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一、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于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阮富仲总书记举行会谈,并代表中国党和政府向阮富仲总书记颁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分别会见阮富仲总书记。在各场会谈、会见中,双方相互通报各自党和国家情况,就中越两党两国关系及当前国际地区局势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
二、中方向越方通报中共二十大主要成果。越方热烈祝贺中共二十大取得圆满成功,高度评价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断发展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统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可供发展中国家借鉴的生动实践、宝贵经验。
越方祝愿并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英明领导下,中国党、政府、人民一定能继续拓展并丰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有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如期完成中共二十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胜利实现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越方向中方通报越共十三大主要成果。中方高度评价越南实施革新事业35年、落实《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修订)》10年来取得的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特别是党和政治体系建设整顿工作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果,政治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成功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人民群众生活不断改善,国际地位日益提升,彰显了越南社会主义事业的潜力和光明前景。
中方祝愿并相信,在以阮富仲总书记为首的越共中央正确领导下,越南党、国家、人民必将胜利实现越共十三大提出的各项重大目标和任务,早日将越南建成社会主义定向的高收入发达国家,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三、双方认为,中国和越南是山水相连的好邻居、好朋友,是志同道合、命运与共的好同志、好伙伴,都致力于人民幸福与国家富强,致力于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
双方回顾了中越两党两国关系发展历程。在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斗争时期,两党、两国、两国人民给予彼此宝贵和无私的帮助。在改革开放和革新时期,双方加强交流互鉴、合作共赢,坚持走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取得历史性发展成就。双方一致认为,由毛泽东主席和胡志明主席等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并精心培育的“同志加兄弟”传统友谊是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必须继承好、维护好、发扬好。展望未来,两党两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前进方向,共同推动社会主义不断发展,展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光明前景。
双方强调,要坚定不移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走符合本国国情特点的社会主义道路,要加强团结合作、交流互鉴,共同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坚持并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推动各自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共同为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而努力。
四、双方指出,世界局势正在经历深刻复杂、难以预料的历史性巨变,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双方要践行为人民谋幸福、为人类谋进步的目标、理想和使命,坚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发展双边关系,秉持“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推动新时代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为此,双方要加强战略沟通,增进政治互信,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牢牢把握中越关系正确前进方向;要深化互利合作,扩大两国利益融合,增强两国人民获得感幸福感;要弘扬传统友谊,加强两国人民往来,特别是年轻一代相识、相知、相亲;要在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妥处有关分歧,维护中越关系及本地区和平稳定大局,为两国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加强国际事务协调,携手应对地区及全球性挑战,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五、双方认为,两党最高领导人保持经常性交往,为中越关系举旗定向、把舵领航,对两党两国关系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引领作用。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通过双边互访、互派特使、热线电话、互致信函、年度会晤、多边场合会见等形式,保持和加强两党两国高层交往的优良传统,就两党两国关系重大问题和国际地区形势及时交换意见,从战略高度引领和指导新时代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六、双方认为,中越两党肩负各自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使命,在中越关系中发挥着政治引领作用。新形势下,两党要巩固传统合作优势,支持两党两国各部门各地方及相关组织深化交流合作,为捍卫两党和两国社会主义政权、推动中越关系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双方同意,发挥好两党高层会晤机制指导统筹作用和两党对外部门协调推动作用,继续执行好《中国共产党与越南共产党合作计划(2021-2025年)》《中国共产党与越南共产党干部培训合作计划(2021-2025年)》,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加强两党中央对口部门、两国地方特别是接壤省(区)党组织交流合作,持续开展治党治国、反腐倡廉理论和经验交流互鉴,积极支持中国政府与越南政府、中国全国人大与越南国会、中国全国政协与越南祖国阵线的友好交流合作。
双方同意,发挥好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机制的作用,统筹规划和推进两国外交、国防、安全、执法领域交流合作。落实好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保持两部领导经常性接触,加强对口司局交流。
防务合作是两国关系的支柱之一。继续加强两军高层交往,开展边境国防友好交流活动、防务安全磋商、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国防部热线等交流合作,深化边防合作,推动两国边防部队开展陆地边界联合巡逻。
加强两国执法高层交往,深化政治安全和各领域执法合作。密切在多边安全事务中的协调配合。发挥好合作打击犯罪会议、战略安全对话等机制作用,加强反恐、抵御“和平演变”和“颜色革命”、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人口拐卖和高科技犯罪、出入境管理、追逃等领域合作。推动谈判和签署越中关于移管被判刑人员的协定、打击犯罪合作协定、越南公安部同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打击非法出入境活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双方同意继续巩固和加强两国法律、司法领域合作,为加强越中两国各领域全面合作奠定法律基础。深化两国海警海上执法合作,妥善处置海上突发事件,共同维护海上安全稳定。
七、双方强调,中越两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的是实现发展繁荣,更好为人民谋幸福。双方要发挥地缘相近、产业互补优势,加强各领域务实有效合作,更好服务两国人民福祉。
(一)双方同意,积极推进两国发展战略对接,加快推动商签两国政府间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框架对接合作规划,开展产能合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合作,尽快完成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规划评审。
(二)双方认为电子商务是双边经贸重要领域,继续落实好《中国商务部与越南工贸部关于加强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发挥电子商务合作工作组作用,加强政策沟通和经验分享,发展跨境电商,促进物流等领域的企业合作,探索加强两国银行、转接清算机构开展电子支付合作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贸易投资新渠道的能力,中方将继续通过电子商务促消费活动,扩大越南优质特色产品在华销售。
(三)双方同意,采取切实措施缓解两国贸易不平衡问题,推动两国更多优质农食产品互供出口。中方将积极推进越南甘薯、柑橘属水果、燕窝等农水产品准入程序。越方将积极推进中国乳品准入程序。
双方认为,保防疫就是保通关,同意发挥解决边境口岸货物拥堵和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愿在确保疫情防控前提下持续促进两国边境口岸贸易畅通,维护供应链畅通,为货物通关创造便利。继续加强打击毒品与濒危野生动植物走私合作,开展“湄龙”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双边贸易安全、健康、平衡、便利发展。
中方支持越方在重庆、杭州设立的贸易促进办公室为两国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愿继续为越南在华有关地方增设贸易促进办公室创造便利条件,欢迎越方出席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四)越方愿为两国加强经贸投资合作创造便利条件。中方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国企业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赴越投资。
(五)双方愿落实好《中国商务部与越南工贸部关于加强供应链保障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促进两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六)为推动货物进出口,提升两国贸易额,双方同意推动航空、陆路和铁路运输合作并为此创造便利条件。尽快商谈修订1992年签署的《中越国境铁路协定》。双方支持两国铁路企业就提升越南货物过境中国运量加强合作。
(七)双方将继续发挥中越农业合作联合委员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联合委员会机制作用,加强农作物种植加工、病虫害综合防控等领域务实合作,开展北部湾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与养护合作,深化农业领域投资合作。双方同意尽快商签新的越南-中国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双方就海上搜救合作协定、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协议文本达成一致,同意尽快签署。
加强元江-红河、左江、澜沧江-湄公河等国际河流气象、水文数据分享,为提升流域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供支撑。在澜湄合作机制下加强水资源公平、合理利用和保护合作,共同提升水资源集约安全和可持续利用水平。
(八)双方将继续推动商谈、争取签署中越卫生合作协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物医学及治疗药物方面互通信息、分享经验,实施好澜湄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项目。
(九)双方愿发挥好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和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机制的作用,继续落实好中越陆地边界各项法律文件,加强边境地区治安、安全管理,统筹保障边境疫情防控与通关便利,继续扩大边境口岸(通道)开放,推进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就老街(越南)-河口(中国)铁路对接方案商谈一致,维护边境地区良好秩序,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双方同意推动落实《合作保护和开发板约(德天)瀑布旅游资源协定》,努力推动板约(德天)瀑布尽快面向两国游客试运营,打造跨境旅游和绿色旅游典范。
(十)双方同意,积极探索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数字经济等领域交流合作,打造更多中越合作增长点。
(十一)双方同意继续发挥好中越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开展科技交流、联合研究与技术示范。通过推动双方各级团组交流,深化上述领域合作。
(十二)双方同意,将继续重点围绕落实领导人共识和全球发展倡议,积极探讨更多促经济、惠民生的合作项目。
八、双方愿加强两国民间友好往来,加强对两国人民开展关于中越友好的教育,增进两国人民尤其是年轻一代相互理解。
双方同意,实施好中越文化和旅游合作执行计划,在符合双方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推动文化和旅游各层级人员往来,促进旅游业恢复和健康发展,加强文化产业合作。中方欢迎并支持越方在华设立文化中心,越方积极支持河内中国文化中心活动。
双方同意,落实好两国教育合作协定,鼓励互派留学生到对方国家学习。中方重视越南留学生返校工作,欢迎越南留学生在做好防疫工作前提下“愿返尽返”,宣布未来5年向越方提供不少于1000个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以及不少于1000个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名额,帮助越方培养高水平人才和国际中文教师。
双方将继续办好中越青年友好会见、中越人民论坛、边民大联欢等友好交往和文化交流活动,鼓励两国地方特别是接壤各省(区)开展友好交流和互利合作。双方愿加强两国媒体交流和记者互访,增进中越友好,为双边关系发展营造良好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九、双方就海上问题深入坦诚交换意见,认为妥善管控分歧、维护南海和平稳定至关重要,一致同意妥善处理海上问题,为地区长治久安作出贡献。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恪守两党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和《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用好中越政府级边界谈判机制,坚持通过友好协商谈判,积极磋商不影响各自立场和主张的过渡性、临时性解决办法,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
双方一致同意积极推进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和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磋商,推动上述两项工作早日取得实质进展。双方愿继续积极开展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并在符合双方切实利益的基础上就深化拓展中越北部湾海上合作积极沟通。
双方同意继续推动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有效、富有实质内容、符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国际法的“南海行为准则”;管控好海上分歧,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争议扩大化的行动,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促进海上合作。
十、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和平发展与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并一贯支持不干涉各国内政原则,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中方对此表示高度赞赏。
十一、双方认为,世界和地区形势发生快速、复杂、难以预料的变化,热点问题紧张加剧,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挑战相互交织,多边主义、经济全球化、世界和平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国际社会应当共同努力,致力于和平、发展和合作,为世界注入稳定性和正能量。
双方强调,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是破解各种难题、实现人民幸福的关键。越方支持全球发展倡议,并愿选择适当领域和方式积极参与,愿同各方共同努力,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贡献。双方同意加强在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东盟、澜沧江-湄公河等国际和地区框架内的合作,落实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进区域经济互联互通,促进各国共同发展。越方支持中方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为促进亚太地区经贸合作作出贡献。
双方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基于联合国宪章各项目标和原则,越方积极关注中方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愿同中方及各相关伙伴一道,共同维护世界的持久和平与安全。双方同意加强在联合国框架内的合作,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坚持践行并尊崇多边主义,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
双方主张,各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人权问题开展交流和合作,推动在人权领域加强国际对话与合作,不将人权问题政治化。
十二、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与越共中央对外部合作协议》《中共中央政法委与越共中央内政部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2022年至2027年友好合作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司法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关于加强中越商品供应链保障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文化体育旅游部2023年至2027年文化和旅游合作执行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财政部海关总局关于确定优先合作领域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关于中国与越南双边贸易中食品安全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越南鲜食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市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首都河内市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人民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关于加强经贸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资国企领域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三、双方一致认为,阮富仲总书记对中国的正式访问取得圆满成功,为弘扬中越传统团结友谊,加强和深化新时代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作出积极贡献。两党和两国人民对此感到由衷高兴。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对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以及中国党、政府、人民给予的隆重、热情和友好接待表示感谢,郑重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早日再次访问越南。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此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2022年11月1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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