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
——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发言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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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稳固、透明、公正法治合作框架
泰国副总理 波汶萨·乌万诺
本次会议主题是“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是对当前区域发展至关重要的议题。
中国与东盟从贸易合作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随着国家间联系日益紧密,构建稳固、透明、公正法治合作框架愈发重要。
谨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法治合作是区域稳定的基石。中国与东盟成员国应促进法律机构、司法部门及法律专家在政策和执行层面的交流,以减少误解、增进理解,建立长期稳定的共同规范。二是深化法治合作是应对各类新型挑战的关键。网络犯罪、气候变化等问题是跨越国界的挑战。建立普遍认可的法治合作是国家用于威慑、遏制和防范新型挑战的重要工具,将提升本区域应对挑战的能力。三是中国与东盟的法律人才交流有利于建立长期互信的机制。东盟应深化法学学术与立法实践领域的交流,既是为区域法律合作储备人才,亦是联通不同法律文化、促进相互理解的沟通纽带。
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东盟的法治合作,以伙伴关系、互相尊重和共同利益等原则作为行动基石。我相信,我们定能共同建设一个稳定、繁荣、法治的区域,携手开创泰中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明天。
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提供重要支撑
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万通·西潘敦
老中两国山水相连,建交历史悠久——将于2026年迎来建交65周年。双方党、政、民间交往密切,并依据构建老中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推动全方位合作不断发展。
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始终为双方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提供重要支撑:法治经验交流、司法体系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建设及经贸争端解决机制的推进,有效增强了各方法治韧性与稳定性。这种合作促进了法律体系对接,为贸易投资便利化创造了有利条件,推动了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更为中国—东盟共同经济基础的建设注入动力——特别是通过实施范围更广、合作方向更聚焦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升级议定书,充分响应了当前成员国贸易自由化与扩大开放的需求,促进了商品、服务与资本的自由流动,推动了透明、公平、互利共赢的贸易规则体系建设。
老挝高度评价中国—东盟法治合作成效。这一合作不仅为各国法治体系、司法体系与律师制度发展提供新机遇,更通过健全法治争端解决机制、提升法官与相关官员能力建设,助力高效解决问题、保障公平正义。它已成为维护共同安全与互信的重要基石,有助于保障人民基本权利与合法权益,推动各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积极应对贸易发展新挑战
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 苏哈托
中国与东盟已连续多年互为最大贸易伙伴。双方紧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脚步,在法律合作领域深入对话与交流。
法律部门能为区域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持,其发展水平极大关乎双边贸易的繁荣增长。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于近期正式签署。能否有效实施议定书,特别是其中关于新设的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的条款,关键取决于中国与东盟的司法机关。各国法律体系须积极应对随之而来的挑战,准确解释与适用一系列全新且复杂的规则。这需要促进区域合作,更需要在这一领域着力于司法培训和能力建设。
我们正面临重大挑战:中国与东盟的司法机关必须做好人才储备,且亟须一个强有力的争端解决机制作为坚实基础,与相关的各类国际协定、示范法或规则相接轨。
印尼是东盟最大经济体和全球重要的原材料及加工产品供应国,议定书为加速印尼重点领域发展提供了战略机遇。印尼面临的挑战在于,如何用好这些机遇,同时确保日益激烈的竞争不会对其制造业产生负面影响。
建设法律法学交流平台
老挝国会副主席 扎伦·叶保和
老中山水相连、人文相亲,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法治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够极大增强投资者信心,为老中两国在基础设施建设、产能合作、贸易投资、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保驾护航,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老挝“变陆锁国为陆联国”战略的深度对接提供坚实保障。
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由中国法学会依托西南政法大学创设。这些年,中心在中国法治经验的分享、法治人才培养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中国与老挝等东盟国家的法律合作交流,打造了中国—东盟法治论坛、法律数据库和英才博士学位项目等法治品牌,是本区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法律法学交流平台。
老挝国会肩负着立法的艰巨任务,我们希望能够利用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这个平台,研究借鉴中国在法治方面的经验,制定法律法规,并与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力争取得丰硕成果。
祝贺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成立15周年!预祝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圆满成功!祝愿老中友谊万古长青!
推进中国与东盟全方位法治合作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王洪祥
中国和东盟友好关系源远流长。在习近平主席和东盟各国领导人的战略指引下,中国—东盟关系进入了快车道,跑出了加速度,中国和东盟迈向日益紧密的命运共同体。
法治是推动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取得新进展、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有力保障。中国共产党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涉外法治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习近平主席近日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对于我们深化与东盟各国的法治交流合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中国—东盟法治论坛自2019年创办以来,吸引了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广泛参与,成为区域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法治合作平台。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以“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为主题,将推进中国与东盟全方位法治合作不断深化。中国法学会要以举办此次论坛为契机,与东盟各国法学法律界围绕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法治交流,深化法治对接,密切法治合作,为携手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贡献法治力量。
分享法治经验,提高立法质量
柬埔寨参议院立法与司法委员会主席 占索斯威
加强立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对于各国分享法治经验、提升立法质量至关重要。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其积累的丰富经验已成为我们区域法治现代化的重要参考。中国的立法理念、技术和实践,对柬埔寨的立法工作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是推动中国与东盟在法律及法学领域合作与交流的极具影响力的机构之一。柬埔寨司法部曾与该中心紧密合作,并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开展英才博士学位项目。
在本次论坛上,柬埔寨参议院与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签署法治合作协议,为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领域的深入合作铺平道路。这一合作将产生符合柬埔寨国情和发展需求的高质量立法成果,为柬埔寨的法治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当前,柬中两国关系正处于历史最佳时期。习近平主席的成功访柬以及双边联合声明的发布,为构建新时代全天候柬中命运共同体擘画了宏伟蓝图。
在此,衷心祝愿柬中两国友谊长存,各领域合作不断取得丰硕成果。
推动私法规则统一协调
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民事庭庭长 伊·古斯迪·阿贡·苏玛那达
中国与东盟已连续多年互为最大贸易伙伴。每一条新的商路,都是一片法律的新“疆域”,通道运输过程复杂,采用多式联运模式,也带来了核心挑战:法律碎片化。
我们必须致力于构建一套商业领域的共同法律语言,积极鼓励并采纳全球标准,尤其是支持仲裁的规范:一是统一《纽约公约》的司法解释。各国法院因对诸如“公共政策”等关键条款的理解不同而产生了分歧。我们有责任力促各国法院对公共政策等例外情形作普遍性的狭义解释,确保仲裁裁决获得承认与执行。二是推广《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三是推动数字化协调。新陆海贸易通道高度依赖数字贸易和无纸化物流,需要关于电子签名、电子提单和跨境数据保护的统一法律。
印度尼西亚最高法院坚定支持这一法律趋同愿景,具体举措包括:一是司法培训与交流:将持续投入商事法官的专业培训,重点加强国际贸易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框架体系及《纽约公约》执行方面的专业培训,高度重视与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的教育合作项目。二是保障判例统一。
深化多层次多领域司法合作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王淑梅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国和东盟国家法院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司法交流合作,为地区经济繁荣、合作共治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面向未来,中国—东盟法治合作的前景将更加广阔。
共促区域规则“软联通”。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强调标准、规制对接,共同建设开放、包容、以规则为基础的区域一体化大市场。中国法院期待与东盟各国法院进一步加强对话交流,促进区域贸易法律规则的协调统一,实现规则标准“软联通”。
共建多元解纷“生态圈”。中国法院高度重视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诉讼与仲裁、调解的有机衔接。中国法院期待与东盟各国法院一道,相互学习借鉴,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不断实现新发展,促进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国际商事争议。
共享数字法院“新机遇”。中国法院积极融入数字中国整体布局,不断提升办案智能化水平。中国法院期待与东盟各国合作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加速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努力为人工智能时代的人类司法文明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深化中国—东盟检察合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宫 鸣
法治是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支撑。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为中国与东盟深化法治合作提供新机遇。
一是筑牢法治共识,共护区域和平稳定。中国积极与东盟各国总检察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跨境取证、跨境追捕、证据转换、文书送达等方面加强务实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刑事司法协助义务,2024年至2025年8月底,共办理涉东盟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88件。愿与东盟国家进一步畅通司法协助渠道,完善信息交流与个案协查机制,共同提升打击跨境犯罪效能,切实维护本地区安全与稳定。
二是强化法治赋能,共促区域经济发展。愿与东盟国家加强在知识产权、贸易纠纷解决、投资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合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持。
三是深化法治交流,共推区域文明互鉴。邀请东盟法律同行登录新版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到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研修,充分发挥网站和基地在加强执法司法交流互鉴中的重要作用。
深化法治合作,构筑互信基石
柬埔寨司法部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国务秘书 秦马林
柬埔寨与中国向来维系着以真诚、团结与相互尊重为基石的深厚友谊。多年来,双方在此基础上持续稳步推进法治合作。
法治合作不仅限于思想交流,更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公众信任、确保司法公正透明的关键手段。柬中在司法培训、立法研究、比较法律研究及制度联系建设等领域展开的深入合作,进一步积累了双方互信,有助于构建一个既支持经济增长,又保护公民权利,同时巩固国家发展所需的稳定法治环境。
柬埔寨持续推动司法与法律改革,中国在司法现代化、法律教育及科技治理方面的丰富经验为此提供了宝贵参考。我们注意到,在深化仲裁与调解机制、民法发展、商业与投资监管、网络与数字治理以及柬埔寨法律专业人员持续培训等领域,柬中双方合作前景广阔,蕴含重大机遇。
展望未来,柬埔寨将坚定不移致力于与中国及所有东盟伙伴深化法治合作、增进制度互信,并为地区发展开拓新路径。将持续推动研究合作,支持学术交流,培育新一代法律专业人士,传承和发扬友好合作精神。
加强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协作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李明征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区域繁荣稳定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要聚焦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努力开创周边工作新局面”。
司法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修订对外贸易法、仲裁法、海商法等涉外法律法规,培育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加强实战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我国涉外律师已发展到1.2万人,境外仲裁员3400余人,律所在3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207家境外分支机构,仲裁机构在北美、欧洲、东南亚等地设立了10余家分支机构和庭审中心,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中国—东盟区域法治合作,对于共同应对风险挑战、构建更为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具有深远意义。要进一步深化政府立法交流,强化执法司法合作,加强法律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协作,不断夯实法治合作根基,为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加强法学法律界交流合作
越南司法部副部长、越南法学家协会会长 阮庆玉
我们生活在一个世界和地区快速变化的时代。在机遇之外,也存在诸多困难、挑战及全球和区域性问题,要求各国加强与其他国家,特别是邻国和区域内国家的合作,以有效应对这些问题。在法治和国际法某些原则面临实际应用挑战、跨境法律问题增多、技术爆炸式发展带来新型法律问题及网络犯罪活动突出等背景下,国际法律合作变得日益重要。
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已成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渠道,帮助法学家、法学学者、法律研究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分享经验、互相学习,以促进法学家的合作,解决法律问题,为加强法学家的团结、友谊和相互理解,特别是加强中国人民与东盟国家人民之间的团结、友谊和相互理解等作出贡献。越南法学家协会始终尊重并赞赏与中国和东盟伙伴在法律合作方面取得的成果,重视就代表团交换、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与中国法学会及中国伙伴开展深入合作。
希望各位代表在此次论坛上交流分享思想、倡议和相关建议,充分开拓合作潜力,让法学法律界在研究、培训、教学和解决法律问题等方面作出越来越积极的贡献,以实现各国和各地区和平、稳定、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深化法律互动,增进相互理解
缅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兼副总检察长 坦林乌
今年论坛的主题——“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既切合时宜,又意义深远。缅甸高度重视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法律合作。本论坛已成为促进我们各国间对话交流、深化法律互动、增进相互理解的重要平台,在凝聚共识、推动合作、加强区域法律教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是缅甸与中国建交75周年,我们的关系彰显了“胞波”情谊和紧密的人文纽带。我坚信,我们之间的友好关系将在各个领域不断深化与发展。在法律合作领域,缅甸法律事务部始终致力于深化与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的合作,为构建更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奠定坚实法律基础。
展望未来,缅甸法律事务部将不断深化与中国及其他东盟国家的合作与交流。我们与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的合作已在法律培训、司法改革、商事法庭建设及调解机制发展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在校友合作方面取得了实质进展。我们坚信,本届论坛将为双边关系注入新的活力,进一步推进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我们将持续致力于与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在立法研究及其他双方共同关注的领域加强合作。
提供和平解决国际争议新平台
国际调解院秘书长 郑若骅
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与深化,必然要求各方在法治领域进一步加强协作,促进国际法治合作,做到稳定预期、化解风险、保障合作成果。
国际法治的基础是各国共同遵守国际法,通过公平公正机制以和平方式解决争议。国际调解院的成立填补了国际争议解决的制度空白,与“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主题高度契合,有助于中国与东盟和平友好解决国家之间、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国际商事争议之间的争端。
国际上处理争议的方式以诉讼和仲裁为主,相关程序具有对抗性。而东方文化崇尚以和为贵,始终秉持调和之道,这正是调解的重点。国际调解院的调解工作以当事方“合意”为管辖依据,融入“和合共生”的东方文化,体现国际法治的包容性,为中国—东盟紧密的贸易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们期待借助本次论坛,让更多东盟国家了解并加入国际调解院,共同建设一个能够提供便捷、高效、双赢的争议解决方式的国际机构,使国际调解院成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中又一重要支柱。
深化国际律师交流合作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高子程
论坛以“加强中国—东盟法治合作,共建周边命运共同体”为主题,既是对区域合作经验的深刻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方向的共同擘画。法治合作已融入双方经贸往来、人员交流、安全保障等维度,成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支撑。在此提三点建议:
一是拓宽合作平台,深化机制互联。我们愿与东盟各国律师协会一道,推动建立常态化的“高层对话+专业研讨+实务协作”多层次合作体系,助力实现畅通、高效、共赢。
二是聚焦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服务质效。我们将持续开展东盟法律实务培训、跨境法律服务研修项目,深化实务研究与一线实践融合,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三是服务经贸合作,助力周边命运共同体。我们将引导律师积极参与跨境基础设施建设、绿色能源和新兴领域法律服务,为区域经济繁荣稳定提供务实法治服务。
中国律师行业将始终以开放姿态深化与东盟各国律师交流合作,分享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和“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学习借鉴东盟国家的法治智慧。希望以本次论坛为契机,中国与东盟法律界同仁携手,增进理解,凝聚共识,互利共赢,促进法治合作,为中国东盟经贸发展和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打造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林 维
法治合作是中国—东盟全面战略合作的重要内容,也承担着为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的重要作用。
西南政法大学积极担当作为:为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在全国率先开设“一带一路”法治人才实验班,率先招收区域国别法学研究生,培养面向东盟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近4000人,成为全国最大的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还创办“东盟高端法治英才博士项目”,招收培养了包括14名部级官员在内的91名东盟国家博士研究生;为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供高水平法治服务,创办并连续举办7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连续13年出版中英文《中国—东盟法律评论》,翻译出版《东盟国家基本法律大全》,发布首个东盟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报告,建成全球首个东盟国家法律查明服务数据库,设立西部陆海新通道法律服务联盟,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法务区。
西南政法大学将持续打造中国—东盟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持续深耕中国—东盟区域法治合作新议题,持续做优中国—东盟法治文化交流大平台,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 人民日报 》( 2025年12月17日 1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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