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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首个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指导性文件

2016年10月12日15:24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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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12日电 (常红 李雪峰)全国老龄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5个部委今日联合发布我国首个《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增“宜居环境”专章以来,我国制定的第一个关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总人口的16.1%,今后几年每年将新增老年人口近1000万。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居住条件、公共服务、社区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参与等方面暴露出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约因素。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与老龄化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不相适应,老年人居住条件、公共服务、社区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参与等方面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仍亟待加强。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抓住当前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限窗口期,尽早准备,合理规划,加快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进程,以避免将来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的情况下改造的难度更大,成本更高。

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有利于增进老年民生福祉,提升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共建、共享、包容发展,有利于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是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老年法》、创新老龄工作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是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增“宜居环境”专章以来,我国发布的第一个关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指导意见》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精神,提出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新理念,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综合考虑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环境建设要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因素,适合人口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体现前瞻性、科学性与整体性。环境建设要充分考虑老年人身心特点,满足老年人的使用需求,方便可及,适用易用,能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提升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安全、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基本建立,“住、行、医、养”等环境更加优化,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老年宜居环境理念普遍树立,老年群体的特性和需求得到充分考虑,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老年人保持健康、活力、独立的软硬件环境不断优化,适宜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安全保障、社区支持、家庭氛围、人文环境持续改善。老年人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的障碍不断消除,老年人信息交流、尊重与包容、自我价值实现的有利环境逐渐形成。各地普遍开展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宜居社区。

《指导意见》谋划了适老居住环境、适老出行环境、适老健康支持环境、适老生活服务环境、敬老社会文化环境等五大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板块,17个子项重点建设任务,并提出了安全性、可及性、整体性、便利性、包容性的要求。在适老居住环境中,突出老年人对居住环境的安全性要求,提出了对老年人住宅进行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等任务;在适老出行环境中,突出老年人对出行环境的可及性要求,提出了强化住区无障碍通行、构建社区步行路网、发展适老公共交通等任务,保障老年人出得了门,到得了想去得地方;在适老健康支持环境中,突出老年人对健康支持环境的整体性要求,不仅要求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更注重满足老年人的养生保健和康复护理需求,提出了提升老年健康服务科技水平的建设任务;在适老生活服务环境中,突出老年人对生活服务环境的便利性要求,提出了加快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健全社区生活服务网络、加强老年用品供给、发展老年教育、构建适老信息交流环境等建设任务;在敬老社会文化环境中,突出老年人对社会文化环境的包容性要求,提出了营造老年社会参与支持环境,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倡导代际和谐社会文化等建设任务,为老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创造条件。各项建设任务紧扣当前老年人生活中的突出困难和障碍,着力建设更有利于老年人保持健康、独立的硬件支持环境和更有利于老年人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的社会文化环境,支持老年人尽可能地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尽可能地保持身体机能和健康状态。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指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有利于增进老年民生福祉,提升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共建共享、包容和谐发展,有利于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是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老年法》、创新老龄工作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吴玉韶强调,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首先要树立宜居环境建设新理念,环境建设要充分考虑老年人身心特点,满足老年人的使用需求,方便可及,适用易用,能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提升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标配”,不是“高配”。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既关乎当前问题的解决,又关乎长远问题的谋划,需要增强全社会共识,抓紧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作为全国老龄委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将纳入“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全国老龄办将与各相关部门一起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国家规划和各部门专项规划,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老年宜居发展环境,提升公共环境适老性,着力建设老年宜居社区,推动老年宜居市场健康发展,构建老年宜居环境标准体系,推进区域均衡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科研单位和宣传新闻出版部门的合作,加大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研究和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普及新的理念,营造社会氛围,增强理念认同和行动自觉。全国老龄办下一步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积极稳妥地开展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工作。

(责编:李雪峰(实习生)、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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