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民:仲裁庭法官挣了菲律宾的钱 提供有偿服务
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发表《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并于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介绍,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与位于海牙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毫无关系,与位于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有一定关系,但不是海洋法法庭一部分。仲裁庭的组成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操作的结果。
刘振民指出,仲裁庭的五位仲裁员,四位来自欧洲,一位来自德国,一位来自法国,一位来自荷兰,一位来自波兰,都是欧盟成员。另外一位法官来自加纳。刘振民说,“这五位法官没有一位来自亚洲,更不用说来自中国,他们了解亚洲吗?他们了解亚洲文化吗?他们了解南海问题吗?他们了解亚洲复杂的地缘政治吗?他们了解南海的历史吗?他们凭什么能做出公正的判决?”
刘振民表示,这个仲裁庭的运作很有意思,让国际法学界大跌眼镜,有些法官原来的观点使人相信他们会维护中国利益,但在仲裁庭运作过程当中,完全背弃了他们原来坚持的学术观点,这些法官是什么观点、什么立场,写学术文章的时候是一种观点,到了仲裁庭上是另一种观点,他们有没有一种既定立场?包括仲裁庭使用的证人,有一位证人在著作里讲“南沙群岛至少有12个海洋地形是岛屿,可以主张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但是到仲裁庭作证的时候却说“一个都没有”,哪有这样的专家?可悲的是,仲裁庭不做任何调查,不做任何辨别,就采信他的建议。这个仲裁庭是谁支持的?他们是挣钱的,谁支配他们?谁支付他们?是菲律宾或者其他国家。这个体制跟国际海洋法法院完全不同。
刘振民介绍,国际法院的法官、海洋法法庭的法官,他们的酬金、薪水是由联合国支付的,目的是保证他们的独立性、公正性,这五名法官是挣钱的,挣的是菲律宾的钱,可能还有别人给他们的钱,不清楚,他们是有偿服务的。所以说,这个案子是公约生效以来第一个所谓依据公约附件七设立的临时仲裁庭,但这个仲裁庭的运作出乎当年公约制定者们的期待和预料,创造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刘振民说,“这个仲裁案可能会成为国际法史上一个臭名昭著的案例。这个仲裁庭的表现也证明,强制仲裁程序很难取得成功,这个仲裁庭是失败的。有的国家说,这个裁决是有约束力的,有关当事方要执行,这是骗人的鬼话。这么没有公信力的裁决,谁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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