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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次中国—东盟高官磋商在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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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至4日,第21次中国—东盟高官磋商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    人民网记者 暨佩娟摄
6月3日至4日,第21次中国—东盟高官磋商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    人民网记者 暨佩娟摄
来源:人民网  2015年06月04日20:47

人民网北京6月4日电 (记者暨佩娟)6月3日至4日,第21次中国—东盟高官磋商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东盟十国的外交部官员均出席了会议。双方就如何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进行了广泛全面的交流。

6月4日下午,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与泰国外交部副次长诺帕敦共见记者。

刘振民表示,中国与东盟十国同意加紧制订《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行动计划(2016—2020)》,明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双方同意共同举办有关纪念活动。

他表示,双方同意加强经贸、金融和互联互通合作,争取今年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推动亚投行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营。双方愿探讨加强产业合作,对接双方发展战略,提升地区国家工业化水平。

刘振民介绍说,今年是“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双方正积极组织实施一系列交流活动和合作项目,包括成立海洋合作中心、建立海洋环境预报系统、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等。“我们愿以此为契机,拓展双方海上务实合作,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刘振民说。

谈到南海问题,刘振民说:“我们认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南海问题上加强对话与合作对增进政治互信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同意将继续共同努力,将南海打造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他表示,中方赞成并积极倡导东盟国家提出的“双轨思路”,即有关争议应由直接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海和平稳定由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双轨思路”符合国际法基本准则,符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原则和精神,是妥善处理南海问题的正确有效途径。

刘振民介绍说,双方回顾了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取得的积极进展,一致同意将继续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宣言》,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准则”。双方积极评价各方已就“准则”磋商达成第一份共识文件,同意将积极落实“中国—东盟国家海上搜救热线平台”和“中国—东盟国家外交部间应对海上紧急事态高官热线平台”等“早期收获”项目。各方还一致同意今年7月初在马来西亚举行落实《宣言》第14次联合工作组会。7月中旬在中国举行落实《宣言》第9次高官会,共同推动落实《宣言》和“准则”磋商进程。

泰国外交部副次长诺帕敦表示,为了实现一个更紧密更牢固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我们必须继续推动互信。没有哪一个单一问题可以统领东盟与中国的多边关系。“我们必须保持双方进行协商和合作的良好势头。”

诺帕敦表示,中国的支持对于东盟的共同体建设进程、互联互通以及缩小发展鸿沟至关重要。

中国连续多年成为东盟最大贸易伙伴。去年双边贸易额达到4804亿美元,相互累计投资超过1200亿美元。中国与东盟启动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中国和东盟十国均成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意向创始成员国。2014年4月,“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年”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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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耿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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