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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坚持科学理性的核安全理念,增强核能发展信心。 |
2. |
强化核安全能力建设,承担核安全国家责任。 |
3. |
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全球核安全水平。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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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消除核扩散及核恐怖主义根源。 |
序号 |
内容 |
1. |
切实履行核安全的国家承诺和责任。各国应更加重视核安全问题,履行相关国际义务,加强国内相关立法和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本国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培育核安全文化,强化出口管制,提高核安全能力。 |
2. |
切实巩固现有核安全国际法框架。应推动《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尽早生效,促进《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普遍性。应全面履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有效打击核材料非法贩运,防范非国家行为者获取核材料。 |
3. |
切实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各国应充分利用现有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和渠道,分享核安全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应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全领域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利用机构平台,支持各国核安全努力。各国还可探讨合作开发有助于降低安全风险的核技术。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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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核安全能力。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发达国家应尊重发展中国家意愿,根据其实际需要和现有条件,在经济、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加大援助力度,促进实现普遍核安全。 |
5. |
切实处理好核安全与和平利用核能的关系。核安全措施应有利于为各国和平利用核能营造有利环境,促进该领域国际合作。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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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观察此次核安全峰会将奏响怎样的国际安全与战略格局变奏曲,与核安全有关的新的国际安全与战略格局是否会初露端倪。【详细】 |
序号 |
内容 |
1. |
维护全球战略平衡和稳定,积极推进核裁军进程。所有核武器国家应该切实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六条规定的义务,并公开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应该继续率先大幅度实质性削减其核武器。《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应该早日生效。应该尽快就“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条约”进行谈判。条件成熟时,其他核武器国家也应该加入多边核裁军谈判进程。为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国际社会应该适时制订一项切实可行的分阶段的长远规划,包括缔结《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 |
2. |
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切实减少核武器威胁。所有核武器国家应该明确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就此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同时,核武器国家之间应该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 |
3. |
巩固国际核不扩散机制,防止核武器扩散。所有国家应该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切实维护和加强条约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职能。所有国家应该严格履行防扩散义务,不搞双重标准,加强和改进防扩散出口管制。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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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尊重各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发达国家应该积极帮助发展中国家为和平目的开发利用核能。国际原子能机构应该加大投入,推动核电、核安全、核技术应用等方面技术合作和援助。 |
5. |
大力加强核安全,切实减少核风险。各国应该严格遵守核安全领域各项国际法律文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其核设施和核材料安全,有效防止核材料流失。国际社会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核恐怖主义。【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