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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学者说应在残疾人就业方面学习“中国经验”

张博
2017年01月06日21:45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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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澳学者说应在残疾人就业方面学习“中国经验”

  新华社悉尼1月6日电(张博)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卡伦·费希尔教授6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在支持残疾人就业方面,澳大利亚应学习中国经验。

  “澳大利亚残疾人就业率是发达国家中最低的,而且这一情况还在恶化,现在应解决这一令澳大利亚尴尬的社会痼疾,”费希尔说,“我们需要学习中国的政策,将残疾人就业配额和用人单位缴纳的税费结合起来。”

  根据中国2015年印发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规定缴纳保障金。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费希尔介绍,在中国,用人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非一般性质的税收,而是归残疾人联合会支配,专门用于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当前,澳大利亚政府拨款支持的全国残疾保险计划仅用于支持残疾人的生活,而非促进这一群体的就业。

  费希尔指出,中国一些地方利用“互联网+”帮助残疾人增收致富,希望澳大利亚也能借鉴这一经验促进本国残疾人就业,帮助他们获得更高的薪酬,增加与外界的交流。

  费希尔说,在澳大利亚即将发布的2017年度国家残疾人就业框架中,可能借鉴中国经验,鼓励澳大利亚雇主雇佣残疾员工。

  “澳中合作已从澳大利亚单向为中国提供公共政策建议,发展为澳大利亚也向中国学习社会治理经验,”费希尔总结道,“虽然澳大利亚与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不同,不太可能完全照搬中国经验,但中国经验能帮助澳大利亚找到新思路,以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

  澳大利亚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全澳共有430万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18.3%。其中,210万残疾人的年龄在15岁至64岁之间,但该群体就业率仅为53.4%,远低于同年龄段非残疾人的就业率。

(责编:燕勐、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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