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关于建立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同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亚历山大·卢卡申科于2022年9月15日在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期间举行会晤。两国元首就中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两国元首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建交30年来各领域合作取得的成就。基于提升双边关系水平、体现中白关系示范作用和进一步推动两国各领域合作的共同意愿,并考虑到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的深刻变化,双方声明如下:
一、双方一致决定将中白关系提升为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二、双方尊重并支持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和内外政策,在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等涉及彼此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
中方高度评价白俄罗斯共和国取得的发展成就,支持白方为确保政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作的努力,注意到白俄罗斯人民在2022年2月27日举行的白俄罗斯共和国修宪公投中自由表达意志,反对外部势力以任何借口干涉白俄罗斯内政。
白方祝贺中国共产党即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白方重申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三、双方将深化两国高层和各级别交往,加强立法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扩大两国各部委、地方及社会团体间的直接联系。双方支持将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白俄罗斯国民会议友好小组升级为中白立法机构合作委员会。
四、白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白方将积极参与全球发展倡议重点领域务实合作,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凝聚合力。双方将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同世界各国一道,聚焦发展问题,应对安全挑战,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五、双方高度评价中白政府间合作委员会为统筹和协调两国各领域合作发挥的作用,将继续加强委员会作用,在有前景的领域成立新的分委会和工作组。
六、双方将深化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双方一致认为,切实深化经贸、投资和金融合作是中白关系的重要环节。双方将继续推进《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实施,并推动中方与联盟方的经贸制度安排进一步发展。双方将扩大相互直接投资、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合作、促进企业间商业合作、鼓励创业确定为合作优先方向。
双方将开展产能合作,推动在两国境内新建机械制造、汽(电)车组装、农业生产、能源、生物技术等领域合资企业。双方愿为中方大型企业参与对白产能合作项目、入股白方企业提供便利。
双方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白俄罗斯共和国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促进服务自由贸易并保障外资准入机制透明。
双方支持两国贸易畅通工作组作为消除贸易壁垒和贸易便利化的补充机制积极开展工作。
双方愿在市场原则基础上继续提升双边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扩大白俄罗斯商品和服务对华出口,推动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占比,增加白俄罗斯企业在华注册数量。
双方一致认为确保粮食安全是双边合作关键领域之一。双方应致力于促进农产品生产及加工,提升优质粮食供给能力。双方将为即食品和原材料对等贸易创造有利条件,推动现代化高科技农业项目顺利实施,畅通粮食等农产品运输渠道。
双方将开展数字化领域合作,在货物和服务贸易中推广数字技术,发展电子商务,推动在中国大型电商平台设立白俄罗斯国家商品馆,鼓励电商企业发展。双方积极评价两国有关部门签署的双边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将推动国际社会落实中方提出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
双方将在市场化、自主化、法治化的基础上务实开展金融合作,扩大本币在双边贸易和投融资中的使用,支持金融机构间积极开展合作,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双边经贸发展。
七、双方将共同努力把中白工业园建设为国际化合作项目和明斯克市卫星城。双方认为,招商引资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将进一步推动工业园发展。
中方愿继续支持本国大型生产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入驻工业园,积极推进多式联运铁路站合作项目建设。
八、双方指出,信息和通信技术合作是两国科技合作的优先领域之一,包括共同研发人工智能、5G新一代信息传输技术网络。
双方愿以中白相关试验区、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等为基础共同开展数字丝绸之路合作,涵盖高新技术、数字经济、数字贸易、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政务和区块链技术等领域。
双方将加强科技合作,拓展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业间的务实合作,鼓励共同创立联合科研中心、实验室等合作平台。双方将对科技合作项目加大投入,推动创新成果落地转化。
九、双方积极评价2021—2022年举办的中国和白俄罗斯“地方合作年”活动,将鼓励两国地方根据对等原则互设代表处。双方欢迎白俄罗斯同中国重庆、青岛、天津等地深入开展经贸合作。
双方支持举办地方论坛。
十、双方高度评价两国相互提供人道主义和经济技术援助,将继续加强上述合作。
十一、双方就加强交通物流合作、积极开发白方过境运输潜力达成共识,包括扩大中欧、中白之间的货运班列,发展跨境公路和铁路交通走廊。双方将共同保障中欧班列通道安全畅通,提升重点铁路口岸的换装能力和通关效率。
双方支持增开白俄罗斯至中国的定期航班。
十二、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海关领域的务实合作,利用最新科技手段完善通关作业流程,扩大“经认证的经营者”互利便利化措施优势,促进相关国家经济发展和货物自由流动。
十三、双方对两国防务、司法、执法安全部门间的互信协作水平表示满意。双方将进一步扩大两军各领域务实合作,包括互派高级别和专家代表团、举行联合军事训练等;愿在国际协定基础上相互提供司法协助;在信息安全领域保持密切协作,侦破、防范、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和其他网络犯罪。
十四、双方将加强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交流培训、信息共享、救援演练等活动,深化“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框架下的务实合作。
十五、双方认为,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以及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应在发展生态友好型经济、绿色经济以及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等领域开展合作,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十六、双方将扩大教育、文化、旅游、影视、体育、媒体等领域合作。
双方商定以联合教育计划为基础开展两国高校务实合作并共建院系,包括开展远程教学;充分利用政府奖学金等渠道互换留学人员,联合培养人才,努力为对方国家留学生提供良好的留学环境。
双方继续支持两国青年学习对方国家语言并扩大语言教学方面的合作,将进一步发展在中国设立的白俄罗斯研究中心以及在白俄罗斯设立的孔子学院。双方致力于在白俄罗斯设立中国研究中心。
双方鼓励两国科研机构通过举办会议、研讨会和开展联合科研等方式加强交流。
双方愿积极推动两国电影界加强交流以及合作拍摄影片。
双方积极支持互办艺术节、文化日、巡回演出、艺术展,推动两国博物馆及图书馆在文学、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将继续支持明斯克中国文化中心运营。
双方将推动两国媒体直接合作,鼓励并支持出版机构互译出版两国古今经典著作。
白方高度评价中方高水平举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双方将扩大对口体育单位和协会的联系交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体育政治化,愿共同维护运动员合法权益。
双方将增进两国旅行社间交流,为中国游客赴白俄罗斯旅游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介新的旅游产品及目的地。
十七、双方将分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先进经验,在高科技医疗、疫苗和药物生产方面开展合作。双方把建立联合制药企业、新药新技术商业化、在白俄罗斯设立高质量中医药中心作为优先合作方向。
双方将继续以无偿和商业形式开展医疗机构儿童康复活动。
十八、双方再次重申,反对任何捏造、歪曲二战历史的行径,将一道维护共同的英雄历史,继续做好苏联时期在华牺牲白俄罗斯军人的纪念工作。
双方谴责掩盖法西斯分子、军国主义侵略者及其帮凶罪行和玷污战胜国历史的行为。
十九、双方将继续加强在联合国框架内的合作,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坚持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共同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双方主张切实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热点问题,反对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颠覆别国合法政权。
双方对国际和地区安全局势日趋复杂表示严重关切,将密切关注危害战略稳定、破坏军控体系、挑起军备竞赛等严峻挑战。
联合国应在维护和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推动国际合作方面发挥核心作用,更好地履行《联合国宪章》的职责。
双方主张各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人权问题开展交流和合作,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搞双重标准,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
双方将继续在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等多边框架内开展全面合作。
(新华社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9月15日电)
《 人民日报 》( 2022年09月16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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