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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报道

背景资料

    【1】世界核安全问题
    【2】核材料与核武器
    【3】世界核武持有形势
    【4】世界重大核安全事故
    【5】近期“核”事件扫描
    【6】核大国各自的核立场
    【7】《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8】《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历次核安全峰会上的中国声音

  •   4月1日,第四届核安全峰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并发表题为《加强国际核安全体系,推进全球核安全治理》的重要讲话。
      习近平主席在重要讲话中表示,中国将继续加强本国核安全,同时将积极推进核安全国际合作,分享技术和经验,贡献资源和平台:
      第一,中国将构建核安全能力建设网络。
      第二,中国将推广减少高浓铀合作模式。
      第三,中国将实施加强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
      第四,中国将启动应对核恐怖危机技术支持倡议。
      第五,中国将推广国家核电安全监管体系。

中国在核安全领域的进展报告

  •   自召开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以来,中国以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为指导,全面推进核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峰会成果,不断完善国家核安全体系,致力于加强国际核安全体系,并在国家核安全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营、强化核材料及放射性材料管理、打击核材料非法贩运、提升核应急水平、加强涉核网络安全、建立辐射环境监测体系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核合致和”—中国核安全理念与行动

  •   中国忠实履行核安全领域的国际义务和政治承诺。中国迄今加入了400多项多边条约,加入了所有联合国专门机构和绝大多数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国早在1984年就加入了国际核安全体系的核心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也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及核供应集团成员。中国批准了核安全领域所有国际法律文书,一贯严格执行联合国相关决议。

增进有效合作,共促核安全

  •   核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安全议题。由于核武器的巨大杀伤力,民用核能的广泛应用,国际恐怖主义的跨国特征,以及上述各因素潜在的耦合性,使得核恐怖的阴云笼罩全球。对于窃取核武器、核材料,蓄意破坏核设施的恐惧并非空穴来风。据“核威胁倡议”协会分别于2012、2014、2016年公布的全球核材料安全指数显示,有核国家也无法永久保证绝对的核安全。

核安全峰会历史回顾

  • 第三届:海牙峰会  专题
    时间:2014年3月24日-25日 
    地点:荷兰海牙(荷兰政府和议会所在地) 
    出席国:53个国家、4个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欧盟、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刑警组织的领导人和代表出席。 
    主题:“加强核安全、防范核恐怖主义” 
    召开背景:许多地区的核材料和核技术缺乏有效的保护,这些物资一旦落入恐怖主义分子之手,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第二届:首尔峰会  专题
    时间:2012年3月26日-27日 
    地点:韩国首都首尔 
    出席国:来自各大洲5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领导人或代表出席。其中包括中、韩、美、日、俄、印、印尼、法、澳和联合国、欧盟等。 
    主要议题:应对核威胁,安全保卫核原料和设施,防止非法核走私,管理强化放射性物质。 
    成果:通过《首尔公报》,为确保全球核安全提出13项非约束力承诺或鼓励措施。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并发表题为《深化合作 提高核安全水平》的重要讲话。
    第一届:华盛顿峰会  专题  
    时间:2010年4月12日-13日 
    地点:美国首都华盛顿 
    出席国:47个国家的领导人或代表及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欧盟等国际和地区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 
    主要议题:讨论恐怖主义威胁、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应对措施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全领域的作用等问题。
    成果:与会各方签署了《华盛顿核安全峰会公报》和《华盛顿核安全峰会工作计划》。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题为《携手应对核安全挑战 共同促进和平与发展》的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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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历届核安全峰会主张:

【第三届峰会】就持续加强核安全提出四个“并重”(2014年3月25日,荷兰海牙)

序号
内容
1.

发展和安全并重,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发展核能事业。

2.
权利和义务并重,以尊重各国权益为基础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
3.
自主和协作并重,以互利共赢为途径寻求普遍核安全。
4.
治标和治本并重,以消除根源为目标全面推进核安全努力。

【第二届峰会】就新形势下增进核安全提出四点主张(2012年3月27日,韩国首尔)

序号
内容
1.

坚持科学理性的核安全理念,增强核能发展信心。

2.
强化核安全能力建设,承担核安全国家责任。
3.
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全球核安全水平。
4.
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消除核扩散及核恐怖主义根源。

【首届峰会】提出加强核安全五点主张(2010年4月13日,美国华盛顿)

序号
内容
1.
切实履行核安全的国家承诺和责任。各国应更加重视核安全问题,履行相关国际义务,加强国内相关立法和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本国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培育核安全文化,强化出口管制,提高核安全能力。
2.
切实巩固现有核安全国际法框架。应推动《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尽早生效,促进《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普遍性。应全面履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有效打击核材料非法贩运,防范非国家行为者获取核材料。
3.
切实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各国应充分利用现有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和渠道,分享核安全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应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全领域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利用机构平台,支持各国核安全努力。各国还可探讨合作开发有助于降低安全风险的核技术。
4.
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核安全能力。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发达国家应尊重发展中国家意愿,根据其实际需要和现有条件,在经济、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加大援助力度,促进实现普遍核安全。
5.
切实处理好核安全与和平利用核能的关系。核安全措施应有利于为各国和平利用核能营造有利环境,促进该领域国际合作。
6.
深度观察此次核安全峰会将奏响怎样的国际安全与战略格局变奏曲,与核安全有关的新的国际安全与战略格局是否会初露端倪。【详细

中方在联合国安理会核不扩散与核裁军峰会提出五大主张:

(2009年9月24日,纽约联合国总部)

序号
内容
1.
维护全球战略平衡和稳定,积极推进核裁军进程。所有核武器国家应该切实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六条规定的义务,并公开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应该继续率先大幅度实质性削减其核武器。《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应该早日生效。应该尽快就“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条约”进行谈判。条件成熟时,其他核武器国家也应该加入多边核裁军谈判进程。为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国际社会应该适时制订一项切实可行的分阶段的长远规划,包括缔结《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
2.
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切实减少核武器威胁。所有核武器国家应该明确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就此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同时,核武器国家之间应该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
3.
巩固国际核不扩散机制,防止核武器扩散。所有国家应该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切实维护和加强条约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职能。所有国家应该严格履行防扩散义务,不搞双重标准,加强和改进防扩散出口管制。
4.
充分尊重各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发达国家应该积极帮助发展中国家为和平目的开发利用核能。国际原子能机构应该加大投入,推动核电、核安全、核技术应用等方面技术合作和援助。
5.
大力加强核安全,切实减少核风险。各国应该严格遵守核安全领域各项国际法律文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其核设施和核材料安全,有效防止核材料流失。国际社会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核恐怖主义。【详细

责任编辑:人民网国际频道

客服电话:4008-100-300
发布日期:2016年3月24日 星期四


第三届核峰会(2014荷兰海牙)

第二届核峰会(2012韩国首尔)

第一届核峰会(2010美国华盛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