少女,随后在一座房屋的地下室再次施暴。

  强奸过程中,两名被告拍照取乐。一些学生在场,却没有制止,反而用手机摄录。一些视频和照片显示,受害人身体赤裸,没有意识,梅斯和里士满抬起她的手和脚取乐。

  “他们把她当成玩具,”检察官玛丽安娜·赫米特说。

  辩方律师认为,女孩当时意识清醒,谎称喝醉。控方则认定,她当时酒醉,无力反抗。受害人作证时说,记不起强奸经过,只记得醒来时身处一间陌生房间,身体赤裸。她说,事后看见朋友们的短信、照片和视频后才确信自己遭强暴。

  悔恨

  一家少年法院17日判处两人进入少年监狱服刑。里士满最低刑期一年,最高可服刑至年满21岁。梅斯最短刑期一年,同时,由于拍摄未成年人裸照,必须再服刑一年,最高可服刑至年满24岁。

  法官托马斯·利普斯说:“案件中许多情况显示,孩子们的言行粗俗、丑陋。”

  两名少年在法庭上流下眼泪,向少女及其家人以及公众道歉。里士满瘫倒在律师怀中,哭道:“我这辈子完了。”

  里士满说,他当时没有犯罪念头。梅斯悔恨道:“不应该把那些照片传给别人。当初就不应该拍。”

  里士满的父亲说,两名少年“犯下大错”,请求受害人和公众原谅。

  受害少女当天没有出庭。她的母亲对梅斯和里士满说:“从你们的表现看……你们不仅缺乏同情心,而且没有任何道德标准。你们把罪行公布在社交网站上,自取其辱。我真为你们可怜。”

  原告律师鲍勃·菲茨西蒙斯告诉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记者,少女情绪正常,“她和家人都想回到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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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文婷、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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